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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改幸事迹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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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改幸,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却用自己的一生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不朽誓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下面就是小编带来的刘改幸事迹心得,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改幸事迹心得1

刘改幸同志生前系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6年9月26日因积劳成疾,在工作途中突发心肌梗塞不幸去世,年仅44岁。刘改幸同志“敢于担当、崇法尚德、司法为民、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中、省各级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向刘改幸同志学习活动。为弘扬榜样的引领作用,巩固学习成果,9月中旬,省法院向全省各级法院征集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文章。全省各级法院思想高度重视、组织干警认真积极撰写,涌现了一批紧密联系实际、思想凝练、触及心灵、文风朴实、对队伍建设有促进作用的好作品、好文章。省法院从收到的260余篇征文中,经过评定,共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9篇、三等奖21篇、优秀奖34篇,组织奖7个。省法院决定对上述获奖作品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法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励,续写新的篇章。全省法院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以培养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提高法院先进典型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追赶超越征程中作出新的贡献。

刘改幸事迹心得2

9月21日上午,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我市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出席报告会并讲话。市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政法干警代表以及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代表500余人现场聆听报告。

刘改幸同志生前是延安市延川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扎根基层22年,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因公殉职后,他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刘改幸同志“全国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省委政法委作出了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学习活动的决定,省法院为刘改幸同志追记一等功,延安市委追授刘改幸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报告会上,五名报告团成员通过质朴的语言、真实感人的事例,讲述了刘改幸同志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的先进事迹,让现场听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

陈明在讲话中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深入学习刘改幸同志对党忠诚、不忘初心,视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既维护公平正义又具有人文关怀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优良作风,真正把他的宝贵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把全市政法队伍打造成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队伍,忠诚履职、勇于作为,努力在各自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刘改幸事迹心得3

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身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坐入报告会会场,映入眼帘的即是这样一句话。这是我们入党誓词里的一句话,其实,刚开始工作的我对这句话体会并不深,随着报告会的深入,听了延川县法院几位同志的报告后,慢慢地,我的眼眶不知不觉地湿润了,诸多感触涌上心头:不只是因为并肩作战的同事们的追忆带来的感动,更是对一名党员干部,一位人民法官在工作岗位的无私奉献、勤奋敬业的无限崇敬!

为了当事人四处奔波,耐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认真对待每一件执行案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一次又一次倒下,一次又一次站起来,直至这一次,刘改幸同志又倒下了,却再也没有站起来……刘改幸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甘于奉献、勤奋敬业,宁可身体透支,也不让工作欠账,不损害任何一个当事人的权益。落实司法为民,服务科学发展,妥善化解矛盾。这就是我们法律的执行者,正义的守护神,为了法律的贯彻,刘改幸同志献出了他宝贵的生命,以“无我”的精神,追寻着他的法治梦想。

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对党忠诚,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是每位共产党员入党时在党旗下的誓言;“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刘改幸同志始终在为党的事业奋斗着,用自己的力量为党的事业的建设增砖添瓦。他以优秀的成绩回报着党和国家的培养,忠诚为党,忠诚为民,用生命践行着忠诚的誓言。

积极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看似简单的要求,在很多人并不能完美的做到时,刘改幸同志却把它做到了极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数年如一日,他不是在执行的路上,就是走在去执行的路上。风里来,雨里去,顶风沙,冒烈日,他日复一日地坚守着他的阵地,为了工作,为了人民群众,尽一切可能将工作做到尽善尽美,直至最后倒在工作岗位的那一刻。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而他的工作法理并存,公正却又讲情理,那些当事人因怀念与感激而流下的泪水形成的一面面锦旗,见证着这个任劳任怨、勇挑重担的执行法官的每一面。执行路上,他不畏辛苦艰难,扛起打击“老赖”的大旗,勇往直前。这才是“积极工作”的真正表现,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应该努力向刘改幸同志看齐,向他学习!

人生如屋,信念如柱。习近平指出:“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遇到一点风雨就动摇,那尽管平时表面上看着忠诚,但最终也是靠不住的。”“奋斗终生”“随身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不再是一个口号,刘改幸同志用他的一言一行告诉我们信念是什么——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崇高信仰始终是我们党的强大精神支柱,只要我们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刘改幸同志始终对党的信仰忠贞不渝、坚如磐石,为我们树立了标杆,做出了榜样。他用生命告诉我们共产党员的信念不可磨灭!

“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就是要“知行合一”。如果不能落实到实处,再好的标准也只能是纸上的文字,刘改幸同志将一名法官的信仰与实践结合在一起,他深深懂得了“两学一做”其中的道理,以“知”促“行”。刘改幸同志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两学一做”,做到了“四个坚持”的廉洁自律规范。公生明,廉生威,人民群众总是从身边的共产党员的所作、所为来感受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刘改幸同志坚守职业良知,用信念及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起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法治国家的路上少不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少不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积极实行。刘改幸同志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他实践着党的一切为了人民的宗旨,将对党和人民的每一个誓言身体力行,不辜负人民群众和党的信任,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仍为我们留下的这样宝贵的精神财富,他并未离去,他只是用另外一种方式活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每一个人心里。

这场报告会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展示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讲述了一桩桩感人的事迹。听完报告会,一种隐隐约约的豪迈在我心中激荡,我或许能明白那句誓词的真正含义了。只有我们去实践了,才能更好的体会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不应仅是被刘改幸同志的事迹感动着,更应当向刘改幸同志学习,学习他的“舍己”,学习他的“忘我”。也许,今后的路依旧枯燥单调和模式化,但是刘改幸同志的精神触动了我们每个人的灵魂,洗涤着每一个人的心灵,使得我们有了前进的勇气,有了向前的榜样,在今后的工作,它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法律人,每一个党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坚持原则,不忘初心。

