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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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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成本与效果之间的关系,景观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观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景观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0*年*月*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元(大写:*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收费级别按**。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其中*%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 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material),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material)、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约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期(二标段)景观工程。

  2、建设依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和甲方要求。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客土更换、苗木移植、园林土建、配套电气、给排水、施工范围内其他园区配套工程井盖调平、水系、道路铺装(除园区主路外)工程、与其他已完工程的衔接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其他全部内容。

  项目范围:详见《园林工程界限图》

  5、设计单位:

  6、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开工报告为准。总日历日期80天,大型乔木可以采取冬植(不予进行价格调整)。

  7、质量等级:合格。

  8、合同价款:三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含税包死价。 其中绿化工程139万元,其他土建工程等211万元。以上价格所依据的招标图纸为

  第二条 依 据

  1、依据《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取费标准》《2008辽宁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定额》2册。

  2、中央景观工程设计图纸,《招(投)标说明书》,甲方要求。

  3、投标方编制,招标方核准的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 图 纸

  1、图纸提供日期:合同签订2日内交付乙方。

  2、图纸提供套数:蓝图二套。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保证三通一平。负责与乙方协调安排现场材料、设备堆放;临时施工用房场地划分(甲方不提供暂设及库房)。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源接入点,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计量表具。质保期设备运行及苗木养护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乙方制定并经过甲方确认的施工计划;

  2、严格按设计图纸、工艺要求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组织、协调工作,尊重监理;

  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及人员的管理、验收准备工作;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负责办理乙方应该办理的批件、证件;

  8、负责施工技术档案及内业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竣工档案一式三份,工程竣工后结算前交于甲方);

  9、乙方进入现场施工,不得损坏现场已完的各项成品工程,如有损坏,负修复及赔偿责任。

  10、乙方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

  11、图纸中各个部位的雕塑、成品构件均为乙方自行采购产品,但采购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该产品的样品或样式,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审批,甲方应在3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得甲方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滞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落实。

  3、乙方必须保证投入一定的资金、人力、设备,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按合同计划完成。项目经理等主要领导和施工队伍,要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造价1‰,以此类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果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第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工程报验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参加报验,即按工序报验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整理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存在的问题,整改后应该进行复检,报验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乙方未报验前,甲方允许他方使用视为其甲方已验收合格。

  第八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相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完工后20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3套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在7天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甲方如果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3、特别说明:图纸中苗木的设计规格为苗木修剪后的最低标准:地被、花卉植物栽植在竣工验收时要求覆盖地表;模纹栽植要求见棱见线。

  第九条 保 修

  1、保修内容、范围:

  凡因乙方施工缺陷所引发的一切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于乙方承诺的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各部位、部件、构件或单件的损坏。

  2、保修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绿化部分保修期限为2年,其余土建、水电气、铺装等为一年。

  3、保修期间乙方负责维修工作,以保证正常使用。如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期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维修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其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4、对于绿化工程中的树木、花草等乙方派员负责日常维修与养护、确保成活,如发生苗木枯萎死亡现象,无偿按约定一周内更换(即保证100%成活)。

  5、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和超过保修期的维修,乙方只收取成本费用。

  第十条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一、结算办法:

  1、本工程采用一次性包死价。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二次倒运不予考虑费用。绿施蓝图中设计的植物的综合单价包含如下内容:植物的主材价格、运输、装卸、栽植及一级养护两年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植物种植的全部措施、材料、种植土更换、养护及工程取费的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费用,一次性包死,不予调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不再调整合同价款。如果出现合同外增量,凭据现场签证单,以“合同所附综合单价×(本合同包死价格/乙方总报价356万元)做为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再依据变更工程量计算增减金额,计入工程结算。

  2、预算未例项目结算办法:

  ①、执行《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辽宁省材料价格信息》及市场价、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率标准执行。

  ②、费率标准:依据2008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各专项按照相应的工程类别二类费率标准执行,仅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除上述3项费用外其它所有费用包括规费均不再计取。其中:土方工程的开挖、回填、运输项目取费,除税金外按照以上规定费率的35%计取,税金按3.381计取。

        ③、结算时主要材料调差办法:执行当期《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刊价,钢材执行《我的钢铁》当期网刊价。所有材料价差均不参加取费。

  3、如施工中所采用的图纸与该报价图纸不符,整体变动部分依据合同所附该项目的综合价格进行增减。局部变动部分以“合同所附综合单价×(本合同包死价格/乙方总报价356万元)做为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再依据变更工程量计算增减金额,计入工程结算。

