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材供应合同范本5篇
供应合同绝大多数发生在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所供应标的物只发生管理权的转移,而不是所有权的转移。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关于钢材供应合同范本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钢材供应合同范本(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各种不同品名、类别、型号的建筑钢材及型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所需钢材购销事宜进行平等友好协商,确定该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类型的建筑钢材和型号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品名、规格及质量要求。
钢材品种、规格、数量,按甲方指定的品名供货,规格、种类以甲方向乙方送达的购材计划通知单为准。个别品名在市场缺货的情况下,乙方协商甲方同意后,可更换供材品名。
钢材品名要求:
1、圆钢:Φ6.5-Φ12。产地:安阳、邯郸、济源等;
2、二级螺纹钢:Φ8-Φ25。产地:安阳、邯郸、济源等;
3、三级螺纹钢:Φ8-Φ25。产地:安阳、邯郸、济源等;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运输、装卸(吊)费用承担。
1、甲乙双方确定当批购销钢材价格之日起两日内,乙方负责该批次定购的钢材运送并交付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运输、卸车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将钢材送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且随车附带材质书等相关资料,运输、卸车费用随市场行情起落作调整。因现场或其他外界原因不能到达指定地点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到货后,经甲方现场验收,无发现缺损、质量等问题后,甲方收料员应即时签收。
第三条 计量方法验收标准。
1、螺纹钢(螺纹钢二级/三级Φ12-Φ25;圆钢Φ12-Φ16)以理论重量换算为准。
2、高线、盘螺以检重过磅为准计算。
第四条 检验标准及方法。
甲方以乙方提供的交货清单为数量验收依据进行验收。验收数量与交货数量误差按千分之三执行,超出千分之三的,甲方应在供货当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保持货物原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协商。千分之三之外的由乙方负责,千分之三之内的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质量异议。
乙方每批次送达甲方工地的钢材经甲方现场点验无误签收后,甲方应将当批次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送样进行检验化验,经检测化验结果为合格产品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接到检测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相关检测报告。若甲方没有按上述程序进行先检测后使用,仅凭经验或肉眼察看视当批次供送的钢材个别或部分品名不合格的,乙方不予采纳,并视当批钢材质量为完全合格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属不合格,乙方应将不合格部分钢材运回,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运费,在3日内换送合格钢材到甲方施工现场,但乙方不承担其它责任。
第六条 价格及数量确定
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乙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作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乙方购进所需钢材,甲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品名,经乙方确认。
第七条 结算方式。
本项目钢材供应属于垫资形式,经双方协定,达成如下方式付款结算:
1、甲方收到钢材之日起,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付清该批钢材款。超出一个月则每吨每天加5元计算,但垫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如超过3个月每吨每日再原来的基础上再上浮3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合同。
1、合同履行完毕。
2、甲方如果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解除合 同,并收回全部货款及垫资费。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由双方协商解决。
2、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述。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由造成违约事实的一方承担直接责任。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关于钢材供应合同范本(2)
供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至需方工地,现场下车由需方组织,并承担下车费。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盘园按双方共同去过磅算量,直条、螺纹数根数按理论重量计量。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供方编号的钢材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供方抽样、签封、保存,如有质量异议,三日内,供需双方应将钢材封存样送重庆市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如有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确价方式:
九、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所付金额欠款部分支付月息5%的利息。以此类推。
十、供货计划:需方提前两天向供方提供钢材日计划通知。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二、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各执行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关于钢材供应合同范本(3)
1.生产厂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厂家,所有材料均为定尺(9米或12米)。
2.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确定并通知供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3.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执行价包括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供方钢材价格高于市场价经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与其他供应商发生钢材购销关系。
4.结算按当批货物确认的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5.合同采购钢材数量约 吨,超出部分双方需另订协议。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钢材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带红章),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 、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 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5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出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
第五条:计算方法:线材、直条均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标准: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第七条 随机备品:附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三份,并加盖供方公司公章。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 (身份证: )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验收合格后,由需方指定人员验收并开具结算凭证,结算凭证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各相关的开支费用。
4、供需双方若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 3份,供方 1 份,需方 2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 方:
需 方:
年月日:
关于钢材供应合同范本(4)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 )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第四条:质量标准:GT/T701-1997,GB1499.2-2007.(以项目部开出的收据为)。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 、 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 吨,买方收到钢材九十日内,付钢材款 %。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 %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次)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 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卖方:
买方:
年月日:
关于钢材供应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对钢材各项性能要求,经协商同意将甲方承建的工程所需部分钢材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钢材定价及付款方式
1、 甲方需提前两天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所需的品种、规格、计划供应量。
2、 钢材结算单价:批次定价:以甲方报计划当日(或钢材到达甲方指定场地之日)“我的钢材网”公布的**城市市场价为基础+ 元/吨(吊装费)+ 元/吨(运费)+ 元/吨(综合费),作为送到综合结算单价。
3、 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甲方签认的收料单据为准。
4、 结算方式:两票结算:货款开据普通发票,运杂费开具运费发票。
5、 付款方式:每月25日为结算日期,甲方在次月25日前付上月70%货款。
四、 计量:
计量方法:螺纹钢按检尺计算,线材过磅。
五、 交货地点及方式:
1、 在甲方合同段施工现场,甲方指定的具体位置。
2、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用汽车运输,车板交货,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