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
人们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可这人性当真就只有爱与美吗?人性也有丑恶,而莫言所要写的,就是人性的丑、人性的恶和人性的扭曲,此般特立独行,自是比那些作家要强上许多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1
整部小说读下来,一点也不觉得审美疲劳,尽管转生了一世又一世,尽管全文的基调都差不多,尽管每一回合的角度都有重叠;但,故事的内容真的太充实,读来如同亲眼目睹,每一个人物的一生都好像没有空白,每一个章节都很戏剧性。唯一令我觉得不对劲的是,转生为猴的那一世,是不是太牵扯了。叙述方换成了莫言,言语方式不同是可以接受的,但,有那么一点为悲剧而悲剧的味道。通篇读下来,我想知道,出生即绕在一起的人,注定到死,甚至连后代都不得解脱么?一个人离不开出生的地方,是因为离不开家,离不开另一个人,是因为血缘---我能给自己一个答案,却并不喜欢这个答案。
西门闹之所以在畜生道轮回,是因为他心中有恨,他觉得冤枉。那么,目睹了曾经的仇人或亲人,朋友或雇农,走过并不如意,大起大落的一生,他就能释然了么?为什么我总觉得,他释然是因为注定再也回不去了,而他清楚地明白这一点?若有机会,他难道真的不想再次风光无限地活?
生死疲劳,用几十年换一个大起,又用几十年换一个大落,那个时代的人,如果能坚持活着,势必有一个波澜起伏的人生。
以前我总喜欢看当代的文章和小说,因为我想知道处在这个时代的我该怎么活,该怎么做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我从当代作家的书籍里得到答案,可也只是参考答案。没想到看了曾经的人的一生,我反而明白了更多。当代作家毕竟只比我多活了十年,老一辈的作家却比我多活了几十年。尤其是经历过那样动荡的年代。现在的我,当下的忧愁与茫然,好似都不值一提般。我越来越懂得,只有对人生有了一定的认知,才能更心平气和,才更能珍惜时间。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2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主席佩尔·韦斯特伯格在致辞时说:“莫言的想象力超越了人类的存在,他是一位杰出的写实主义者,作品描述了20世纪中国的历史。”
莫言的想象力是否超越人类的存在,这个我不敢下定论。但是他的确是一位杰出的写实主义者。就算他的作品未必真实反映出20世纪的中国历史,也最起码跟读者讲出了一个关于乡村中国的故事。这些故事,背后有一份历史的沉重感。
我比较认同豆瓣上一篇《生死疲劳》的书评里一句“寓「国族大叙事」于「家族小历史」的笔法”。这种笔法,是吸引我读完《生死疲劳》的最大因素。
《白鹿原》讲了建国前五十年乡村中国的农民生活,《生死疲劳》讲了建国后五十年乡村中国的农民生活。两本书加在一起,就是乡村中国的百年孤独。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3
莫言的玄幻现代小说
莫言的第一本小说是《生死疲劳》,一口气借了两本,另一本是经典的《红高粱家族》。两本书看下来,对莫言的文风有了初步的了解。
最早认识莫言,是因为他红极一时的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又看过他领奖的视频,其中有一段很精彩的讲话。这个人普通话不怎么样,讲话的内容也没有多少大道理,只是讲了几件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小事,依然讲得妙趣横生,是个讲故事的高手。
这是最初的印象。接下来,就谈谈对书的印象。
生死疲劳,感觉思维很是跳跃,讲故事也是不拘一格。故事大意是东北高密乡的一个地主在十年动荡期间冤死,死后投胎为驴、牛、猪、狗,时间跨度从解放初期一直到八十年代末。讲故事的主角一直在变,一会是动物,一会是人,实话说,真是很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这种风格。故事的风格是辛辣、幽默。对农村的描写,没有深入的生活体验,是绝对写不出来的。不过也正因为他这样无拘无束的写作风格,与路遥有着截然不同的感觉。路遥是将生活写得很厚重、艰难,将人生写得很沉重,结果也很悲剧。让人读后有一种不屈的奋斗感、挣扎感。
