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总结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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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总结心得体会范文5篇
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基层是基础,要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基层党组织必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担负起领导核心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总结心得体会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总结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要一起打,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面对新冠疫情对脱贫攻坚带来的挑战,要认真分析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紧盯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做好防止返贫工作,想方设法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同时,抓好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做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
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针对当前疫情可控向好的态势,各地要全面抓好脱贫攻坚收官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剩余贫困村全面出列、剩余贫困县达到摘帽标准,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把最关键的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担子挑起来,对已脱贫贫困户实行适时检测、持续关注,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能够稳定脱贫,对未脱贫贫困户、不稳定户、边缘户按照结对帮扶、一对一帮扶的工作思路,加大扶贫力度,做好劳务输出、异地就业帮扶,啃下最后的“硬骨头”,打牢全民奔小康基础。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这根弦,在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面前,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发起脱贫攻坚最后总攻还存在的短板不足和困难问题,这就是当前需要瞄准的靶心、必须攻克的堡垒。接下来,我们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思路、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打赢疫情影响下的脱贫攻坚战。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总结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6日在京召开,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方面最大规模的会议。习近平主席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对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坚定了全国人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决心。
__年党中央针对我国贫困人口存量大减贫困难,戴帽贫困县越扶越多的局面,吹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不放松,向全国人民郑重承诺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明察贫困之本,善绝贫困之源。决胜收官之年须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查找疫情造成的损失,拿出措施和办法把损失补回来;对兜底户、返贫和新发贫困人口、边缘户等都要有人抓有人管;对标全面小康,补齐短板;查找贫困村、贫困户中的弱项。
脱贫攻坚高效完成关键在人,重点看干部队伍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去。每一个扶贫干部都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主动做为,主体担当,实干苦干,创新思路办法。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紧要关头,越容不得松口气、歇歇脚。摘帽不是终点,脱贫不能松懈,必须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才能确保决战决胜的全面胜利,兑现我们党的郑重承诺。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总结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带来了挑战。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期以来,通化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要抓紧、脱贫攻坚不放松,围绕支持打好贫困乡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总体战开展民主监督,坚决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历史性任务。
通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组织包保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等“不见面”的宣传方式,对包保的贫困户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并询问贫困户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等,使贫困户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疫情是今年影响脱贫质量的最大因素,精准施策是保证质量的重要举措。督查中市纪委市监委督促地方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精准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稳步落实,逐县逐村逐户提出克服疫情影响的具体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好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农畜产品积压、扶贫项目复工等难题。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开展监督,促进驻村工作队更好发挥作用,促进脱真贫、真脱贫。
市纪委市监委压实责任,通过调研督导、精准问责等方式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系统梳理总结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实践经验,探索完善专项监督工作制度,推动民主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坚持防控和扶贫两手抓、两不误,通过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增加公益性岗位、动员劳动力就近就业创业、指导村合作社复工复产、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等举措,全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疫情挡不住春回大地,阴霾遮不住万物复苏。通化市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一线筑牢战斗堡垒、彰显使命担当,让党旗在农村战“疫”和春耕备耕一线高高飘扬。尽显纪检人的忠诚干净担当。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总结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惊蛰节刚过,阻击战犹酣。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也完全能够如期实现。全国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虽然同过去相比总量不大,但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而新冠疫情带来新的挑战,如外出务工受阻、扶贫产品销售和产业扶贫困难、扶贫项目停工、帮扶工作受到影响等,将对减贫进程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巩固脱贫成果,防范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风险,难度也不容低估。对此一定要有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高度重视面临的困难挑战,是克服困难战胜挑战的前提,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向着既定目标砥砺奋进。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于凝心聚力。此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一直开到县级。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方面最大规模的会议,目的就是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确保取得最后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就要充分信任依靠经过战斗洗礼的贫困地区基层干部群众,要保持脱贫攻坚地区稳定性政策,各支力量拧成一股绳,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这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要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坚决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方案总结【篇五】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战略部署,巩固攻坚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全面推进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和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攻坚责任、保持攻坚态势、强化精准施策,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成、巩固、提升、预防”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新识别建档立卡人口和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脱贫人口,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扶志扶智等后续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和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后续巩固提高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农户申请、乡村报警和部门大数据分析预警等方式,对易返贫和易致贫人口进行监测预警。用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清洗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全程记录、动态管理。按照《省扶贫办推动脱贫人口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调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新识别人口和年收入5000元以下脱贫人口高度关注并及时给予帮扶。对家庭成员身体基本健康、劳动力相对充足、有稳定脱贫产业的有劳动能力户,重点实施产业帮扶;对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劳动力弱、劳动力相对偏少、收入欠稳定的弱劳动能力户,重点实施就业帮扶;对家庭成员全部因病、因残、因年龄或丧能的无劳动能力户,重点实施政策帮扶,实现兜底稳定脱贫。继续完善“三上墙”工作,各乡镇要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做到看的明白、说得清楚、算的准确。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县扶贫办
