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喜欢为题议论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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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和议论性散文的写法,但是写作者仍然可以在三段论基础上创造出多种结构模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高中喜欢为题议论文800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喜欢为题议论文800字1
斟一杯香茗,翻开一本诗集,在那些美妙诗句中与古人漫步,交谈,我便顿觉,古人与我们不远。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生性豪放的他——苏轼!他伫立在江畔,对着滔滔江水,他感叹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无奈;他带着千骑卷平冈,高唱“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在妻子死亡十年时,他叹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那是我见过最凄凉的他,他流着泪,对着妻子的灵位倾诉自己思念,以往豪迈的姿态全无,汉子也有情。
我喜欢苏轼,喜欢这样豪放而又重情义的他。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在政坛上失意,在生活上又放荡不羁的他——李白!他明明因失意而“举杯消愁”,却说“明朝散发弄扁舟”;他满腹才华,却郁郁不得志,他安慰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对自己的遭遇并不灰心;因生性豪放浪漫,他充满想象: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爱喝酒,因此人们叫他“诗仙太白”,酒后的他,面对星空,他说“威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他重情义,看到汪伦为他送行,感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喜欢这样豪放不羁却又对朋友重感情,对生活充满浪漫的李白。当我走进了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著名女词人,一个也幸福过而孤独的她——李清照!在宋朝南移时,一向柔情的她也豪言: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一生凄凉,连朋友的女儿都对她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一怔,想到:真是“才”害了我吗?她多愁善感: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这样一个身世较好,知书达理的女子,本应该有人好好爱她,可她的一生,却无比凄凉,让人不免产生同情。我喜欢这样多愁善感,孤独而倔强的李清照。
与古人同游给了我很多启迪。岳飞用“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来激发我珍惜时间;孔子则用“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来教导我要谦虚好学。在与古人的交谈中我也感受到了自然的美丽,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让我感受到了雪景的美妙;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让我体会到西北大漠的风情。
在诗歌的海洋中,我与古人同游,学习,与他们一同品味诗词,我才发现,古人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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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德芙巧克力,香草味八喜,可可布朗尼,榴莲菠萝蜜,芝士玉米粒,鸡汁土豆泥,黑椒牛里脊,黄焖辣子鸡,红烧排骨酱醋鱼。
我喜欢熬夜奋斗很累但很有成就感的感觉,我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的音乐,我喜欢唯美句子,喜欢漂亮本子。当我拥有这些时,只想把它们装进口袋,安渡余生。
我喜欢小说里不羁的带有光环的女主,喜欢桀骜不驯的男主,对了,我还喜欢不甘平庸的自己,那个心存梦想,每天不后悔,不愁眉苦脸,会很灿烂的自己。我喜欢那个每天激励自己一百遍的自己,我喜欢那个笑里有坦荡,眼里长太阳的自己。我喜欢的自己,没有让山河失色,天地动容的魔力,但我就是喜欢。
我喜欢的自己,有些俏皮,有些懂事,但毕竟在鲜衣怒马的年纪,还尚存稚气,有些焦躁却也不缺乏安静。我喜欢的自己,希望生存规则简单一点,但从不自暴自弃,愿意为了心中的梦想而奋斗。我喜欢的自己,哪怕摔过,痛过,也强忍着不让眼泪夺眶。我喜欢的自己,像才华横溢的诗歌,自由生长,边缘耀眼。
我喜欢的自己,即便做了噩梦,也仍旧像淋湿了裤脚管一样,跟着心继续远行。我喜欢的自己,能融入欢闹,在无人时,也不惧怕形单影只,空空荡荡。我喜欢的自己,有时会莽撞打翻手里的所有时间,任它们零散在某个角落。我喜欢的自己,从不轻而易举地绝望,再举步维艰的路也终会一步一步走完。我喜欢的自己,不埋怨谁不嘲笑谁不羡慕谁,不想规规矩矩走一辈子。我喜欢的自己,和其他女生一样,有一丢丢花痴,再青春最美的时光,也追星,想见证自己和他们的成长。我喜欢的自己,不会疯狂,只希望能以他们为坐标,就算跌跌撞撞,也想杀出一条血路让自己更棒。我喜欢的自己,总是期盼我爱的,和爱我的能一切都好,盼望所有向往的小美好都会如期而至。我喜欢的自己,还喜欢着萤火虫,其实弱小,也不吝啬光芒。
我喜欢的自己,能管好自己的小脾气,耐心读一本书,在十一点前睡觉。我喜欢的自己,有时温柔地像星星,有时冷漠地只愿给你一个骄傲的后脑勺。
这个宇宙太大,还是要以自己为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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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很多值得喜欢的事。有哲人说,正是无数的“我喜欢”让人生更精彩浪漫,惬意辉煌。