刘改幸事迹心得4

2016年9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改幸同志积劳成疾,因公殉职。他生命很不幸的定格在了44岁的那一刻,但其身影却永远的镌刻在了圣地延安的座座青山之间,其事迹传遍了三秦大地。刘改幸同志短暂却壮丽的一生向我们塑造了一名对党忠诚、勤勉为民的好党员,一名平易近人、情系百姓的好干部。一年来我以刘改幸同志为楷模,将其先进事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相结合,不断提升自己思想境界,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刘改幸同志是延安市司法系统近年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秉公执法、司法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品格。学习刘改幸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弘扬他的崇高精神,既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做人要实。就是要学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他深知“司法在严,执行在实”,在基层法院工作的22年间,恪尽职守,一心为民,清正廉洁,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00余件,执结标的额2200余万元,化解执行信访300余人次。这些成绩都是他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不计得失的辛勤结晶。刘改幸同志从步入法院的那一天起直到生命终结的最后一刻,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他总是身先士卒,带领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早出晚归,“5 2”、“白 黑”成为他的工作常态。刘改幸同志是遵守《党章》和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先进代表,具有坚定的党性和崇高的理想信念,牢固的宗旨意识,服务大局的觉悟,公正的司法理念,业务知识精通,综合管理能力高、执行经验丰富,司法技巧熟练,深入基层群众和司法一线,严守纪律,作风正派,始终保持和维护执法形象。在学习其先进事迹活动中,激发了我以刘改幸同志为标杆,明方向、见行动,不断提升自己职业操守以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

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是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教材。长期超负荷的工作,生活没有规律,导致他身患严重胃病,但他经常带病上班,带病出差执行案件。在最后的日子里,依然以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工作。2016年6月30日,刘改幸同志突发心肌梗塞,幸好被好心人及时救助。在延大附院治疗期间,他仍身系岗位、心牵执行,依然带病带药出院。一周后,继续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为了不影响执行工作,刘改幸同志白天正常上班,只能利用下班后的时间输液,有时一直能输到晚上12点多。9月26日,早晨8时,刘改幸同志来到办公室,分别征求大家意见,询问每名办案人员手头案件办理情况,鼓励大家加把劲,抓紧工作,提高结案率。9时,组织召开执行局全体会议,对案件逐一分析研究,逐人逐案进行排查,制定执行对策;并决定下午2时到大禹街道办新舍古村,强制执行白某申请执行白某某返还原物案。11时左右,还接待了高某等三名案件当事人。12时,下班回家吃熬制的中药。下午1时40分,刘改幸同志步行赶回单位途中,再次突发心肌梗死,经县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永远闭上了眼睛。刘改幸同志用行动传承“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白求恩精神;用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毕生追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价值准则,把满腔热情和拳拳的干事创业之心融入到实际工作之中。刘改幸同志的先进事迹的学习,使我明白要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眼前做起,努力成长为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业务标兵,让人生价值在奉献中璀璨,让人生境界在奋斗中升华,让服务水平在工作中提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刘改幸同志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实践者。同样,有刘改幸这有好的同志干事创业,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大业不容置疑;有刘改幸同志这样坚定实践者的砥砺,让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有了深刻的理解,并且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接力人。因为从他的先进事迹,我学到了他对党忠诚、牢记宗旨,视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公仆情怀;学习到了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既公平正义又有人文关怀的职业操守;学习到了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到了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优良作风。结合我自己的工作实际,践行刘改幸同志的精神,以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为推动吴起县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追赶超越竭尽全力。

刘改幸同志的因公殉职,树立了人民法官“一心为民司法、终生奉献岗位”的良好形象,在他平凡的一生中树立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以其楷模铸魂,以其事迹砥砺,我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工作中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树立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磊落形象

刘改幸事迹心得5

刘改幸,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却用自己的一生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不朽誓言。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正是为了实现一名人民法官的铮铮誓言,刘改幸同志在延川法院工作的23年中,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职业使命感,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次又一次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人民的好公仆,却在2016年9月26日下午1时40分,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永远地离开了他牵挂的人民群众和热爱的法官事业。

正如延川法院院长延学光所说:“刘改幸英年去世,实为‘不幸’;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给我们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又是我们基层法官的‘大幸’”。他以对老百姓的无比热爱和对司法工作的无限忠诚;以公正、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勤劳、朴实、正直、无私的人格魅力;以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和高效一流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

学习刘改幸,首先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刘改幸同志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的政治信念。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的一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政治立场,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两学一做”真正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跟着党的脚步向前迈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司法为民、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

学习刘改幸,就是要学习他司法为民、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刘改幸同志在工作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濒临破产的厂子绝处逢生、使深陷悲痛的家庭重现温暖、使无数弱势群体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阳光。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要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增强公仆意识,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明确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

勤勉敬业、公正司法的职业信仰

学习刘改幸,还要学习他勤勉敬业、公正司法的职业信仰。刘改幸同志正是源于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才会有那种忘我的工作热情,和对广大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精神,而最终为职业信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们当代的法官,最需要的就是这种忘我的敬业精神和对法官职业的信仰。法官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最终裁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主持者,只有我们心中有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才能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

学习刘改幸,最后要学习他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刘改幸同志用短短23年的法官职业生涯践行了一名优秀法官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作为一名法官,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心中自有一杆称,坚持原则,不卑不亢,不枉不纵,秉承“名利淡如水、事业重如山”的宗旨,淡薄名利、修身养性,时刻做到“慎独、慎言、慎行”,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自觉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建设“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斯人已逝,但他的精神永存。我们新时期的法官,唯有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方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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