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700字读后感
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曾任职于纽约一家出版机构,目前为专职作家,居住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本长篇小说,2010年3月推出至今。小编特地准备了忽然七日700字读后感,欢迎借鉴学习!
忽然七日700字读后感1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700字读后感2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忽然七日700字读后感3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平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是啊,我们过往的少年时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们,让人遥望却不可亲近的女生们,最后去哪里了呢?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保持联系的,总是一些外表不那么出众,却努力又平实的朋友或同学,而那些靓丽宝贝,那些花儿(如果你也是女生,说,当初你有没有妒忌过她们,有没有?!),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盛开着吗?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
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许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会不会也有一点无趣?)。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
没敢主动做点什么。
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平安快乐地长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
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许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许许多多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小平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忽然七日700字读后感4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我喜欢看美国青春校园题材的电影,像是《贱女孩》之类的,总是觉得那样的青春才是真实的,才是一个女孩在最美的花季雨季应该做的事。我想每个人,在十七八岁的时候,都想做些疯狂的事吧,都想成为所有人的焦点、所做的事想惹人注意、喜欢被人吹捧、自己的朋友是自己一个人得,不喜欢被人孤立,不喜欢朋友欺骗自己,不喜欢背叛与寂寞··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忽然七日700字读后感5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重来。”书的主题就是这样,关于平凡,可贵,重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却在她死后,仿佛复生一样的过了七个“丘比特日”。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觉醒的故事。没有烂俗的情节,华丽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写着一个让人想要流泪的故事。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在这部小说里,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灵魂的解放与思想的高度。能够解救自己的人,永远只是自己。
在你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去爱,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经历,你甚至可以去错,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还有明天。可是这也不是说,就可以浪费。可是真的浪费,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说出来的两个字这样简单。很纠结,我是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浪费,比如虚度人生的很多种同义词,打游戏,吸毒,过着糜烂的生活。在这里,应该不是浪费,除非你没有去感知。生命应该是有生命的,你会感受到那种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能意识的到的话。我敬畏生命,乐于去感知。我相信这是正确的事。
看完这本书,应该会很想要每一天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因为可能就没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许不只是这样,或者我看到的,读到的,不只是这样。生命不会重来的,如果它要过去,终究是要过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体会吧,像是书里说的,第一次张嘴舔到天上落下来的雪花,第一次意识到回家的路还亮着不灭的灯。当然,还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这些都是会过去的东西,因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来的东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会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愿意。
可是,我们会有有记忆,这些东西就会留在某一个你想要留的地方。当你回来,它仍旧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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