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5篇
读后感1000字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5篇
初读这本书,是在前往拉萨的火车上。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几乎频频出现幻觉的我,被书中交错的情节深深地震撼了,以至于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脑海里都回荡着一个声音……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作文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作文范文1
远航:
在你走后的一个月,我读完了你所钟爱的毕淑敏的《精神的三间小屋》。这几天总是若有所思,终于按捺不住,给远方的你写信。
毕淑敏说:精神有三间小屋。第一间,盛放我们的爱和恨;第二间,盛放我们的事业;第三间,安放我们自身。我觉得在我们心中也有三间小屋。
第一间,盛放我们的爱恨情愁
“有一颗大心,才盛得下喜怒,输得出力量。”人生十有八_不如意。但我们仍然要相信明天,相信爱比恨更强大,毕竟决定你人生的不是八_而是那一二。“给爱留下足够的容量,使希望永恒在眼前。”
我们的一生,经历过的所有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仿佛以木石制作的古老乐器,铺设在精神小屋的几案上,当你用它们去为需要帮助的人演奏一首美妙的曲子时,你的第一间小屋就会散发出阳光的暖意。
即使生活是一块苦胆泡过的黄连,长久地咀嚼,也会使它的苦涩慢慢淡下去。
无论一生遭受多少困厄欺诈,请依然相信人的光明大于暗影。
第二间,盛放我们的梦想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我们的梦想是我们勇往直前的动力,是我们哭泣时最大的安慰。
还记得那个夏季的夜晚,你拉着我去天台。我们晃着脚坐在天台上,我抱怨你将我拉出来喂蚊子,你什么都不说,只是笑着望向天空。你说你愿做一颗流星,虽然转瞬即逝,却可以瞬间划破黑暗,照亮整个星空。我抬头望着你温柔而又坚定的侧颜,只记得那时你的眸子清澈明亮,似有万千闪烁的星子坠落其中。远航你知道吗,我也愿做一束烟花,不一定是最美的,但必须是最灿烂的。每一道放射出来的光华里,都掺杂着不为人知的辛酸,每一个设计新颖的图形中,都糅合着不为人知的劳碌。
等他日两鬓似雪时,回首前尘,知道我所绽放的小烟花曾经在人世间闪过亮丽的火花,那么,我对自己也算是有个交代了。
远航,远航,为梦启航。我们的人生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一定要竭尽全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不相信手掌的纹路,但我相信手掌加手指的力量。
我们可以不去留恋途中的星星与月亮,但我们一定要张开双臂,拥抱终点处的太阳!
第三间,盛放我们自己
“我们可以不伟大,但我们庄严。我们可以不完满,但我们努力。我们可以不永恒,但我们真诚。”读到第三间时,我忽然就想起了《哈利.波特》中,邓不利多的冥想盆。我突然明白邓不利多说的“抽出几捋思维放入其中,有朝一日进入去思考自己”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的小屋中,住着所有我们认识的人,唯独没有我们自己,我们把我们的头脑,变成他人思想汽车驰骋的高速公路,却不给自己的思维,留下一条细细羊肠小道。我们把世界万物保管的好好的,偏偏弄丢了开启自己的钥匙。在自己独居的房屋里,找不到自己曾经生存的证据。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完善自我,弘扬个性。
晋朝时代黑暗,朝廷腐败,却自有“竹林七贤”在一片乱世之中吟唱自己的生命价值观。于是有了嵇康的竹林打铁、广陵绝唱,有了阮籍的“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的高呼,有了刘伶抱栏而舞,把盏而歌的吟唱。
每个人都是五线谱上看似杂乱无章的音符,但都是一首成功的曲子不可缺少的元素。
精神的小屋,需要以能够承受爱恨情愁的心灵为柱,以梦想为梁,最后以自我为墙,建成窗明几净,阳光四溢的三间小屋!
