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我的家乡高分作文650字
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初一我的家乡高分作文650字,希望大家喜欢!
初一我的家乡高分作文650字1
自从我们繁华的广州为了筹办亚运会,使我们整个广州都变美了,就连我们小小的黄埔区也有不少改变,要是广州是一个绝世的美人,那我们黄埔就好像一个羞涩的乡村姑娘了。
我们黄埔为了好好地迎接亚运,特意把自己变得更加美丽、更加现代了!星罗棋布的小巷以前是多么肮脏的啊,现在却变得更加干净、整洁了;宽敞的大街上也种上了五彩缤纷的花儿,活泼的它们终于肯放开自己,开怀大笑了;粗壮的大树变得更加结实、牢固,为不少老人家服务呢;装修工人们就像化妆师,给古老的房子化了化妆,使它们变得五彩斑斓的;每一座商场都装修得更加时尚,我相信,我们亲爱的黄埔很快就会变成一购物天堂。当你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就好像每一样事物都在给你招手、向你问好,也会像每一件东西给你走时装秀。现在的黄埔不是以前的黄埔,以前的黄埔不是现在的黄埔,现在的黄埔是时尚的、美丽的。
我就拿我们的地铁五号线说吧,自从我们的生活多了五号线,公交车再也不拥挤了,以前的517路车有早到晚都是挤满人的,而现在呢,公交车空荡荡的,至少一上车就有位置,即使没有位置,站得也比以前舒服多了,至少一些年迈的老人家不用这么辛苦。
说起黄埔的改变又怎能少了河涌呢?就拿一二三中学的那条河涌吧!以前啊,一日比一日臭,一天比天黑,直到到了亚运。亚运就像一位魔法师,把这条黑得像芝麻糊的河涌,臭得像垃圾堆的河涌给变了变,一下子的魔法就能让它变美了。虽然河涌再也没有臭了,但是仍然那么黑,希望能够快一点把黑的这个坏特点给改掉。
黄埔的改变可真不少啊!我想我说一天也说不完,但是我也衷心地祝愿黄埔越来越好,越来越美,越来越棒!
写在离开家乡前
我不承认自己是个情感若智。
但事实证明我的的确确是个情感弱智。说白了就是那种情商超低、不易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这种性格常常会令我手足无措,甚至吃大亏、大苍蝇。
明天就要从老家踏上返回的路程,容易感伤的我此时自然不免有点眷恋。人生本来就是这样聚聚散散、离离分分,就像一艘来往于各个渡口的客轮,从时间的此岸驶像彼岸,享受着旅程中的酸甜苦辣,品味心路历程中的林林总总。
这就是江湖,这就是人生。
初一我的家乡高分作文650字2
我的家乡在哈尔滨,我喜爱我的家乡。
哈尔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她的名称在满语里的意思是“晒渔网的地方”。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完全是用一块块石头铺成的,它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家乡著名的大街还有尚志大街、一曼街、兆麟街和靖宇大街,它们是用东北抗联烈士的名字命名的,所以说,哈尔滨也是一座英雄的城市。
我的家乡最美的季节是冬天和夏天。冬天,雪花满天飞舞,整座城市都披上了银装。在这冰天雪地的世界里,放学归来的孩子们会在雪地里打雪仗、堆雪人,会在冰上滑冰、抽冰尜、打爬犁。每年一月,哈尔滨都会举行国际冰雪节,它是世界五大冰雪节之一。冰雪大世界里的冰雕晶莹剔透、栩栩如生,吸引了许许多多的中外游客。
夏天,哈尔滨的气候凉爽宜人。我们都会去松花江边游泳、钓鱼,会去太阳岛湿地划船、观景。外地游客也会来哈尔滨避暑、纳凉。
我知道,家乡有个别名叫“冰城”;爸爸告诉我,如今哈尔滨又有了一个新的美名叫“夏都”。歌颂家乡的歌曲,冬天是那首著名的《我爱你塞北的雪》,夏天是这首脍灸人口的《太阳岛上》。
家乡哈尔滨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地方。以前我们有“东北三宝”:人参、貂皮、鹿茸角。现在我们更爱吃秋林的里道斯红肠、大列巴面包和格瓦斯饮料。我的姥爷就是从秋林公司退休的,所以我们全家都对秋林食品格外的熟悉和喜爱。
秋林红肠最大的特点是有一股浓浓的蒜香,它要连皮一起吃掉,因为经过果木熏烤,皮上会有一股淡淡的焦炭味。“大列巴”是俄语面包的音译,它的特点就是一个“大”字。它比半个篮球还大,一个大列巴足足有五斤重,真称得上是“面包之王”。格瓦斯最早起源于一千多年前的俄国,它是用啤洒花、面包渣等发酵酿制而成,是小朋友们最爱喝的饮料。
哈尔滨以前的标志性建筑是防洪纪念塔,现在她又有了新地标:高高的龙塔和巍峨的索菲亚教堂。现在我的家乡正在建设高架桥和地铁,等到它们建好以后,我们的交通就会更加通畅、更加便捷。
展望未来,我期望我的家乡越来越美丽,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初一我的家乡高分作文650字3
总有一个地方,会有时光斑驳的痕迹,却以故如少女含笑;总有一个地方,文人墨客总是慕名而来,留下一两首小诗,却无能描绘它全部的美;总有一个地方,小舟悠悠绿水潺潺,却总有莫名的惆怅。
那个地方叫江南。
山总是绿的,像一股浓稠化不开的绿色颜料。瞅起来,却没有一点少女味,有的是一种沉稳的感觉,但细看,油然而生一种归盼感,那是一种乡愁的感觉,明明不是故乡,却又浓浓的依恋感。我想,留下那些关于江南的诗人,也有相似之感吧!
