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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感想及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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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美国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该部作品奠定了他早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出版于1925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感想及感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了不起的盖茨比》感想及感悟1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不知为什么,“悲从中来”的感觉很强烈,以至有好几天,我都在思考关于“人性”的问题。

盖茨比年轻时是一位穷中尉,偶然的机会与富家千金戴尔熙相识相恋。然而,美丽的戴尔熙却在财富与爱情两者间选择了财富,嫁给了富家子弟汤姆。盖茨比怀着对黛尔熙无比的崇尚和眷恋,不断生活在自己编织的崇高瑰丽的梦里,靠非法买卖实现财富自由。发达后的盖茨比对初恋仍然婚牵梦绕,想尽一切办法与戴尔熙见面,但骨子里的自卑与外表狂妄的自负,最终导致梦幻破灭。冰冷的现实再次浇灭了他的爱情烈火,连同他的性命,都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自己编织的海市蜃楼之中。

现实生活中,迷失和疲惫的现代人,天天处在喧嚣与忙碌中,时时面对欲望之海的威逼,有的不顾一切强取豪夺,有的威逼利诱铤而走险,还有的人呢?一蹶不振,从此自怨自艾,叹息上天不公。

这无数的不同侧面的盖茨比们,最忽略了的一点就是:世间除了戴尔熙,还有无数个戴尔东、戴尔南、戴尔北,为什么就不能放下,寻找新的幸福呢?

人生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

打不死我的终将使我变得更强大!

对于得不到的与其枉自嗟叹,不如退而结网、静心发奋,做出个样子来给他(她)看,也给自己看,才是人生正确的选择。

而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黛尔熙?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生活的像行尸走肉,徒有虚表,内心空洞。

既不做为了刹那绚烂毁灭自己的盖茨比,也不做纸醉金迷放弃自己的戴尔熙,做一个被珍惜你的人珍惜,同时也去珍惜一直默默珍惜你的那个人的人!

关于人性,战国中期荀况认为,人人都有欲望,这是性中自有,这种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决定了人的性恶,但通过教育,可以变恶为善。

《增广贤文》中记载,子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妇爱色,纳之以礼。

很好地概述了取“财”有“道”,掠“色”有“礼”的道理。

愿你我不执拗、不拘泥、不顽固,做一个像水一样的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感想及感悟2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感想及感悟3

青春期的我们更加成熟了,对事情考虑得更多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做事情更周到了。这意味着我们长大了,懂事了,但也意味着我们要看到美丽世界的另一面,和平关系中的争夺。渐渐懂得了“人情世故”,“见风使舵”,“明争暗斗”这些黑暗词语。我们也渐渐有了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对事情也有自己的判断。但事情却都不是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谁都没有批评别人,评价别人的权利。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作者一开头就提到了他父亲对他的耳提面命。

于是乎,关于一场孰是孰非的角逐开始了作者秉承着父亲的教诲,在纷繁的世界的角落里,看着这一幕幕发生在身边的事。当看到威尔逊有情时,甚至还丢下妻子黛西,和默尔特离开,我们或许会谴责他,但作者没有;当看到默尔特瞧不起丈夫,明目张胆地和威尔逊见面,我们或许会厌恶,但作者没有;当看到默尔特的傲慢时,麦基夫妇的无知时,我们是同作者,陷在那过大的沙发,摇着香槟,时不时看看路灯和行人,他们的人生又是如何精彩呢?

那些活着争吵,名利中的人,还不如那只默尔特买回来的小狗——舒适地蜷缩在自己的天地,平静的心被温柔包裹。可是这个喧嚣的世界里,幸福已经被抱怨撑破。我看到的是他们的黑暗,白眼,嗔怒,即使笑着,也给不了人温暖。人世纷繁如何修炼内心?

人生很长,还有几十年,人生很短,只有几十年。他们互相安慰,但也互相折磨,隐忍着。默尔特的丈夫真的不知道默尔特有外遇吗?还是为了利益隐忍?黛西真的因为宗教习惯而无法离婚吗?还是为了富丽堂皇的宫殿和锦衣玉食?小说中的人物费劲心机向利益靠拢,那样太沉重了,为什么不活得简单一点?

像盖茨比那样,在无尽繁华的生活中,抽空在深蓝色的天空下拥抱一下深蓝色的海。随心,向善。

《了不起的盖茨比》感想及感悟4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感想及感悟5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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