远航,读完《精神的小屋》,我不敢说我豁然开朗,但我知道它确实给了我很大影响。我们都爱文学,爱好阅读,爱好写作。远航,千万不要放弃你的文学梦,我们要一起努力,去建造属于自己的精神小屋。
既然已经决定更远地飞翔,就不要收回已张开的翅膀。
愿安好!
子帆
读后感作文范文2
曾经有一个人说过:“‘绘画’是我的理想,‘诗’是我的痴狂,而‘散文’就是我的生活笔记。”她是曾写过《七里香》与《乡愁》的诗人,她是那个用心灵去感悟世间的画家,她是那个能让人在她字里行间读到她触动人心的真情与忧愁的作家——席慕蓉。
刚捧起《前尘·昨夜·此刻》这本书时,只知道作者席慕蓉的作品影响了几代人,并不认为我对这本书会产生多大的兴趣。当慢慢地读进去时,偶然发现她的散文是用爱与忧愁编织而成的。当读到她的“青春真如醇酒,似乎都在那夜被我一饮而尽,薰然而又芬芳”时,正值青春的我感触颇深,青春是一段跌跌撞撞的旅行,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但令我敬佩的是席慕蓉能这样不遗余力地歌颂青春的美好。
绘画是她的理想,她甚至可以为了画一朵荷花在一个地方呆上一两个月,她对绘画的追求甚至超过了她对于诗歌与散文的热爱,她写道:“我越来越觉得,世间很多安排都自有深意,年少时不能领会,只能留下模糊的轮廓,要到今天才能坐下来,细细地再重新描绘一次,让自己在逐渐清晰逐渐成形的图样前微笑而神往。”当席慕蓉在多年之后再次品味年少时所画的画时,定是别有一般滋味。这正如我们到年老时再回忆青春了里的点点滴滴时,一定会微笑而神往。
不仅仅是不遗余力的歌颂青春,她对爱情的歌颂更加强烈。席慕蓉与她丈夫的爱情是很美好的,但岁月飞逝,世事都如浮光掠影,她与丈夫年轻时的美好时刻也在时光中悄悄溜走,"年轻时的你我已是不可再寻的人了,人生毕竟是一场有规律的阴差阳错。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一种成长的痕迹,抚之怅然,但却无处追寻。只能在一段一段过去的时光里,品味着一段又一段不同的沧桑。”是啊,人至中年,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时常会想起曾经的一幕幕老去的时光,纵使时光逝去,但席慕蓉对爱情的坚贞是亘古不变的,就像舒婷在《致橡树》中写道:“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舒婷所表达的爱情,不仅是纯真的,炙热的,而且是高尚的,坚贞的,伟大的,它像一支古老又清新的歌曲,拨动着人们的心弦。像钱钟书先生评价杨绛先生一样,在席慕蓉那如此有才华的笔触上还能感受到那贤妻的模样。
作者席慕蓉的一生可以说是颠沛流离的,她祖籍蒙古,生于四川,童年在香港度过,成长于台湾。她浓重的故乡情怀以至于在听到一首蒙古歌曲时禁不住潸然泪下,许多人读完这本书后都会觉得席慕蓉是一个动不动就会掉眼泪的人,可我却认为正是这种受事物所触发情感的人,心思才更加细腻,就像作者在乡愁中说道:“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模糊”是因为她别离故乡太久,时间的推移摇落了故乡的轮廓,仅剩一种模糊不清的惆怅对故乡的怀念如雾里别离,浓似血却又隔着一层迷蒙的云雾。
岁月在变,周遭在变,作者本身也是逐渐而缓慢地在改变,但不变的是作者对绘画,对诗,对散文的一腔热血。她的画作有着古朴的韵味,又有着超然的气质,她的诗歌温婉动人,散文细腻传神。
《前尘·昨夜·此刻》——绘画·诗·散文
读后感作文范文3
救赎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探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
书开篇就是这样的简单直白,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小巷能够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主人公的故事可以说冗长无趣,若不是那些罪恶,那些战争,这不过就是一个富家少爷和仆人的儿子的友谊,可是,这个故事竟然还包含着对亲情、友情、爱情、家国情甚至人性的深刻剖析。
