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记叙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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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宛如一口甘甜的泉水,让人不再急躁;一本好书,宛如一首美妙的歌曲,让人无法自拔;一本好书,宛如一阵凉爽的微风,让人心情愉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一本好书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读一本好书作文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通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说吧: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

《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读一本好书作文篇2

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学习书中主人公鲁滨孙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遇到了什么危险与困难都应该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争取,绝不轻言放弃!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航海途中遇到了可怕的大风浪,船翻了,除了他船上的人无一生还。他流落到了荒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终于逃出了荒岛回到了英国。这个既倒霉又幸运的人就是书中扥主人公鲁滨孙·克罗索。

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28年,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奇迹!初到荒岛时,鲁滨孙认为自己没有希望了,一定会死在那里。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也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不再只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了,开始一心一意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双手,创建了自己的家园,他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了种植园,有了牧场,还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他很多的力气,克服了种.种困难后才得到的。

看完《鲁滨孙漂流记》,我不禁反省自己:假如我流落到了孤岛上没有食物吃,没有衣服换,能活几天?三四天?五六天?我又能干些什么呢?我连平日自己的衣服也要妈妈洗!再说没有一个人与我聊天,讲话,多孤单啊!可见鲁滨孙是多么的乐观向上!我要像鲁滨孙学习不怕困难,乐观的精神,要学习他不论遇到什么危险都绝不轻言放弃的斗志!我也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读一本好书作文篇3

平时,我一说起昆虫,全身便会起鸡皮疙瘩和打颤儿,可是,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那些小小的虫虫们又是多么可爱,连我这个“厌虫者”也被不知不觉地吸引住了:我最害怕的毛毛虫竟是最有集体主义精神的虫子;蓝蜂喜欢在别的蜂窝里产卵,并且好吃懒做;还有会吃虫子和自己丈夫的头的“大力士”——母螳螂……这一切就像是一个无比神奇、美妙的世界,这个世界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所展现给我们的昆虫世界。

这是一本经久不衰的好书,它的故事中的那些可爱的虫子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在好看的故事中,它还给我们解开了许多有关昆虫的谜题:母螳螂为什么要吃掉公螳螂的头?为什么有些蜜蜂会好吃懒做?螳螂的一颗卵里有几只小螳螂可以孵?……

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他长时间地仔细观察昆虫才写出了这部旷世之作,它不像一般的科普文章充满了无聊,而是十分有趣,将笔下的昆虫拟人化,仿佛那些昆虫世界的居民和人类一样,每天过着各种有趣的生活:屎壳螂是清洁工,每天推着一个大大的屎球;蚂蚁也是清洁工,专门收拾饭粒儿等剩菜剩饭;蝴蝶则是美的使者,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昆虫记》——一本让人难忘的好书,它是昆虫世界的真实写照,是一本昆虫们的身份证,一本值得我们一看再看的好书!

读一本好书作文篇4

我家最厚的书,有长2.5厘米,宽20厘米,既不是十万个为什么,也不是其它的书。那就是我的“心肝宝贝”——《日记周记》。

说起它呀!还是在我9岁的时候,从我表哥家借来的。那时,上三年级,要写作文,所以我就借回家了。它的封面是红黑色的,上面写着“日记周记”四个漂亮的大字,封底是红黑色的和封面有一样的图案,但相比之下,小多了。

当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时,也没什么感觉,半年之后,我作文写得好,写起来完全不费劲,因为,我已爱上作文这门课程了。于是,我再度观看那本书,我合上书后,心里为之一震,写得太棒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从中领悟了不少。看到好的文章,我就忍不住要把它折起来,看到好词好句,我就忍不住用彩笔画下来。就这样,我看了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书,已经被折得很旧了,几乎每一篇文章都被我折了起来。

有一次,我无意中发现,封面的下一页,就有两页笑话,我很惊讶,心想:我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呢便看了起来,哈哈哈哈……太好玩了!

于是,每当心情不好时,就会看笑话,每次,也都会逗得大笑。

这些文章,我都百看不厌,到哪都捧着这本书,吃饭捧,洗脚捧……

自然,我从这些作文里都“吮吸”了炒少精华。渐渐地,我都要背下来了时,还是要看这些声情并茂的文章,当我写作文时,没有灵感时,我就会读这些深入人心的文章;当心情低落时,我也会去读这些文章;我被这些文章深深打动;我被这些文章逗得哈哈大笑;也有时嚣。

每个字都 像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让文章生动,这些音符,是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每个人都喜欢着它们。

《日记周记》是我的好朋友,它也使我提高了作文水平。

《日记周记》,你真是我的“心肝宝贝”呀!我爱你!

读一本好书作文篇5

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深读的一本好书,书里讲了很多很好用的方法和措施,可以帮助我们日常工作中的繁杂琐事,但是知道的多,确实去做的也许就不多,这就是我们停滞不前或者说办事能力一直很低效率的原因所在。下面我谈谈这次学习的一些收获。

做事情高效的一个秘诀就是要善于集中精力。高效的人,往往都是把重要的事情放在第一位,而且一次只做好一件事。这应该说是我的首要问题,因为在的工作习惯中常常会同时想着很多件事情,并且都想做好,但是到后来常常是每件事都没有做好。应该都做,但是都没有体现出我的最好水平。我也因此苦恼了很久。

要事第一,需要能够分出事情的重要程度,不能兴之所至,便不顾一切:这应该说是我的另外一个问题或者致命的缺陷,对于很多事情在做之前我常常没有先分清主次,但是常常我的时间是有限的,但是我面对的事情又是无限的,我是不可能做完我遇到的所有事,故常会顾此失彼,重要没有做,净做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然结果可想而知。

要事第一,还需要弄清楚哪些事情可以缓一缓。当我们知道了主次,换机一般就不会再出差错了。

要事第一,还需要学会拒绝。不懂拒绝的人活得最累,最少我是这么觉得的,历来总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差,能帮助的尽量帮助别人,乐于帮助别人没有错,只是应该在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不然就会本末倒置,最后常常时同事怨你不分主次,上级怪你不知轻重。而自己只能有苦无处诉,埋怨为什么自己的行为总得不到别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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