莫言是一种冷幽默,针砭社会更大胆,更辛辣。仿佛有一种游戏人生的态度。可以将一出大悲剧,写得像是灰色幽默,疼痛感更少,讽刺感更多。
红高粱家族,这本书居然是其八十年代的作品,距今30年了。不可思议。不觉得莫言现在比三十年前好多少。也许是他三十年前更投入更认真的写作。红高粱里的细节描写比生死疲劳要细腻得多。文字非常的优美。叙事风格虽没有生死疲劳夸张,倒是看得出日后的影子,也是不按规矩出牌的。
不知道莫言有没有写过都市题材,他把农村写得也许比现实中的农村更农村吧。现在已经很少或者几乎没有这样纯粹的保留着古老习俗的乡村了。外国人对莫言的小说感兴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莫言符合他们心目中的中国人就是活在中国乡村中的模样,中国获奖的电影,也更多的是关于乡村的一些故事。也许,他们觉得这是真正的异于西方文化的,没有遭受过西方文化污染的纯天然的中国吧。从这个角度,莫言描写的小说,其实保存了一段段的乡村生活画面,是生动的历史的记录。这种功用,也许比小说的单纯的娱乐或者预约精神的功能要更要有价值得多吧。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4
同一个人的两张照片。一张是,侧面黧黑着的脸,戴了一副黑边的眼镜,你能够看出来,鼻头是蒜瓣类型的。那不苟言笑的脸,肉乎乎,她微倾的脖子,挤出了一个双下巴。给人憨厚却同时不那么惹人喜爱。我是说,对于男孩子要找对象而言,要对她谄媚颜笑而言。并不管她紧身的牛仔裤加上一双干净厚底的运动鞋,还有被那一个有着油亮的,时髦黑色皮革的休闲双肩背包勒紧了的一身赭红色的风衣。你几乎看不见那些肥大的羽绒服样式的绗线而能够切身感觉到它同样有御寒功能的效果。。。另一张是,正面的脸,除了那长发飘飘,齐刘海遮住的眉间。几乎算得上是无遮无拦。靠在一处海滩边上的奇石构成的洞门边,她粲然一笑。双下巴不见了,全部给了那颧骨上两块坨红的脸颊,借以,终于得出了一张,透着阳光,展现了的白皙的锥子脸。然后,那个拿着照片端详了十来分钟的男孩子。也顾不上她穿着的一身行头。只是两张照片上一样的鞋子,从他眼底的余光中进来,像是闯进他内心,被预先设定好的闹铃。说:"要注意哦!她们是同一个人。"
你要知道,在之前。这个快要奔三的男孩子。在还未曾谈过一次恋爱就直奔婚姻主题的男孩子。有多少次,在脑海里预想着,憧憬着那万人攒动的广场上,每天都要播放的一段铂金戒指的广告上所畅谈的浪漫。这浪漫是远年的,是从第一部被搬上银幕的都市爱情连续剧就不断续写着的故事。除了男女主角身上那些,标志着时代变化了的着装和在马路牙子或某个贴了、写了、挂了着的大篇幅标语。那个老套路,其实都一样。或许有时候,制片人和导演,偶尔的怀旧,想拍一部民国时期或者解放初期背景下的浪漫。他们会穿上中山装、的确良和有着四个兜的靛青色军装吧!可你仍不能否认这里头,有着某种不变的东西。很难说清楚,男孩子确实是想尽快的把人生大事解决了,以尽他的孝道,跟他的许多同学那样,也生个白白胖胖的小孩。他会教他们读书写字,和他们做朋友。但他的内心里,那些永恒不变的东西老是要在他父亲同他聊起一位女孩子的时候,像一块圆柱形榉木撞击古代城门的情形般,哐!哐!哐!地发出一阵阵沉闷的响声。
可这力量相对于他的长辈们,唾沫星子样的,在聚集到一起,泡茶的时候,或吸着一根烟,或翘着一支腿。在电视背景墙前,在某段不起眼的新闻中,停顿了,无语而像是中了大奖一样想起的他的婚姻大事面前。是那样的无力。他可不能向外宣称,他在那会是一个在河边好不容易地搬了块石砬子,投进河中,激起一串水花,进而推动一圈圈躁动不安的波纹那样的猛男。那时,他不过是个孩子,一个留着哈喇子,双颊被风扇得像是两片红色的桑螵蛸表皮状的孩子,或许是他因为夜夜尿床,隔天早上妈妈把他的床褥子披在晒条上,爸爸看到了那些规则不一的世界地图。"真是奇了怪了,我怎么不知道,原来那小日本的国土是世界第一大的?"这样说着的时候。将一块挂在树杪的螵蛸摘下来,烤熟了给他吃有关。所以说,那个力量也就配自我挣扎着小打小闹罢了!自娱自乐罢了!也就配得上,捡起那些如细盐般大小的霰粒状石子。贴着水面甩出去,跳跃着,仅仅漾起一圈涟漪罢了!
