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老王1000字初一作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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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深处有勇敢的人,有狡猾的人,有精明的人,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一位到我家修过水管的水电工----老王……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我说老王的作文,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作文我说老王1
有些童年零散的记忆,分布在大脑的记忆模块里的各个角落,很难想起,但却抹不去。像是一颗根深蒂固的不起眼的小草,不起眼,却依然挺立。
有人说,某些零散的记忆,会在多年后的某个特定时间记忆,想起。在今天,这句话在我的身上应验。原因是我看见了一个女孩,像极了老王,我的老王,我童年的老王,她和老王一样,留着学生头,喜欢穿粉色的格格衬衫,喜欢提着一个紫色的大包,喜欢穿着白色凉鞋。老王,是我童年里最好的朋友,我们睡过一张床,一起洗过澡(泡在浴缸里),一起在不开心的时候狂吃,在她不开心的时候,眼泪哭湿了我的衬衣。
我差不多都不记得她和我的点滴了 ,可是唯独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却记忆犹新。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家庭聚会上,她是姨妈的小侄女,比我小2年,不过长得比我都高。性格很活泼,第一次见到我就拉着我到处疯玩,就在那呢个时候,我们俩好上了。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说了什么:哎,你叫什么啊?她大大咧咧的跑到我身边来,望着正在放空的我说。我一下子回过神来,娇滴滴的说:我叫王_。她眼神里透漏出一种喜悦,像个小大人似的拍了一下我的大腿说:啊呀!这麽巧,我也姓王啊!哦,是嘛。嗯!咱们要不然以后一起玩吧,我们没什么朋友呢。好啊。你看,咱们都是朋友了,就别叫名字了,你就叫我老王吧!嗯。
从这之后,她基本上天天都来我家里玩,我们一起关上门,披上床单,在头上挂上好多的珠珠,头花什么的,扮演娘娘,仙女,公主什么的。每次我们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都会陶醉一番:啊呀!两位仙女下凡了!!我看在们都可以去拍古装片里的绝色佳人了!这样的话,说了一箩筐接一箩筐的。
转眼,我们都上小学了,因为上学的缘故,所以我们不能一起玩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见过面,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3年级,那是一个大晴天,我们约好在公园玩,见了面,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手挽手坐在椅子上,望着地面发呆,因为有种隔膜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哎,呢个,我要说一件事,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我要去北京上小学了,也许再也见不到你了。这样啊。我望着老王,看着她呆望着地面,心里却想不出一句可以安慰她的话。好啦,我不是还没走吗?赶紧疯玩去啊!那一天,我们俩一直玩到天黑,我们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开心到了极点,这种开心,一直持续到她妈妈开着车,接她走,我们只是说了句拜拜,仿佛我们还会天天见一样。我一直望着车消失,消失在十字路口的尽头。
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一直想给她打电话,可惜,当时的那张写着她电话的那张纸被水浸泡了。我看到她,简直快要以为她就是老王了,我简直就要叫她一声了,可惜,我没有,因为我知道,那个童年里,和我一起疯玩的老王,已经离我很远了。
作文我说老王2
我们数学老师是个男的,姓王名睿,承蒙班上同学错爱,大家都喊他一声“老王”。
记得初二的第一堂数学课上,当老王走进教室,手拿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王睿”两个大字时,全班顿时哄笑成一片。其原因有二:第一,邻班一女生芳名亦唤作“王睿”第二,他写的字实在是令人恭维,让我们有一种看到幼儿园小朋友学写字的感觉,真不知道在他十五年的读书生涯中,他的老师们是如何容忍的(虽说老王学的是理科)。