  4、乙方自购主材。主材的规格、材质及厂家(包括各种苗木、石材、广场砖、各种灯具、防腐木、水电设备)经甲方封样后方可施工。

  5、乙方所采购的乔木、石材如不能达到设计所要求的规格、品质时,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减少工程量或更改图纸设计内容,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结算时根据预算价格的1.5—2倍进行扣款,调整结算价格。如果经过甲方确认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采用,但结算价格不能高于本合同所附预算单价。

  6、乔木部分的胸径、分枝点、树冠如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勒令退场或按市场实际调整结算价格。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开工后每月25日向甲方递交进度工程量清单,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核准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

  2、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绿化工程按周期进度实际发生工程量的50%拨付,其余土建铺装等工程按周期进度工程量的70%拨付。

  三、结算依据。

  1、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依据合同、补充协议,双方洽谈文件、变更签证、技术联系单、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结算。其中:绿化工程结算至其合同造价80%。其余土建铺装等工程结算至其合同造价97%。

  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申报甲方审核,以签证的方式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

  竣工结算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以上应赔付乙方违约金,支付合同造价的1%。以此类推。

  结算时乙方的税款由甲方代扣代缴(税率暂定5.27)。

  4、质保期。绿化工程部分,质保期为二年,质保金为其合同(绿化部分)造价的20%。第一年质保期尚无质量问题,甲方返还给乙方10%,第二年无质量问题,甲方返还给乙方10%。其余土建铺装等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为其合同造价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返还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无利息。

  三、若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进度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盘锦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乙方应按时保质完工,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延期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3、质保金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本工程所涉及的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单,经过双方确认的综合清单报价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李庄古镇景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李庄古镇景区

  3、工程内容:绿化植被恢复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结算:总价包干。

  二、工程造价

  1、根据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报价清单,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的工程价以工程验收时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依据按合同附件中的报价清单为准)。

  2、应甲方要求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本合同中的《报价清单》所列单价进行结算。

  3、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项目,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以双方协商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书面材料确定。

  三、 工程期限

  (一) 2012年7月20日前完工 。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甲方未能一次性交出所有施工场地,部分施工场地交出滞后;

  3、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 一周内连续雨天超过48小时;

  8、 不可抗力;

  (三)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日起3天内予以审核、确认、签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即可视为乙方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代表应在收到通知12小时内到现场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代表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检验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应在验收报告上签认,如有异议,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有权复查,若复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复查不合格,乙方应马上返修,承担检查费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按经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报价清单内之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标准及有关工程变更的书面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若工程质量及内容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书上盖章签字。如有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返修后,再组织验收。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开始使用,视为工程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局部工程未能完成,甲方应在预计完工日期按已完工程予以分段竣工验收结算。

  五 、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25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支付至进度工程总价85%予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三天内,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工程总价的95%予乙方;

  5、余下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6、乙方在甲方付出90%工程款前需提供工程总价数额的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省市有关规定标准验收,相关依据为工程清单内的项目明细。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出了按质量要求提供相关竣工材料外还需出具保修承诺书交甲方,同时甲方出具工程验收合格证交乙方。

  2、本工程的养护、保修(保质)期为一年,质保期以甲乙双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证之日起计。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三通”,接通水、电和开通施工运输车辆可通行的道路;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若有)。

  2、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施工图、效果图电子版一套,并对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若存在需调整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4、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费用,但相关安装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5、负责工程现场的协调管理,避免乙方的施工不受第三方影响。

  6、配合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等工作。

  7、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8、按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承担施工期间及保养(保修)期间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项目的重修费用。

  10、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并按报价清单中的各种材料规格、型号、种类、质量等标准进行采购、施工,保质保期完成工程。

  2、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以及变相转包或者分包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3、遵守甲方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服从工程整体进度。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杂物。

  5、做好未交付甲方单位使用的成品及半成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对甲方同意分包部分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因施工质量及其它乙方因素造成的返工重修等费用。

  7、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其它竣工资料。

  8、采购主要建材时应向甲方提供样品,甲方认可样品的质量、规格等后乙方方可组织采购、施工。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验收时甲方根据标准样品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9、自行办理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0、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增加1000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十天,乙方有权停工(但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围蔽保护处理),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不按期完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扣除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养护或者保修期内不能及时履行养护或者保修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应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养护或保修义务,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分歧,应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和报价清单及有关书面变更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并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景观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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