风筝,一个用绵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承载着阿米尔一生的罪恶与救赎。父亲深爱的妻子因生他而死亡,他以为父亲因此恨他。为了赢得风筝巡回赛弥补与父亲的鸿沟,他背叛了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他的名字与他一起长大为他追风筝的哈桑。看着他在那个阴雨密布的寒冷冬日的小巷里被人强暴侮辱,他没有挺身而出,甚至为了让自己安心生活,他陷害并赶走了哈桑父子。愧疚让他夜不能寐,罪恶感与他相伴一生。他痛恨死自己的懦弱与虚伪、自私与丑陋。后来当他知道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时,他选择了救赎,他不能继续懦弱,于是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在阿富汗的枪林弹雨中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蜕变,找回了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诚然,风筝是象征性的,在每个人心中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对阿米尔而言,风筝是对父爱的渴望、是对哈桑的愧疚、是对自我的救赎、是能够融化一切寒冷的太阳,更是他一生的追求,他必须拥有正直勇敢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自己期许也是父亲期许的那类人,"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以后什么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童年时对阿米尔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最终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成为好人的路。是的,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对哈桑而言,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善良与牺牲。“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他知道阿米尔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袖手旁观,可事后是他在弥补他们之间的裂痕。在阿米尔陷害他时,他依然没有揭穿他丑恶的嘴脸。甚至在阿米尔父子逃亡美国时,他又回到喀布尔守着阿米尔的大房子,他是阿米尔忠心的仆人,更是他忠诚的朋友,从说出来的第一个字是阿米尔的时候开始,就注定他要为这个朋友牺牲奉献直至献出生命。是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对阿米尔的父亲而言,风筝代表着能力、忠诚、正直与勇气,可他也曾卑劣的欺骗了阿里的忠诚,剥夺了阿米尔了解真相的权利,偷走了哈森得到父爱和社会地位的权利。拉辛汗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救赎",阿米尔的父亲一生都在行善,修建恤孤院,帮助穷人,就算流落异国他乡仍心系祖国。
而对于侮辱哈桑的阿塞夫而言,风筝是权利、是法西斯的统治、是希特勒 式的残暴,他的种族歧视根生蒂固,他的残暴卑劣远近闻名,他的理想是清除哈扎拉人。可他到底不过是欺软怕硬的小人,阿富汗的败类。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那样一块连自己都厌恶的阴暗面,它指引着我们犯罪,可良知又让我们在悔恨中痛不欲生从而自我救赎。可是如果,一旦连自我的良知都丧失了,那谁也无法拯救你堕落的灵魂!在这个泥沙俱下的时代里,多少人丧失了良知,走向了深渊。从平民百姓因琐事而大打出手,到身居高位因贪污巨款而落马......诚然,从计划到市场,从血缘家族到个人意识,从道德感化到法治社会,时代转型太快,势必留下后遗症。但是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来洗脱我们自己的罪恶。
惟其艰难,才愈加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社会所前进的每一步,无不得益于迎难而上,无不功成于化危为机。让我们去追我们心中的风筝,去追回心中的那份纯真。
那曾经的罪过,会随着风筝的翱翔,放逐天际,而握在手里的,是救赎。
读后感作文范文4
从一个富家子弟到普通农民,我们可以说福贵的人生是大起大落的。人们经常会认为活着会需要什么理由,但在余华笔下,活着不需要什么理由,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
理由是什么?或许没有人会对这个微小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别人提出问题,你会给出一个答案。可是当人们询问你的理由是什么时,大部分人会说:“我不知道。”在你看来,这个答案理所应当。或许你不知道这个答案如何产生,但你坚持自己的选择。而我相信,信念正是活着的理由。