正在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不亦乐乎之时,老王转过来了,他脖子微向左倾,一双深情地,足以电死一头牛的高压电眼瞪着我们,用一口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普通话说道:“笑什么啦,啊,有什么好笑的,啊,噢,是不是我的名字起错了?呃?”此言好似一剂强力兴奋剂,是同学们的笑声更加响亮,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汹涌澎湃。平时一些缺乏笑细胞、笑神经的“痴呆”同学,此刻也受到这热烈气氛的感染,纷纷笑了起来,以示合群。就在这时,老王又说话了:“呃,你们班谁是班长?站起来,把这些笑的同学的名字给我记下来,下课交给班主任。”(殊不知班长笑的最起劲)此言一出,同学们的笑声便犹如那天上来的黄河之水,“奔流到海不复回了”般的戛然而止了。
老王今年二十有三,一张长脸,一张大嘴,一口极富浓郁地方特色的普通话,再加上常年一套深褐色西服配一条红的刺眼的领带,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我们忍不住不能不笑。我们挺替他感到惋惜的,我们觉得他不应该上师范,应当去上一所艺术学校,这样他毕业后去演喜剧,有望超过着名喜剧大师卓别林。
同学们对老王不甚恭敬的态度有一天终于刺激使他心中那神圣的火山爆发了。上课时,当有同学对着他出言不逊或肆无忌惮的笑时,老王就会“嘿嘿”的发出两声干冷的笑声,目露凶光,缓缓的将手插进西服内衬,接着又慢慢地抽出来……(吓!)这时,大家都为这几个敢于以身犯险冒犯师尊的同学捏了一把汗。唉,太可惜了,年纪轻轻就……可谁知,老王手里却握着一把来路不明、材质不详的板子,恶狠狠的用他那因为自然因素而形成的富有民间地域特色的普通话笑眯眯的说道:“呵呵,这是我们的‘法宝’。
以后,谁要是上课讲话或者干其它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的话,咱就拿它来说话。好了,现在请你把手伸出来。”一个古灵精怪的同学伸出了手,但却是手背,而且还缩在衣袖里,一脸不屑的神情,仿佛在说:“哼,看你能把我怎么着!”老王也“嘿嘿”地发出两声冷笑,就好像在说:“小样儿,别以为这样我就把你没办法了”,遂用左手拉住那同学的手,谨防“逃脱”,然后右手握木板,自下向上猛击那同学的手,但猛击过后,并不见那同学将手缩回,只看见老王的脸色由白转绿再变紫最后又变回白色,时间仿佛在那一刹那定格了,突然老王抽回了手,并发出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嚎叫”:“啊~~~~~”真是余音饶梁呀,三日后,教室里仍回声不断。原来当时老王那一板子抽去,正打在自己手上,同学们听到后,又以罕见的、整齐划一的、统一的音调和响度发出了笑声。唉,要是让我来说老王的糗事呀,那可真是多如牛毛、细如针尖,说一辈子也说不完,有机会大家自己来我们学校看吧。
作文我说老王3
“快来看,我又淘到一本好书,你们看不看?”哎,一定又是老王。大家可能以为老王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中年人,其实他叫王文杰,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是我的同学。老王长得又瘦又高,鼻子上架着一副小眼镜,看起来很有学问,再加上他本来知识渊博,所以班里人都叫他老王。老王的妈妈是老师,家里也是书香四溢,他从小就受到这样的熏陶,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他爱上了读书。如果要说完他的“书狂事迹”,恐怕三天三夜也不行。
有一次,老王早早的来到学校。手里拿了一本小说,大摇大摆地走到同学面前说:“这可是一本好书,花了我零用钱和吃早餐的钱才买到的。”说完又得意洋洋地回到他的座位看书去了。到了上午第二节课时,老王的肚子开始唱“空城计”了。他摸着肚子,爬在桌子上,李老师看见了,就问:“王文杰,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老王很不情愿的站起来说:“我……我肚子饿。”老王说完又摸摸肚子,逗得李老师笑了起来。到了中午,吃午饭的时间。我正去打饭,忽然看见老王在看书,我好奇地走过去问:“老王,你不是肚子饿吗?去打饭啊!”老王回过头来说:“知识就是粮食,我已经吃饱了,一点也不饿。”我看了看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还有一次,因为教师节下午不上课,大家便早早地回了家。就在这时,江老师接到一个电话,是老王的妈妈。他妈妈说,老王下午没有回家,陈瑞丰也是,问江老师看见他们没有。江老师听后连忙到处寻找。你知道最后在哪里找到
他们的吗?只要是他同学都猜得到,一定在书店。当江老师来到他俩身边时,老王好象并没有察觉到。江老师拍了拍老王的肩膀说:“王文杰,你为什么一个下午不回家,也不和家里人打招呼?”老王挠挠脑袋说:“已经过了一个下午了吗?我怎么没感觉到呀?”
老王啊老王,我真是甘拜下风。如果可以的话,我一定送你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书狂老王”!
