“两学一做”须常怀“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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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知“红线”、明“底线”。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就是要常怀感恩之心、恪守敬畏之心、秉承进取之心,做到权为民所用。
 
  常怀感恩之心,公权不私用。奉献是党的性质、宗旨对党员的根本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精髓。古代先贤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情怀,共产党人更应牢记党的宗旨,心中要装着人民,装着党的事业,树立健康的权力观,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价值取向。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公正无私地用权,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把名利看得淡一些,让心灵超脱一些。多比贡献、少比享乐;多比工作绩效、少比生活待遇;多比为民服务多少、少比个人获得多少,在服务群众中去实现价值,在奉献群众中留下人生最为精彩的一笔。
 
  恪守敬畏之心,用权不逾矩。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经常要面对各种诱惑、捧杀,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围猎”对象。因此,领导干部务必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要增强对权力的敬畏意识,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作决策前想一想是否有权决策、有多大权限决策,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要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从思想和情感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牢记共产党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对工作的评判,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要增强廉洁用权意识,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带头模范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以法治思维谋划发展,以法治思维破解难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秉承进取之心,尽责不怠政。用权不是说有权力不能用,而是为了更好地干事。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廉洁自律,也要造福于民,关键要增强担当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遵纪守法与为官有为的关系,积极主动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好组织托付的职责,不让权力处于休眠状态;要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强化“昼无为、夜难寐”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一心一意抓发展、保稳定,切实履行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职责;要增强创新意识,始终倡导主动进取,始终保持锐进态势,敢于碰硬,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努力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中央政策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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