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党员要做到“六个一”
前些天,笔者到村民老梅家走访。他一边很热情地让座、泡茶,一边却在抱怨,现在一些基层党员作风差,不知道党员的义务有几条。我顺着他的话,了解村班子建设情况,征求了农村发展党员的意见。还从自己的公文包里,取出党章。告诉他,党员发展是我的本职工作。因为党章,让我们成了忘年交。一本党章,搭建起我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高手在民间,老梅提醒我,作为党员干部,党章应该随身带。学习是一种生活方式,学党章就是“红色主线”、“不变主题”。只有把学党章当做习惯,才能让党的宗旨时刻记心中,使党员意识须臾不可忘。只有学好党章,才能把党员标准、党的纪律,在思想深处扎根,融入工作生活,时时处处牢记党员身份、体现党的先进性。是党员,就要自觉学党章。不妨放一本党章在公文包,在案头床头,学在自觉,学在平时,学在主动,贵在坚持,常学常新。
基层干部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党委政府的“一线代言人”,我们怎样,党在群众中的印象就是怎样。树立党员干部好形象,是党赋予我们的一种时代使命。好形象,来自好作风,来自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想,也来自不辱使命、一心为民的信念。当一名称职、过硬的基层党员干部,关键就在于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做到“六个一”。
牢记一个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党员的毕生追求。牢记党的宗旨,要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自己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牢记党的宗旨,要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行动中。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铭记一种身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基层官员干部,首先是一名党员。要不忘党员身份,时刻提醒自己,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在党言党、忧党、为党。牢记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脱离群众。牢记入党为什么,不忘初心,时时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员意识。时刻不忘组织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的教育,群众的监督,不做“特殊”党员。
保持一颗红心。党员干部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对党忠诚,做老实人,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从不在组织面前“讨价还价”,做到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无二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二心”。要坚定理想信念,把锤炼党性,当做一辈子的功课,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提出的那样,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不应该只是做一个起码的够格的党员,而应该按照党章的规定力求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坚守一种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中央领导是人民的大勤务员。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群众身边的公仆。基层党员干部,要有一种为民情怀,像焦裕禄那样“心中只有群众唯独没有自己”。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站稳群众立场,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当父母、亲人。利用“离群众近、条件便利”的优势,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做好群众期盼的“大事小事”,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靠实干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靠实绩赢得群众的信任、得到群众的支持。
担当一种责任。群众最佩服有本事的人,谁真心实意带领大家发展致富,谁就受欢迎、得拥护。干部要有担当,体现在“闯出新路”、“为民造福”,不能三年五年“无起色、老样子”。负责,体现在“担当上”,对群众的事,不推诿、不扯皮。敢于攻坚破难,面对困难不退缩,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价值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胸怀,善于解决矛盾和问题,不把困难和问题留给下一任。担当更体现在“细节上”,要“跟踪”抓落实,即使事办好了,还要问效、查不足,如有差错,及时改进。
恪守一条底线。不贪不占的干部最“硬气”,群众最佩服。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举止的规矩,是党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把遵守党纪作为日常自己习惯,紧绷党纪这根弦,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法制思维,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