好了,我可不能让这男孩子想太多了,以让我的快乐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太久,就让他无忧无虑的,生老病死般,停在上面的几个段落中吧!我还要说的是,他的整个乡镇。他在这里生活了快要三十年了的故乡。我们就找几个代表吧!
在一次为父服丧三年,虽然没有如老人们口中说的那样,要穿斩衰而只是象征性的在出殡那会披麻戴孝地抓着绑在棺材后的绋绳的本宗九族的宴席上。那天,坐满了我们同个祠堂祖庙的乡里乡村。主人家很是热情地招待了前来捧场的乡亲们。你可以看到,在同一张酒桌上,年轻人和老年人,不论辈分地坐在了一起。大家在讨论着的,是过去那些年死去的人,还有他们生前的一些事,偶尔能插入的,也就是谁家又娶了媳妇,谁家的小孩又考上了哪所大学,谁家又新添了位公子哥或闺女。就这样子,边吃边聊着。也偶尔的将话题带到那烫嘴的食物,看到那色泽晶亮,艳丽十足的菜肴。有的是,那种包装完好的,从宴席批发场里直接购置的一袋小包子。只不过这时,主人家帮我们加热了,大家就着那塑料底壳当作的盘子,直接上手了。"吃呀!这个很贵的,要三十几块钱一袋。。。哦!就刚刚那盘清蒸东星斑,可要一斤三百多。。。这有什么,上次我吃过老王家他们的海蟹和龙虾,才叫一个贵。。。切,那些带壳的,就只是吃个名牌,要我说还不如这个包子来得实在。"他们可劲的做起大佬又表示出对铺张浪费的嗤之以鼻。角色各不一,主人家当然是这场宴席里最大的大佬,他当然知道,这些话,人家不那么直接的说,或是说了,也半开着玩笑。因为,之前他也有过同样的对人家开宴办桌,菜肴的点评。他也多的是,前两天在购置食材的时候,在鱼市场、菜市场、肉贩子那里。特意指着一只飞到生肉皮上的苍蝇说:"就这样的货色,还要十块钱一斤。我看七块钱了不得了。"我知道,他现在可不敢太那样说了。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5
我知悉莫言很早,因为当年同门师兄是和莫言一个地方——高密——出来的,但是当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他很开心(?),我记忆不深刻,但是我知道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人肯定不是莫言。
生死疲劳的一开篇,就是魔幻小说开头——下阴曹地府,然后直接选定了那个风云诡谲的时代,看上去这一篇极为有野心的小说,通过一个地主的不断轮回,不断的走进新时代。篇章中,他甚至把自己也植入到小说里面,把握自己的人生轨迹、已有小说都统统纳入进去,一副你不读这些书,你是不懂我的。
当然如果小说里面那个莫言真是现实中的“莫言”的话,那估计我是不喜欢这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了。
《生死疲劳》的名字由来,我无从揣摩,但是读完之后,我极为同意前段时间看到的一句话,原句我记不清了,大概是说如果文学还是在回忆那个年代,那未来的文学何去何从。莫言一辈的作家,对于过去的事情,当然有着无数的话要说,但是很少见深刻的批判。
《生死疲劳》里面,拨乱反正后,一群当年的牛鬼蛇神被前保安杨队长,一个下跪就宽恕了。不过,莫言似乎在说,不宽恕又能咋?全文最后,又用了常见的好人好死,坏人坏死这样的善恶套路结束人物。这是我阅读体验里面无法接受的。
因此,本来我按照《百年孤独》的要求去期待这部小说,然而最后他连《平凡的世界》的程度都没有达到。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不断的和朋友沟通,逐步认为莫言的写作在小说前半段就有些画风陡然变化,已经完全抛开了一些人物设定,刚开始转世为驴还算是从驴的角度写故事,到猪、狗篇章,已经看不出到底是猪还是狗了。之前一直很刻意的写的,蓝家的那块小自留地,在后面也就没什么展开发生故事,感觉仅仅是留作后人的坟墓了。
有人说,读小说,是在体验作者给我们创造的世界,有些作者凭借自己无与伦比的想象构建了一个未来,比如科幻小说,有些作者则把自己的人生拍成了情景电影供我们学习,比如莫言,据我师兄讲,当地人读莫言的小说,很容易发现,其中哪些人物的现实原版是谁。我总是希望去体会,莫言创作时候的心路历程,尤其是把这些身边的人,如何揉进这块故事的面团里面,不过总体看完之后,觉得这块面是不是有些不成样了。
读完之后一篇时候,我脑子里突然想到了陈道明演过的电视剧《一地鸡毛》(刘震云原著),顿时感觉,心情就是一地黄沙,跌下去了,再起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