命运对于福贵来说是残酷的。他在赌场上输掉了自己祖上传下的所有田产,妻子离他而去,双亲因其赌博悲愤离世。福贵甚至还被抓去充军。一个之前家财万贯的富家子弟哪里做过这种苦差事?但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他必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在那个失望落迫的日子里,命运对于福贵来说是幸运的。你有没有想过,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在那些连饭都吃不上的日子里,面对随时都有可能的死亡,一个被迫充军的人是什么感受?无奈?悲伤?无助?还是感到生活无望?我不知道。但福贵没有!想着他深爱的亲人,他选择活下来,拼尽全力也要活下来。没有什么理由,有的只是他内心中的那一丝信念。
不知道你是否体会过挨饿的滋味,我相信零零后是不可能体会到这些问题的。我们能体会到的只有被两代人所精心照顾的幸福。中国七十年代的生活我们不得而知。换句话说,那个社会离我们太远,那时的贫穷是我们无法想象的。福贵生活过的年代或许已经成为历史,但是给我留下的印象又是那么深刻。福贵失去了唯一的儿子,这无疑给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又一次带来巨大的打击。“白发人送黑发 人。”我相信作为一位父亲,他一定会对没有照顾好儿子而感到愧疚,甚至还会痛恨自己的无能。那时的他可能会有轻生的念头,但他放不下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就像在战场上他时时刻刻期盼着回家一样。有人总说:“已经晚了。”但对于福贵来说任何时刻都不会晚,因为每时每刻都有他想要守护的东西。实际上,这正是他信念的体现啊。
读过此书,我想到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便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了,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个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地活着?”是的,既然选择了活着,那就应该为自己的信念而活。或许我没有福贵那样的经历,或许我还没有明白活着的真正含义,但我希望自己可以用福贵的方式活下来,不再吊儿郎当,只为信念而活。也许这样的生活很痛苦,但终有一天你将会破蛹而出,成长的比他人还要美丽,有时候还会觉得有些灰心,但这确实是生命的一部分,做好现在能做的,然后一切都是好的。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需要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无需什么理由,坚持自己的信念,活在当下就好!
读后感作文范文5
“为你,千千万万遍。”
本书讲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两个阿富汗男孩曲折坎坷的友谊。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由于懦弱,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而袖手旁观。事后哈桑的宽恕和奉献让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于是他逼走了哈桑,自己则跟随父亲去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忘不了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这成了他无法摆脱的心魔。为了赎罪,他再次回到阿富汗,决定找到被塔利班杀害的哈桑的遗孤,并把他带回美国。然而这个目标并不容易实现,当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分崩离析的美丽国家,尽管是建立在灰暗阴沉的基调上,但从字里行间依然能够体会出人性的真善美。书中有出售义肢来换取食物的男人,在足球赛中场休息期间被石头活活砸死的通奸情侣,被居心叵测的塔利班赶出家门当街毙命的哈扎拉人,为贫穷所迫不得不卖掉几个孩子来维持生计的孤儿院……一切被时代、环境、命运压迫着、摧残着的人们的遭遇,都在书中得到了体现。而阿米尔与哈桑的友谊、与索拉雅的爱情、与哈桑儿子索拉博一起放风筝的快乐则是这黑暗背景中为数不多的几抹暖色。在作者笔下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看到了一个残酷而美丽的阿富汗。
