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那么有关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1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民-主、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2
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现已结束,通过在校集中培训和校外两个阶段的,我增强了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夯实了理论基矗通过,提高了司法司法实践能力和审判技能。现就一年的培训作自我鉴定如下:
在校集中培训期间,我认真听课,严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并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按计划完成了综合知识、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具备了法官的基本职业技能。通过学习,我坚定了政治信念,树立了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的理念,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各个重要环节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等教学环节,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审判技能。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和诉讼调解等职业能力上有了较好地掌握,具备法官应有基本能力;为下一步实习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夯实了理论基矗
在实习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实习。
在立案庭实习期间,我勤学多问,积极参与,勇于实践。通过实习,我能独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工作,掌握了诉讼外调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规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在信访老户的疏导和劝返工作中,我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
在刑事审判庭实习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老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在庭前准备阶段,我认真阅卷并做好笔录,及时接受点评,边总结边修正提纲,保证了庭审成效。我熟悉了审规范和证据审查方法,能及时把庭审提纲所疏漏的问题提交给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适时交流,保证了庭审效率。通过评议案件我认真记录指导老师的对我审判意见的点评,总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提高了审判技能和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对案件的起诉材料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并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制作了庭审提纲,做到了审理思路明确,调查范围全面、确定须查明的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详实。庭审中我十分重视案件所涉证据并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通过案件的评议我着力培养了法律思维方式,及时与老师进行了交流制作了评议笔录,提高了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实习中,我注重运用学法理和心理学知识,与当事人构建沟通桥梁,调控当事人心理预期。在老师指导下灵活调整了调解策略摸索调解技巧。这使我牢固树立起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实习期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熟悉了行政审判案件各环节的重点和难点。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点集中,思路清晰。庭审提纲我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了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并在实践中熟悉了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实习中,我着重加强了案件审理报告的制作学习,做到了案件事实书写详略得当,证据采纳表述清楚,行文层次清晰。在评议时,我对不同意见虚心接受、细心记录,认真修改一丝不苟。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3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地法院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贴近实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亲民的主旨,洋溢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寓真情于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广大法官的一种共识。
我们法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原则,走出法庭,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户家里,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让法官从法律、社会层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和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司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也是司法取信于民具有公信力的源泉。我们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要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力求把案件办得更加公正,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当做我们工作的动力,把人民群众的赞誉当做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都融入调解与协调的成分,把“调解”作为一种更高质量的审判和首选方式,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中重修旧好、握手言和,实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坚持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开庭、巡回办案,注重现场调解。配置巡回审判专用车,设立人民法庭联系点,对赡养、抚养、扶养、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看到庭审现场,实现审判与群众的互动,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自己身边。
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按照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及时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手续,确保有诉讼请求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没有关系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不因法院执行不力而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同时,对个别特困当事人实行定向帮扶、长期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我们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使自己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杜渐防萌,慎之在始。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谨防自我放纵;坚持自重、自省、自励、自律,应该经常审视自己、提醒自己、警戒自己,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4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话语谨慎,做事行动敏捷”。对于一个法科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要有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还要有强硬的实践能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__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
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通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08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通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⑴ 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⑴ 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习内容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不过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况,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不过对于那件事,我一直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可以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五)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三、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沟通能力欠缺。
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判断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考虑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大量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
(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
学习不单单是学校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而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老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改进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
(三)适应能力欠缺。
学生从学校到法院,面对着比学校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面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通过实习,我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收获。活生生的资料远比课本更能启发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实也更让我深思。
第一,最明显的收获就是对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确是法学院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最好的场所,尤其是在对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为在法院实践我们可以很直观地学习和体会诉讼程序完整而详细的过程,我们所学的诉讼知识是零碎的、是不系统的,通过实践,将我在学校学习的关于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去进一步对应和细化。这更有利于我加深对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理解,这无论对于我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理论研究工作来说都是一种宝贵的经历和积累。同时在法院进行的各项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体现,分工负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第二,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径。法律所要解决的都是些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对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帝国》中说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确,作为会说话的法律的法官,他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睿智、勤奋来诠释着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刚开始实践时,我阅读了几份判决书,里面复杂的关系一会就把我弄晕了,而我们的法官却能游刃有余,这种断案的技巧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日积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件做出最准确的认识。
第三,我在人际沟通能力也增强了。以前主要是在学校里生活,接触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对比较简单。通过实践生活,通过和不同的人的接触和沟通,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与他人沟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门艺术。在社会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试图去改变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对。用微笑打开尴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紧张的局面,凡事能退则退,用宽容营造和谐的氛围,才会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
第四,在实践中我发现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依然非常重要。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实清楚,一方应当履行某种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须负给付义务而不履行,这种行为的出现凸显了一些人法制意识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计任何成本的诉讼也并非是理智的。德国学者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到农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争口气”的感觉,然而,在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说更是一个经济人,其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而,不考虑任何后果、不计任何成本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随物质匮乏的精神满足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
第五,通过实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认识。法官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但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法官一直以来都是以一个强势的社会角色出现,成为民众关注和评价的焦点,尤其是身处审判前沿的广大基层法官,社会、民众包括自身所处的团体都对他们有很高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审判作风问题,基层法院由于案件多,心理压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难免简单粗糙,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职业给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法院和法官仍需要进行监督。但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建设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则是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五、实习总结
美丽的内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构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总的来说,我在这一段时间里一直积极进取、努力钻研、按时上下班,不断地在各个方面调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以及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的能力,把所有的热情和时间都献给了这次让我执迷的法律职业。当然,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但我相信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两个月的实习期,一晃眼就过去了,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现实跟书本的巨大差异,一件简单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来,需要的却是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原来的我们,几乎都视书本上的内容为真理,很多东西都未曾付诸实践过,只有真正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才会亲身体验到实际的难度有多大,也才会从中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
虽然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通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从另一个视角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经验,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会的自己,做好一个万全的充足准备。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如果这是我的路,我将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5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
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
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
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
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
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
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在庭审中听律师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律师在庭外的工作还是很繁琐的吧。比如说是要进行证据的获取,辨别当事人的说辞,避免自己协助当事人作伪证假证。还要来法院翻阅卷宗等等吧。也许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大律师们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语惊四座,与现实中的庭审现场好像有点大相径庭。
在庭里实习闲谈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是中南财经政法出身的,读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这里,他很认真的说,不要做法官,这个职务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样。他也在高中的时候就立志从事法官的职业,可是他说,对他现在来说,也算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是并不是很快活,正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 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可当我们伤痕上身的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自如,谈笑风生吗?法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妥协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职业就是做一名法官,因为我从心底里觉得做法官更易体现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们利用自己的学识,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当当事人可以满载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正义,那舒展的眉头难道不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吗?我们的司法最大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个当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让整个社会在司法的维护下,充满幸福与希望。因为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不会走投无路不顾一切,只要有法律作为一个最后的保护伞,我们又何必瞻前顾后彷徨无策呢。也对于社会的维稳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许,这个学长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梦想而来的法律人的苦恼所在。也许这也是当前司法大环境下的一个矛盾缩影,这个苦恼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希望不会太远,如果一个基层法官都对法律抱有怀疑,我们的百姓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预备法官个人实习总结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