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学会“放弃权利”
清正廉洁是一种素质,也是一种能力。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能力有强有弱是正常的,但清正廉洁不是可有可无、可强可弱的,它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基础。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廉、崇廉、促廉的良好传统,清正廉洁不仅被视为“国之四维”,而且被视为“仕者之德”。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凡是吏治比较严明、官风比较清正的朝代,必然繁荣昌盛;凡是吏治混乱腐败、官风腐化堕落的朝代,必然衰败不堪,甚至走向灭亡。
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同样重要。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定利益的分配。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生日寿辰、因病住院,家中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逢年过节等重要时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是利用这些机会,投石问路,搞“感情投资”,以达到拉拢腐蚀的目的。“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收人钱财,为人消灾”。不少领导干部也正是在这些方面被人套牢,滑向犯罪的深渊。
“篱笆扎得牢,不怕犬儿钻。”领导干部对此必须高度警惕,筑牢自己的思想防线,不给任何人从自己身上寻找“突破口”的机会。如果我们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捞好处,见利就图,有乐就亨,不但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党。我们作为能成为一名党员,要好好珍惜,不要把地位当作捞钱的本钱,为一时的贪欲而毁了自己。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论有无职务,也不论职务高低,不论身处何时何地,都必须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葆公仆本色,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