我喜欢阅读。多读书,可以让你觉得有许多的写作灵感。多读书,可以让你全身都有礼节,可以让人感觉你知书达理,颇有风度。培根先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多读书,可以增长课外知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成长。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多读书,也能使你的心情变得快乐。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不仅如此,多读书还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呢。所以,一本书,就像藏在地里的宝藏,等待我们去挖掘;就像一座博物馆,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件艺术品,等待我们去鉴赏。
我喜欢旅游。旅游可以放松身心,开阔眼界,增长见识,陶冶情操。如果你携友同行,就可以增进与朋友之间的友谊。旅游可以让忧郁的人忘记烦恼,可以让胖的人减肥,可以让陌生人变成朋友,甚至可以让内向的人变的外向。还可以感悟人生,了解各地的风俗习惯,见识各地的奇人异事,就像古人说的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我喜欢交朋友。朋友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没有那么空白,让亲情以外的思想有一种寄托。在这个世界上你可能没有拥有那么多物质上的财富,但是你可以拥有精神上的安慰和寄托。这也是穷者多友而胜过富者无谊,千金难买的友情的道理……“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我觉得真正的朋友或许不需要每天都在一起,但是却能在最需要的时候得到好友的一臂之力,这也是交朋友的最大欣慰所在。
我喜欢天马行空地想象。我经常在自己无聊的时候天马行空地想象,想象自己变成小魔女,拯救世界;想象自己拥有了一套有20层楼的别墅,每一层都有它的用处;想象自己忽然之间变成了一个婴儿,一出生就会说话,就会走路,3岁就有了10岁儿童的智力;想象自己穿越到了古代……想象增加了我的写作水平,想象使我经常活在另一个世界里,想象消除了我的烦恼,想象让我的梦境更美好。
我喜欢……
正是这无数的我喜欢,使我变得开朗活泼,聪慧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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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相信,一个人总会有那样一个时刻,在某个一转头的瞬间,被一种美好深深折服,甘愿沉浸其中。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同我一样无比强烈的想要留住它,却总是颓败的发现,它早已只是属于曾经的记忆了。
记得那年春天,我曾经疯狂地迷恋一种植物。我叫它蒲公英,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的蒲公英,但却有着与它一样洁白的小绒伞,一样可以在阳光下随风飞舞。我曾追着它跑过了大半个操场。我喜欢它,便像那只喜欢鱼的小猫一样把它种在土里,期望它的再一次成长与绽放。我小心翼翼的种下它,正如我曾经怀着同样的心情,对她说:“我们以后做好朋友好不好,就是那种无话不谈的最好的朋友。”我望着小小的土包时的那种欣喜,也与我听到她说“好”时一样。因为喜欢,我选择以我的方式留住,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有过令人欣喜的开始。
我常常和她一起去给那早已平整的土地浇些水。或许是我的过于殷勤破坏了它生长的规律,又或者我不是它喜欢的主人。总之,当到处都已是一片嫩绿时,只有那里,仍旧是一片干枯的土黄。而我的友谊亦在这时出现了裂纹。或许是方式不对,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在过程中,常常努力与期望相反或许会补救,却发现只是渐行渐远。有时也会想,是不是“无为”才是最好的选择。
终究,在那个失落的夏天,我的植物并没有像我期望的那样长出无数的小绒伞,甚至没有一点发芽的迹象。而我的友谊,亦结束在这个夏天。我曾经喜欢的植物与我曾经依赖的女孩儿,真的就只在我的生命中留下背影。
或许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的美丽是最让人心动的,而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只可远视而不可亵玩。
倘若你因喜欢孔雀开屏时的艳丽,便用铁丝将它固定,倘若你因喜欢藤蔓在清晨阳光下闪耀的清纯而伸手将它拉到屋内。那样,你就只是拥有了它表面的美丽,却失去了它可贵的本质。
如果你喜欢它,就以大自然的标准判断它,而不是你自己的。感受它的喜怒哀乐,和真正的美好。
如果你喜欢它,就在一旁看着它,不要试图改变或拥有它。你可以祈祷时间停留在一瞬,让你默默地看着它,直到真正学会欣赏。
如果你真的喜欢它,喜欢它的美,就什么也不要做,欣赏,就是一种幸福。
高中喜欢为题议论文800字5
我喜欢晴天。
当早晨的太阳从东边缓缓升起,推开窗户,一缕夹杂着阳光与泥土的清风扑面而来,吹散了内心深藏已久的阴霾,让人心旷神怡。放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沐浴在这片柔和的阳光里。明朗的阳光,开阔的视野,醉人的晨风,构成了一幅充满动态的清风阳光图。置身在这样令人振奋的图画,再痛苦的心境也会充满了阳光。于是一天的还心情便在这幅图画中开启。
我喜欢黑夜。
黑夜赋予了我夜的习性,用妈妈的话说,我是颠倒时差的。我是一个在夜间特别兴奋的人,而在白天,却昏昏欲睡。黑夜,是猫的游乐天地,也是我享受的乐园!浓浓的黑色铺天盖地地想我袭来。在这里,没有了白日的喧嚣,只有那沉沉的黑色,沉静地仿佛让人窒息;在这里,没有了往日的勾心斗角,只有那浓浓的黑,浓郁地让人想要安详地睡去;在这里,可以卸去所有的伪装,把自己千疮百孔的心完全的到暴露在黑夜里,它会用它温柔的双手抚平你所有的创伤。它就象一面安全的屏障,隔绝了整个世界,我可以尽情地享受属于我一个人的黑夜。在这里,我与黑夜融为了一体。
我喜欢冬天。
人们都说,春天是个充满生机的季节,到处都是奋发向上的声音,充满了生命力。而我却偏偏讨厌那绵绵的雨期,仿佛一季的蓬勃向上的热情都会被那没完没了的春雨给浇灭了。我喜欢冬天,虽然这有冷冽的北风,却也不失温暖的阳光。当狂野的北风过后,暖洋洋的阳光径直照进了人们的`心里,那种感觉,就像是从地狱直接到上了天堂!没有比这更快乐,更温暖人心的了。当然,如果再加上皑皑白雪的就更加完美了。雪,一直是我的最爱!爱她那洁白无暇的身躯,爱它那银妆素裹的世界,爱它那无与伦比的美丽,当然,最重要的是它那用自己的身躯去装扮世界的奉献之心。冬天,是个萧条的季节,却也是一个引人拼搏,教人顽强的季节。它用自己独有的冷酷教会人们怎样抗击磨难,而它那温暖的阳光便是给人们最好的奖励!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只想说,我喜欢纯净的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嘛!我其实只想要一个纯洁的世界,一张张纯洁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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