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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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的研
摘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内涵的界定入手,梳理了理论界学者对统筹城乡发展内涵的不同阐释,探讨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的衡量,阐述了城乡差距的表现及成因,并且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影响因素,最后根据这些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本质内涵;城乡差距
一、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内涵的界定
早期的研究,没有使用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概念,主要体现在民本思想、重农主义、乡村商品经济三个方面的含义(何独明,2008)。在现有的研究文献中,对于统筹城乡的内涵分析还很难达成共识,许多对于统筹城乡的研究融于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乡村城市化以及城市化发展的问题中,社会学界、经济学界、生态学界以及城市规划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城乡统筹问题进行了探讨。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在处理城乡发展问题时,要总揽全局,科学规划,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与进步(段利军,2004)。其内涵可归纳为四个层面,即城乡通开、城乡协作、城乡协调、城乡融合(徐光,2004)。
从统筹内容角度分析,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有不同的内容划分方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既有制度层面的统筹(劳动力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财政分配和转移支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也包括要素层面的统筹(土地、资金和劳动力要素),还包括城乡关系层面的统筹(三个重要关系和两个衍生关系:产业关系、区位关系、居民关系;工业和农民的关系、农业与市民的关系)(姜太碧,2005)。也可分为:城乡关系统筹(政策层面上由重工轻农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向农村发展倾斜)、城乡经济统筹(影响经济发展的资源要素的有效配置方面)及城乡社会统筹(制度创新、社会进步、公民的政治权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赵云,2005)。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还包括城乡发展统筹方面的内容(李岳云,2004)。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包括统筹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鞠正江等,2003)。从战略实施的角度,统筹城乡的主要内容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城乡产业发展、城乡资金投入和城乡体制调整(丁一,2006)。从城乡分治的角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客体(对象)是城乡关系,包括城乡空间、城乡产业和社会进步三个层面组成的有机整体,核心是统筹城乡的社会进步(胡进祥,2004)。从经济结构的角度,要以城乡配套的大改革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结构大调整(顾益康,2003)。
统筹城乡发展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城乡良性互动,是它的核心内容。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是把工业化、城市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机整合起来,促进传统二元结构转变,增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目标是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祝瑞波,2004)。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是政府(胡进祥,2004),各级政府把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整体来统一规划,以保持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孔祥敏、冯雷,2005)。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最根本的是要调整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分配格局,给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祝瑞波、倪志钢,2004)。
从以上相关内涵界定可以看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本质是转变二元结构,目前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现有文献对双重二元结构的成因分析不够深入,缺少从宏观上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角度进行的分析。
二、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城乡统筹度)的衡量
一般地,学者普遍使用城乡居民收入比(RI)、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比(RLS)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RCL)来反映统筹城乡发展状况(URHD),例如,郑钦玉(2009)、赵彩云(2008)采用基于UNDP的人类发展指数来构建衡量城乡关系的综合性指标,以期更综合全面地反映中国城乡关系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分别从城乡间的人类发展指数,收入、消费、教育、健康,预期寿命等方面来分析和量化城乡关系。但该指数没有考虑到平等问题,并且指标权重相同缺乏客观依据,因此邱风、王利芳(2009)根据中国国情在基尼系数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个平等指数,提出人类和谐发展指数的概念,并进行了城乡比较分析。
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的评价方法一般可分为以下两种:
1.城乡比值。一般而言,衡量两个研究对象的差距既可以运用相对差异来衡量,例如变异系数、加权变异系数、基尼系数、锡尔系数、比值等,也可以运用绝对差异来衡量,例如标准差、极差、差值等,但最常见的是采用差值和比值来衡量两个研究对象的差距。
纵观已有的有关城乡统筹发展评价体系的文献,多数研究采用城乡比值来衡量城乡差距,例如,吴永生等(2007)、付海英等(2006)、高珊等(2006)、王婷(2008)、杨振宁(2008)、陶浪平(2008)等。
Ui=Ri/Ci(1)
I=∑Ri/Ci×Pi(2)
(1)式和(2)式中,i表示第i个指标,Ui表示城乡间第i个指标的数值之比,Ri表示农村指标的数值,Ci表示城市指标的数值,P i表示该指标的权重,I表示城乡统筹度。
城乡统筹度的高低,综合反映了城乡关系发展的程度,即城市要素和农村要素流转与协调的程度。一般而言,评价结果应接近于1,偏离1的程度越大,说明城乡发展不协调的程度越高;当I等于1时,城乡就实现了一体化。
然而,有些指标是逆指标,这些指标的农村值要大于城市值,例如反映城乡消费结构的恩格尔指数。在存在逆指标的情况下,若利用(2)式去计算城乡统筹度,就会造成计算结果存在很大的误差。现有文献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导致评价结果不准确。基于此,张元红等(2009)提出一个修正的城乡统筹度:
I=∑(1- | Ci-Ri/Ci |)×Pi(3)
2.实际值和目标值比较。现有文献中,还有另外一种测评城乡统筹度的思路,即将城乡统筹指标的实际值和目标值进行比较,以此反映当前城乡融合的程度(例如,陈鸿彬,2007;许玉明,2004;邓玲、王彬彬,2008)。
用差值来衡量城乡差距,其数学表达式为:
Ui=Fi/Gi (4)
I=∑Fi/Gi×Pi (5)
