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JGJ46-2005标准,线路采用TN-S系统,现场用电必须使用便桥标准闸箱,执行“三级控制、两极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工作接零与保护接地不允许混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现场安全用电防火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场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1、电器防火措施
1)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人员完成。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认定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2) 施工作业中应对用电设备、线路、开关、认真进行巡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维修工作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对操作设备的各类人员也要有明确的要求,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3) 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里的开关分闸断电,并将开关箱门锁好。每周对电闸箱漏保进行安全试验,认真做好记录,并对失灵、达不到要求的漏保及时修理更换。
4)严格闸箱、开关箱的管理。特别是维护、清理机具时,要实行操作票制度,专人监护制度,工作完成合闸送电制度。电焊机的控制箱必须使用专用电闸箱。
5)配备8kg干粉灭火器。经常进行检测确保合格有效,并做好防雨、防潮、防晒措施。钢筋加工区内、周围电闸箱附近严禁存放杂物,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 建立防火责任制,是全体员工达到“三懂三会”的灭火要求。<三懂:1、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2、懂预防火灾的措施3、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1、会使用消防器材2、会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3、会报警。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用电安全制度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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