江南的叶子,不知为何,总是嫩嫩的,就像少女的娇嫩的肌肤一般,有吹弹可破的感觉,让人有一股怜爱感。不忍摘取,只会轻轻赞赏,有这般的美景作纪念,为什么还要破坏呢?也许这才是江南的树木如此繁茂的真正原因吧!
阳光,它均匀洒下。剪影,密密的,细细的,精致的。每一个棱角,都被细细雕刻,每一片浅晕,颜色不深不浅,就像中国画那样,颜色相同,深浅却各不相似。
听,江南的歌声。
那样动听,绵绵不绝。
潺潺的水声是灵动的,忽上忽下与着柳叶,打着飘儿。他主唱着,一首《水调歌头》。
各种山鸟,不停地卖弄清脆的喉咙,那种声音,是和谐的,一个唱高一个叫底,却总是悦耳的。它们和唱着,一首《百鸟鸣》。
萤火中也会唱歌吗?是的,它们是江南月色下的引导者,那一团小小的光圈能组成一个专属夏日的巨大音符,它们浅唱着,一首《江南夜》。
看,属于江南的独特景色来了。
云渐渐灰了起来,乌云也是柔和的,他洒下的不是狂风暴雨,而是像抚摸一般的润雨,他轻轻的,为江南的一切洗去一天浮尘。
湖面上,被春雨敲出一个水圈,荡漾开来,一波接着一波,撑渡人并不着急,披着蓑,戴着笠,一仰一倒朝湖心游去,因为他知道,雨是不会变大的,只是模糊了一切,却都散发朦胧的美丽。
雨渐渐停了,天也放晴了,一道彩桥挂在水天相接之际。杨柳亲吻着湖面,带着刚刚留下来的雨珠,总使人想起欲垂泪的少女。阳光洒在湖面,湖面折射着金光,江南又重新展开了笑颜。
江南,她深深的令人着迷,我也轻呤一句:
青山碧叶指澈影,
小桥流水指江南。
初一我的家乡高分作文650字4
那里只是一个重山脚下的小村落,唤作邓村。踏入斑驳的门槛,阳光点亮浮起的几许尘埃,轻抚瓷片,脚踏青石,一砖一瓦和檐上的祥云在阳光下映出藏青的幽光,天井仿佛交错了几百年前的时空。
初到那天傍晚,经过湖畔,有个赤膊的汉子正站在水中捕鱼,见我们便憨厚地一笑,说:“你们晚上就可以尝尝我捕的鱼啦,保你们没吃过这么鲜的鱼!”我们便饶有兴趣地驻足,看着他在水中忙碌的身影。
许久也不见渔网里跃出一尾鱼,朦胧却滚烫的太阳却已准备潜入水中了,他倒毫不焦躁,把斗笠朝岸上一扔,踏入漫至胸前的湖水,迎着炽热的阳光捋捋渔网,便把它抛向金光闪烁的水面。扯住一角,渔网倏地伸展开,如一条透明的蝠鲼跃向水面,将阳光割成细碎的光影,在那汉子身上变幻着。落水的刹那,渔网的几角先溅起几滴水珠,网还在空中飞扬,他手中似乎神奇地变幻出一只水母,扭动灵敏的身躯一挣,便悠然潜入水中。他也不上岸,扯着渔网烤在烈日下等待着,就像是在享受什么。
悠悠游过四周的,回到湖畔时,他正收网,夕阳也只剩最后一丝光影,水面却依然闪烁着金光。看他竭尽全力地扯起渔网,一阵“哗啦”的水声后,缠绕在网上的水草怎的跃动了起来?原来里面有好几尾活蹦乱跳的青鱼!他冲我们点了点头,便把鱼一条条装入桶中,两手提回石屋。他眼里荡漾着笑意,但嘴角已无力扬起弧度了。
嘴角回味着青鱼的滋味,竟莫名地为他感到失落:他无暇欣赏夕阳绽放在水中的奇景,只见炽阳如火,青鱼翻腾,水珠溅至嘴边的一丝腥味。到头来,每日的力竭又是为何?