(4)式和(5)式中,Gi表示该指标的目标值,Fi表示该指标的实际值,Pi表示该指标权重。陈鸿彬(2007)以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某些指标为参照系,以2020年为达标年,在进行分析和预测后确定了城乡统筹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目标值。
许玉明(2004)在参考四个信息源的基础上,经过主观分析、专家分析、数据分析等,得到了有关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这四个信息源为全面小康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重庆市及所属的县(区、市)相关指标数据资料中的较高水平以及国际标准。邓玲、王彬彬(2008)主要用趋势预测法确定目标值。该研究对指标值进行了分类预测,阈值的确定参考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全面小康评价指标体系等中的标准。
3.对两种城乡统筹衡量方法的评论。两种方法在选取的指标上会有较大的不同。第一种方法能更好地反映当前城乡之间的差距,但这种方法对数据的要求更苛刻,因为很多指标缺乏既分区域又分城乡的数据。第二种方法主要测评城乡统筹的现状和目标之间的差异,由于这种方法并没有要求所有的指标都有分城乡的数据,所以,这种方法在指标的选取上有更大的自由度。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个难点,即如何确定目标值。目前已有的文献在确定目标值时都有较强的主观性,缺乏说服力。
三、关于城乡差距的表现及成因方面
统筹城乡的目标是要解决城乡差距问题。目前中国城乡发展不协调,日益突出的城乡差距问题对中国的统筹城乡发展形成了障碍。
中国的城乡差距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城乡卫生发展差距、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城乡产业结构差距和城乡劳动生产率差距(叶兴庆,2003;胡鞍钢,2004),其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表现在内部差距和地区差距上(章国荣、盛来运,2003),财产差距和生活水平差距也需要进一步考虑(郭玮,2003)。
中国城乡差距是长期以来由地域、政策、教育、政府管制、社会福利等因素造成的(李实,2003),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农产品收入需求弹性小,城市和农村不同的资源分布方式,不同的保障条件和社会地位)、体制因素(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以及政策因素(以农补工的经济政策、城乡有别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歧视农民的就业政策)(王钊,2008)。城乡差距的存在是由城乡产业功能及结构、非均衡发展理论、经济发展惯性、工业化性质、城乡制度及体制差异等多种因素决定的、不可回避的、特定的过程(章国荣、盛来运,2003;郭玮,2003;杨维琼等,2008)。
关于中国城乡差距的成因,现有文献主要可以归为以下观点:
1.二元经济结构。传统农业与现代工业的对立,落后的农村与先进的城市分离的“双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城乡差距的逐步扩大(张希成,2005),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哺育和反哺力度不对称,农业和农村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哺育是“要素涌入”,而工业和城市对农业和农村的反哺只是“收入滴落”(洪银兴,2007)。同时,农村内部二元经济结构和城市内部二元经济结构之间存在强化效应和反弹效应,共同规定和制约着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这种双重二元经济结构下的统筹城乡发展必然滞缓(蒋永穆等,2005)。
2.政府行为。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具体表现,城乡差距扩大是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是可以通过经济发展自身加以修正和克服的。然而,在工业化进程中,仅仅依靠经济发展自身规律来弥合城乡差距,很可能跌入市场经济的陷阱。影响城乡差距扩张最根本的因素源于在工业化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阶段性对应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的投资、分配政策和一系列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变革对城乡居民收入的影响。换言之,政府行为选择对平抑或扩张居民收入差距影响巨大(张红宇,2004)。城乡差距与传统的“重工轻农”和“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的选择密不可分。在农村改革开放初期,市场机制的引入,一度使得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然而,随着后来城乡体制分割性的日益严重,对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歧视,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向城镇的过度倾斜,从而导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这个责任应该由政府来承担,而不加区别地把它归结为市场化改革是没有道理的(李实、赵人伟,2006)。政府是城乡关系的缔造者和新制度安排的供给者,涉及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尤其社会再分配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型的关联度非常大(张国平,2006)。充分结合市场“自然带动”和政府“强制性带动”路径的积极作用,是加快中国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丁忠民,2008)。
3.制度、政策。制度、政策因素对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的影响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在2001年,陈宗胜就发现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制度缺陷”是体制转轨时期中国非法非正常收入滋生蔓延,进而导致全国(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非正常扩大”的根本原因。通过讨论一种基于Lorenz曲线的不平等测度方法,可以发现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是城乡差距不断加剧的主要因素(李炳坤,2003;魏勇、俞文华,2004)。从交易效率视角考察中国的城乡差距能为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城乡差距提供一个较为统一的解释,而低下的交易效率与一系列带有暂时性、短期性、政府意志推动的政策和制度安排等存在很大关联(赵红军、尹伯成,2006)。
4.分配关系及地位失衡。林光彬 (2004)认为,社会等级关系和市场经济相互作用形成的分配关系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发生机制与根本原因是社会等级秩序格局、失衡的财富与收入分配格局、资源的流动性障碍格局与市场等级化格局等一系列社会安排的相互作用,在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双重的游戏规则下,形成了一种“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自我强化机制”。例如,农民无法平等参与市场活动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洪银兴,2006)。由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所固有的结构性缺陷、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城市偏向”策略和财税收入政策的乏力导致的中国城乡居民之间社会地位的差异以及城乡地理位置的差异给城乡居民带来了不同的地位收益, 而地位收益的存在拉大了中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李卫兵,2005)。
5.其他。田新民(2009)认为,城乡收入差距并不单纯是由城市工业化的速度决定,城乡间收入差距也并不一定是呈现“倒U”型的趋势。城乡收入差距的大小还决定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部门迁移的壁垒以及城市部门努力提高其人口承载力所进行的公共建设投资的大小。朱允未等(2006)在研究经济发展与城乡统筹相互关系时发现二者并不存在正相关,经济发展从长期来看还会进一步扩大城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