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好“双保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大形势下,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台的一个重要举措,这对于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意见》,我们应深刻体会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应聚焦责任和监督两个方面,必须有效将这两个方面相结合并坚持经常,才能为选贤任能打上双保险,为干部提拔把好入口关。
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责任扛在肩上。将“责任”作为提拔干部工作的起点和落脚点,落实选拔工作领导责任,督促执行好选任工作相关政策,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的执行,有利于增强领导在提拔干部时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提拔的随意性,堵严跑官要官等贪污腐败的制度缺口。
要把加强干部平时监督考核抓在手上。把好干部提拔的关口固然重要,但如果不关注干部的平时表现,提拔时再进行考核测评,匆匆忙忙,往往只能停留在事情表面,干部一些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思想品行方面的问题不容易发现,因此应加强对干部平时的考核监督,将调研、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等方式结合起来,对干部德才、群众口碑、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加深日常了解,帮助干部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即行即改,这既有利于干部的培养成长,也为高质量提拔干部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