我不解,望着他坐在乡间的一棵老树下,斗笠放在一旁,抽着水烟,怡然自得地凝视着什么。
夜幕下的他渺小得像苍穹一粟,沿着他的视线,石屋,灯火,檐下雕纹,惬意行人。清冷的月光、朱红的灯笼,一片白、一抹红,荡漾在藏青的石砖上,屋外小桥,田间虫鸣,窸窣,窸窣地拂走他脸上的倦意。再往远望是邓村的几幢房,也许那就是他的家吧。我眼中又浮现出骄阳下水边的他,精疲力竭地提起缠满海藻的网间的鱼儿们……或许网中的从来不是他的青鱼。他在竭尽全力背负的,其实是他渔网里的家乡吧……家乡很沉很沉,但也许那就是为什么疲惫的他凝视着邓村嘴角能扬起满足的笑意吧。
我出神地望着他,他也看到了我。他站起身,伸个懒腰,咧嘴笑了笑,拾起斗笠,大踏步走过小桥,哼着小曲走进了邓村。
漆黑的水面上,一尾青鱼欢快地跃起,翻腾出阵阵涟漪。
初一我的家乡高分作文650字5
银杏洒落一地芬芳,老屋失去了踪迹,人群散也,留下几缕记忆的清香。
面对着物是人非的景象,我努力地填补着对于家乡记忆的空缺。春日的柳枝在河岸边,似一位伊人对镜梳妆,让阳光都忍不住为它驻足。燕巢又在屋角搭起,几位调皮的孩子静静地窥视生命的的奥秘。当一声破壳的翠音传来,总要兴奋许久,带上一天的好心情,感受着春日给予我们最纯真的礼物。
可如今,燕儿你又在何方了?老屋坍塌了,只留得一片残砖败瓦。我依稀可以从废墟中瞧见去年春季你们的家——在层层灰烬之下。柳条已经消了色彩,光秃的树杆使内心泛起几阵波澜,总有欲语泪先流的悲伤。那年的家乡,不再了。
蝉儿上了槎桠,唱着动人的歌谣,来骄傲地宣布夏的来临。家乡的夏天,是属于爷爷辈的。清晨,几缕炊烟从屋顶袅袅升起,出炉的热粥让整一天开始舒朗起来。爷爷早早地来到厅堂,井井有条地摆弄着早餐。记忆里爷爷总是细嚼慢咽,喝粥前呼着一股冷气,让表层的白米晶莹的跳动一阵,再慢慢吸到嘴中。早餐罢,还只是上午7、8点,反手拿着茶杯,去邻里街房那串门。不一会儿,我准能看到,几位“好哥们”围在八仙桌旁打着纸牌。于是,自己也会在一旁傻呵呵地笑,询问着爷爷奇奇怪怪的想法,而爷爷的回答总弄得我更加糊里糊涂。
时光荏苒,转眼十年就逝。早年聚在一起打牌的“好哥们”,再也凑不起了;坐在爷爷身旁闲聊的时光少之又少了;八仙桌被散了“骨架”,堆在了车库的一角,它不再被“宠幸”了。爷爷的两鬓早有了白发,留下岁月的痕迹。我在菜场口,远远望着一位老人倚着半蹲的姿态,夹着香烟,呼着一阵冷气。夕阳映射,他格外苍老。爷爷回不去了,家乡也不再为家乡了。
慢慢地,慢慢地,我认识到我与家乡的缘份,不过是回忆里呈现的零零碎碎的片段。可是我仍然如此动容,或许是家乡的景不再充满视野了,或许是家乡的人情不再温暖我心了。
可孩子总是要远行的,家乡是我们的起点,也注定着永远回不去。在《天堂电影院》中,主人公不也一样眼睁睁看着电影院倒塌在自己眼前吗?在我决定选择前方的一瞬起,我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触动着我内心最深处的“家乡”。
拾起银杏叶,细致地描摹它的轮廓,构起一段往事的记忆。家乡出现在梦里,这样也就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