作者运用白描的手法,细腻地勾勒出一个残忍美丽到令人心碎的故事,扣人心弦。它牵涉出一系列的思考:爱与恨、恐惧与勇气、自责与宽恕、背叛与救赎……它像一部史诗,描绘了那个时代阿富汗的沧桑经历;又像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塑造了一个在变革狂潮中时而随波逐流、时而奋起反击的凡夫俗子。它将镜头放在主人公阿米尔身上,却间接地引出了整个阿富汗的历史全景,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阿米尔和哈桑的友谊是贯穿全文的主线。这段友谊双方的付出并不对等,误会和分歧最终导致了两人的分道扬镳,但最初最美好的部分却得以永久留存。哈桑近乎愚昧的忠实、不记恩怨的真诚的奉献,令年少自私的阿米尔痛苦自责,无法面对哈桑,最终导致了友谊的破裂。成年以后的阿米尔终于深深地体会到了友谊的可贵:“哈桑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任何人。”而和哈桑一起放风筝、追风筝的美好时光,也成为了阿米尔最怀念、最珍视的回忆。哪怕多年以后,他依然能熟练运用哈桑最得意的猛升急降方法来割断风筝线,也许这已经成为了他血液的一部分。而每当他放起风筝,怀念起哈桑,心里除了苦涩和自责,更多的是甜蜜的心酸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会义无反顾地冒着生命危险从塔利班手里抢回索拉博吧。最后,阿米尔终于赎清了犯下的罪过,解开了困扰多年的心结,重新找到了“成为好人的路”。
书中还有一个主题,是轮回。多年前哈桑为了阿米尔勇敢面对小混混的挑衅,如今阿米尔也为了索拉博鼓起勇气面对塔利班的暴力。相似的场景、如出一辙的巨大危险,阿米尔选择了应对,而不是落荒而逃。这样,他终于能够不再愧对哈桑。受到猛击让他的身体感觉到剧痛,但他的灵魂得到了救赎。而当阿米尔被打倒在地,奄奄一息的时候,索拉博也像他父亲一样勇敢地举起了弹弓。同样的场面、同样的对手、同样的侥幸逃脱,几乎就是历史的重演。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阿米尔不再懦弱,他救了索拉博,自己也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
书中自始至终反复出现的一样东西是风筝。它对于阿米尔来说,是勇气、正直、友谊的象征,他用尽毕生精力来追逐这只“风筝”。也只有把它追到了,他才能获得救赎,完成蜕变,成为自己一直期望能成为的人,一条让人尊敬的汉子,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也许,风筝具有不同的含义。我们应该和阿米尔一样,锲而不舍地追逐我们各自的“风筝”。
在这个故事里,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为你,千千万万遍。”它是哈桑对阿米尔的承诺,后来成为阿米尔对索拉博的承诺。在我看来,这句普普通通的话承载了太多:友谊、责任、诚信、牺牲……这个承诺表示愿为对方无偿地付出,而它的期限,是永久。共同拥有这样一个承诺的两人,无论最后如何形同陌路,他们之间的情谊不会轻易消逝,反而会随着时间流逝愈来愈坚不可摧,互相羁绊着度过余生。这样的友谊早已不只是友谊,而是一种类似亲情的纽带,将他们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样的情感超越了友谊而存在,即便隔着千山万水,即便已经失去联系,依然可以历久弥新。情绪、猜疑、误会、隔阂,全都会随着时光烟消云散。再怎样处心积虑地企图逃避,内心深处终究还是无处可逃。从喀布尔到加利福尼亚,多少经纬飞跃,光阴流转,阿米尔早已有了新的生活,却还是不能忘却。只要他一回头,哈桑就在那里,带着他早已不敢试探的真诚,永远在那里。
最后,这个黯淡绝望的故事里渐渐透出几线光明和希望。索拉博来到了美国,他因悲惨经历厌倦了一切的干涸心灵开始慢慢复苏,阿米尔也终于获得了真正的救赎。当又一个风筝被割断,两人跟着尖叫的孩子们向着风筝坠落的方向追去,阿米尔感觉到了久违的欣喜和激动,索拉博也终于露出了笑容。或许此时此刻,他们都在泪光中看到了哈桑,看到了那双熟练地操纵着线轴、指甲破裂、长满老茧的手,看到了那双狭长的绿眼睛、那张圆圆的脸蛋、那副和蔼的笑容,听见了那句熟悉的话语:
“为你,千千万万遍。”
亲爱的,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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