(二)抓好问题排查整改。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大文件和实施方案落实等多个方面,组织开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即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安全住房)问题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各乡镇和各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解决好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问题,使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大产业扶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确保2.7万(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脱贫人口项目全覆盖、全叠加,实现可持续发展。深入推广精准脱贫“党支部+”“科技+”等模式,通过基地加、公司扶、龙头企业带、大户帮等多种方式,密切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增设更多就业岗位,让更多贫困户实现有稳定收入。探索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发展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就近打工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消费扶贫力度,着力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问题。充分发挥合作社负责人、致富能人等乡土人才作用,带领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建档立卡家庭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四)强化“三保障”等政策落实。实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巩固提高,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落实防止返贫辍学工作机制;重点关注因病致贫、返贫建档立卡人群,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保障体系,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实现健康扶贫不落一人;坚持发现一户解决一户,保障建档立卡人口住房安全;进一步查漏补缺,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解决个别建档立卡户安全饮水问题;深入落实《葫芦岛市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大力发展扶贫车间,加大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培养能人、大户,实现就业一人、致富一户、带动一片;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在标准、对象上的衔接,增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五)补齐村级基础设施短板。各行业部门要会同各乡镇紧紧围绕贫困村退出“一率四有三通”指标,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达标情况进行梳理筛查,重点抓好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卫生医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及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予以整改提高。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六)注重扶贫队伍建设。加大对扶贫干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加大对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开展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等方面培训,为贫困地区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稳定和强化县、乡(镇)扶贫工作机构,在人员配置、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到与巩固提高脱贫成果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统筹沟通、协调好省、市、县三级帮扶力量,运用好“社会扶贫网”平台,共同推进贫困地区发展。注重发挥民营企业、各类商会、协会等优势,扎实推进“百企帮百村”脱贫帮扶行动。继续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活动,号召爱心团队、慈善组织持续推进“阳光助学”“助孤工程”、“医疗互助”等各类公益活动,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形成全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八)持续提高内生动力。注重发扬优良传统,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着力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防止政策养懒汉。通过加强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夯实稳定脱贫基础。积极开展脱贫攻坚评优选先,树立贫困群众脱贫典型,总结推广致富经验,做到学有榜样、干有方向,持续激发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实现不返贫。继续做好村党支部带头人典型、消灭空壳村典型和党建品牌的选树和挖掘工作,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九)做好后续政策衔接。加强规划衔接,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在编制实施“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工作时,要做到与全县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要聚焦出列贫困村、脱贫人口和年收入不足5000元的建档立卡人口,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全面提高脱贫攻坚质量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十)建立完善防贫保障机制。整合发改、教育、卫健、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资源,统筹低保救助、特困救助、就业援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坚持多措并举、多方施策、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尽量防止因灾因病因残返贫、因市场风险返贫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返贫。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十一)加大脱贫攻坚监督监管。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狠抓中央和省巡视、考核、督查及各类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成色。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大台山果树农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做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未脱贫人口精准脱贫、年均人收入5000元以下已脱贫人口实施挂图作战,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遍访贫困对象,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履职,全程参与巩固提高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确保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保持“双增长”。加强资金管理,突出抓好风险防控,及时掌握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落实好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加快资金下拨,力争在2020年10月10日前全部完成。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三)严格考核督查问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对全县扶贫到户措施、项目进度、脱贫进度、2020年度未脱贫人口帮扶情况、资金项目落实进度情况、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已脱贫人口帮扶情况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按月进行绩效考评。县纪委监委机关、督查部门、扶贫部门采取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巩固提高脱贫成果工作的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围绕巩固提高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高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发挥“指挥棒”作用,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验干部、发现干部、使用干部,关心关爱一线干部,进一步形成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对巩固提高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月、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和行业部门,要严肃约谈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成果;认真总结巩固提高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大对全县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果的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涉贫负面舆情的引导和管控,做好涉贫舆情监测处置,一旦出现涉贫舆情,第一时间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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