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书心得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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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忽然七日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忽然七日读后感1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10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11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读后感2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3
前段时间答应好朋友们写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但因为种.种原因,才写。实在抱歉。
比起原文书名《Before I fall》,我更喜欢翻译后的书名“忽然七日”,我认为这本书更适合高中生、大学生这类青年读者。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欢,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车祸。就像在书中描述的'那样:
“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书中讲到了高中生妹子的生活:期待被大家关注、开心建立在欺负弱小同学之上、喜欢派对、喜欢和帅气可爱的男孩交往、在寒冷的二月,冻的瑟瑟发抖也要吃冰激凌……
在热闹的校园生活里,在她“死去”一次之后,她也开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负的其他女生。为什么为欺负弱小?就因为她们家境不好?长的不漂亮?直到有个被她们期负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杀时,她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时代,活估计是大部分人收获朋友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到现在为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学时认识,“臭味相投”后,一直联系到现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谊,如果真爱,各种吵闹,和解后就还是很铁。也同样是那么好的友谊,保存的最隐私的秘密,不堪重负,而闹崩的也不少。在友谊中,我们收获的,失去的,不能比较,不能衡量,它的无价就是陪伴我们渡过彷徨的那个时段吧。
在我们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女主角的妈妈其实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可口的早餐,偶尔爸爸也会做些好吃的,但她从来不吃,因为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车上吃早饭。
在我们想尽办法,渴望用自己限有的时间和精力,各种折腾,为了不让“枯燥”的高中生活不再单调无聊时,我们更容易忽略家人。学校的时间不够和亲爱的朋友们一起闹,我们还要用课余时间、放学时间、周末的时间。但是爱我们的父母呢?爱我们的兄弟姐妹呢?
那个万众瞩目的阳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爱,同样也是同学们,学妹喜欢的对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这样的男孩。但是他们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得到其他人的羡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谁谁谁,好帅呀!
可是,经历了一切之后,她发现这种涂有光鲜亮丽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欢她的人,是那个,无论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难时有多糟糕,都觉得她是无与伦比的心动女神的老同学。
太过看重外表,太过在乎他人看法,太过于渴望他们肯定的高中生活,注定是精彩和难忘的,但我们不仅仅是他人眼中那个自己而活,还要为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个人注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残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为种.种不同,如此不公,才会有属于你的故事:有时单调,有时却意义非凡。
明天是怎样的一天?
谢谢有你,我仍然爱着的一天。
忽然七日读后感4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萨姆和她“受欢迎”的朋友们,给别人起外号,长年地耻笑作弄别人,在每个学校里都很常见吧,可是这真的很可怕,如果那些玩笑没有随时间而飘逝,永久地成为某个孩子的伤疤。童年的阴影会笼罩一生吧。一定很可怕心酸的,我一直不敢看《小牲口》,不敢去看童心里无知的恶。很早之前看到一篇文章,一个淘气的小学男生,一个老师的挖苦让他灰暗了一生。小朋友们不知道内心受了怎样的伤,也不懂得表达,等他长大,个性、品质已然成型,如果没有很幸运地遇到转折,他的命运基本上就已经确定了。我以前的愿望是当个小学老师啊,要对所有同学一视同仁,关心不伤害每一个人。每个孩子都希望自己得人爱,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一面。到现在了,我是要到退休之后再去小学教书吗?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5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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