作文我说老王4
“啪!”一块橘子皮重重地落在我家的玻璃上。(我们家的阳台安了玻璃,比普通楼层要突出来一些)这已经不知道是第n次楼上落下东西了。
楼上住着老王一家,他特别爱往楼下扔东西,从2008年就开始这样了。老王让人感到讨厌,长得矮矮胖胖,头发乱蓬蓬,胡子拉碴,身上很臭,好像一直没洗澡,嗓门可大了。早上都不出门,只有在深夜才会出现。说话很粗鲁,平日里喝得醉醺醺的,每天十一点多才回来,而且经常带些狐朋狗友回家,在楼道里弄出不小的声音来,总会把人吵醒。他还经常在楼下叫,好像在呼唤他的朋友们,叫得可响了。
那天刮台风,风很大,我正在看电视,突然,“啪”的一声巨响,我吓了一跳,一个玻璃瓶砸下来,把我家阳台的玻璃顶砸了一个洞,漏水了。我赶紧叫奶奶过来,奶奶立即上楼去理论,我也上去了。奶奶气势汹汹地拍门。敲了好久,老王家的门终于开了。我看见屋子里也很脏,东西散了一地。
“你为什么往我这扔东西?玻璃都被砸破了。”奶奶兴师问罪。“哼,那又怎么了?”老王不屑一顾。“我们家里都漏水了!”“那你去修呗!”“你怎么这么说话?砸破了人家的玻璃,还这样!”奶奶生气了。“不关我的事!走开,走开!”老王下了逐客令。“你先赔我钱!”“不管不管,是你活该,安个玻璃,就是要被人砸!”“你——”奶奶还没说完,老王就关上了门。“可恶!不长眼的疯子!”奶奶气急败坏地大喊。“你才神经呢!”从屋里传来声音。
今年四月,老王的老毛病又犯了。他竟然把一块石子扔下来,差点又把玻璃砸碎。奶奶冲着楼上大喊:“讲点公德心好不好!”楼上传来声音:“不好!”奶奶气得饭都吃不香。
我很是讨厌这个人,他如今隔两个星期就往下扔一次东西,响声常常把正在写作业的我吓得半死。我上去找他,也不露面,房子里静得出奇。我很少再见到这个恶心的家伙,也许他是有意回避我们。
作文我说老王5
岁月无常,时光总能磨平一个人的棱角。
——富兰克林
伴随着从耳边呼啸而过的汽车鸣笛声,我穿梭过来来往往的人群,来到了小区门口。只见一辆辆不知牌名的车子征拥挤在小区门口,门旁穿着绿色的制服的保安,正用自己的手指引着方向。
目光正扫荡过一切,突然,我的眼神聚焦到一位略显老态的保安身上。嗯,我认识他——褶皱的脸上略显出分明的棱角,可见他已经不再年轻了。绿色的制服比起别人的,也早已是被洗得泛黄,连袖口都被用黑色的毛线给缝了又逢。再瞧瞧他的鞋——我的天!这双皮鞋是经过了多少时光的打磨,竟变成了一双“布鞋”!唯有鞋的轮廓,才使人依稀明了它的前身。
脚步再走近些,我听见了他那不吻合外表的年轻的嗓音,正指导着一辆辆的车子有序的进入小区。她的那双手,正在寒风的刻印下根线的衰老。近些,再近些,我已经看到了她的手上布满了老茧,粗大的青筋好像在显示他已不再年轻。
一个男人,是要做大事的。
在他坚毅刚强的脸上,我看见了做为一个男人的隐忍。一个男人,有头有脚,本该外出闯出一片天地,却被迫窝在如此一个弹丸之地,也仅仅只能用微薄的工资来养家糊口。
他是不甘心的,也是不愿!我曾和她有过这样的对话:
“大叔,你为什么要干这行?”
“嘿,小伙子,我可不是大叔。要说我为何干这行,没文化呗!”
“那你为什么又干这么多年,不升职呢?
“我老家是个穷地方,都是农民,升不上职的!”
好一个淳朴的农民!好一个农民的保安!但是时间流去,到现在,他变老了,变得圆顺了,却不变真心,这一切的原因,都是这个有着巨大压力的社会!
我读过一篇文章,是杨绛写的《老王》。在他笔下的“老王”也就是这么一个人:老实巴交,有情有义,善良。
他呢?是个老实厚道的老好人,也是一个关心住户,尽职尽守的善良人。但始终不管如何,他就是这么的一个都市农民!
并非是一日间点滴的片段,而是时时刻刻的影像。他总能在淳朴间找到些什么。每每捡起一个破旧的塑料垃圾圈儿,又或是带着尖利锐角的碎玻璃瓶,他的眼神总是淡定的,坚忍的。
“保安”一个多么平凡却又厚重的字眼啊!当他背负上时,就像老王背负上破旧的三轮车一样。他也有家,他把他的儿女接到了萧山,而他的妻子呢,却是一位不干活的家庭主妇!
他苦,和“老王”一样苦,但他却咬咬牙,熬了过来,多坚强的男人!
反观我们现在的生活,吃得好,穿得暖,学得上,几乎是样样都不用愁的。那么,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美好的时光呢?
走进身边的“老王”吧!别让岁月磨尽了一切,甚至磨尽了人一生中最淳朴的善良!深呼吸一股爱,传化为言行感染你我。
爱像一把火,燃烧在冰洁的午夜。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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