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身心修养,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克服困难,力争上游。那么有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1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认真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的通知》(中发〔2020〕36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行政机关从严执法、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副县长承担依法行政直接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加大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严格决策规则,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1、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问题开展风险评估确保社会稳定的精神,确保决策事项合法有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_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_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暂行规定》、《_县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方式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发展。始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决策、上项目的前置门槛,不评估不上会、不决策、不审批,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办对县政府 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协议和涉法事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70余条,确保县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提供了法制保障。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县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聘请优秀律师作为县政府的法律顾问,在项目建设、资源开发、行政确权、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2020年,县政府顾问律师共审查县政府及部门合同及协议共30余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100多条。
(3)、县法制办积极参与涉法信访事项的会研、接待、处理等工作,配合纪检委、信访局处理有关涉法信访和重大信访事项。促使涉案部门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减少重复上访、集体信访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1、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加大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_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制定健全了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将行政问责落实到行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上。对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会议议事、行政监督、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使政府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流程化操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通过制度规范,进一步改进了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行政质量和执政为民的水平。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县法制办起草制定了《_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程序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合法性审查、审议登记、公布实施、备案监督、清理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和可行性并重的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以征求意见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及时依法纠正违法、不当文件。三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四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纠正规范性文件补充审查、集中报备、只审查不纠错等情形。今年县政府发布的1件规范性文件已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100%。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职能
1、认真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制定下发《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此次清理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县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在本地区施行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清理,共梳理证明事项143项,保留123项,取消20项。本地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1项,保留4项,取消7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132项,保留119项,取消13项;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办公新模式和政务服务“一张网”,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基本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
五、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办今年选送了县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的许可类、处罚类案卷各1卷参与市案卷评查。(2)、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在11月份开展了全县各执法部门和乡镇的案卷评查,其中涉及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调解等各类案卷。通过案卷评查,对各部门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制度、执法流程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评查出优秀类案卷6卷,无不合格案卷。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我县根据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黄府法〔2020〕6号)规定,我县4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始终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并将基准执行情况纳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点、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内容,并纳入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经梳理,全县拥有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单位共有39个,共有行政处罚权力事项1182项。有6个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指导意见,共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近200项。39个单位的1182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全部于2020年完成了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并全部向社会公开。
3、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确保公正执法。按照市、县安排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公示。
六、加强行政复议,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1、深入推进县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不予立案1件,办结9件(维持4件,撤销1件,当事人自行撤回4件),2件未结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纠纷,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办事程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降低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2020年共有以县政府为被告的一、二审行政应诉案件6件,法院均作出了维持县政府决定或驳回原告诉讼,没有一起县政府“败诉”案件。加强与县政府法律顾问密切沟通、有效配合,完成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所需要的答辩和证据提交工作,全面落实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政府分管县长均参加案件庭审,树立了县政府代理人出庭的良好形象。乡镇政府和部门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有负责人出庭应诉。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对创新社会管理、城市规划、征地折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每年年底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县人大、政协通过检查行政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质询政府工作等,对政府进行监督,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对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我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工作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执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三)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四)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五)法制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2
2020年,我局民防(人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着力推进民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权力监督,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民防。
一、依法履职,推动民防事业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为导向,精心筹划,创新发展,不断推动全市民防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工程建设方面
今年我市完成了宜兴市血站120中心人防工程建设,启动了新吴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和3所小学人防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战时中心医院建设、市民中心人防工程(兼地铁换乘)建设和西漳九里河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加强自建工程平时和重点时段的维护管理,配合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进行了现场整治。组织对各市(县)区违规使用人防工程核查情况、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情况、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制定并推行了人防车位标识的标准。
(二)指挥通信方面
启动了新一轮防空袭预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预案修订,推进县级机动指挥系统建设。市基本指挥所指挥平台完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具备了与市政法委“雪亮工程”互通互联的条件。完成了_党政专网机房建设,启动了_市人防警报建设规划编制,筹划了市本级人防基本指挥所智能化改造。指导有关市(县)开展组建县级民防指挥信息保障队伍试点。继续抓好省民防局赋予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工作,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和供水厂防护等试点任务稳步推进。组织全市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联网训练或跨区综合演练4次,组织防空袭实战化综合演练10余次,参演人员达4000多人。加大人防专业队的训管力度,促进人防专业队管理规范化、训练常态化,并完成了人防专业队整组和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圆满完成9月18日全省统一组织了防空袭警报试鸣工作。
二、高度重视,落实民防法治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_省法治民防建设指标体系(试行)》、《_市法治城市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加快民防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将加强民防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民防建设纳入民防机关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推动落实。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年初我局制定出台了《2020年全市民防(人防)法治工作要点》,完善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民防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办公会定期研究依法行政相关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紧贴实际,突出抓好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狠抓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依法行政质量水平有了新的进步。
二是完善考核制度。我局将法治民防建设情况纳入民防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8月就已结合省局法治民防建设自查组织全市民防部门进行了自查及打分。局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强化问责追究,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是注重不断学习。我局每年年初均制定学法计划,针对国家和省新制定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我局专门组织了座谈会进行讨论学习,今年尤其针对新修订的《宪法》组织多次集体学习,通过视频学习方式听取专家授课。局党组还组织专题学法3次。全局人员全部参加了万人学法考试,参加率100%。通过学习培训,全局人员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四是落实重大决策制度。根据要求制定重大决策目录,规范开展重大决策工作,今年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全程按照重大决策各项规定来开展工作。今年我局还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开展各项重要工作的过程中及时听取意见。
三、加强调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为解决民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行为,我局加强调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今年我局制定出台了《_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上位法要求对我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易地建设作出了新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自建人防工程的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_市自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查管理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_市自建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查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_市民防局人防工程执法巡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的管理,我局起草了《_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在修改完善后印发。同时我局还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清理,同时将所有的上级民防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梳理,计划重新编印民防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便于各级民防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四、强化监管,规范开展行政执法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我局有序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不断强化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开展“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我局专门制定了《市民防局关于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方案的公告》和《市民防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方案》,组织对人防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设备生产安装单位、工程使用单位等相关从业单位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对部分单位存在的一些轻微问题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提示告诫,较好的规范了人防市场的运作。二是落实双公示制度,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按时予以公示,与信息中心协调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与双公示平台进行对接,及时推送。国家人防办和省人防办正在就民防信用体系建设征求意见,我局也根据要求探索建设民防诚信体系,积极参与诚信_建设。三是按照省、市审改办梳理“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全部落实了不见面审批要求,减少办事人员的往返率,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四是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订《_市民防局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强放权后的行政指导,做到监管不越位,服务不缺位。五是积极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局执法队共外出执法巡查上百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0个,已作出行政处罚2起,全市各级民防部门累计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到账超400万元。
五、接受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年初我局收到锡山区检察院发出的督促履职令,要求我局明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滞纳金收取相关问题,我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与检察部门进行对接,在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将此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现在所有的易地建设费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都增加了滞纳金条款,从源头上解决了督促履职令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同时将我局行政审批系统与市检察院进行对接,检察机关可实时看到我局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及时高效地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我局还对三起涉及到我局工作的人大代表提案及建议进行了及时的会办或答复。我局在12345平台全年收到各类咨询投诉24起,均能及时予以回应,力争让人民群众满意。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六、形式多样,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三年,我局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抓紧抓好,推进落实,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织对前一阶段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中不足之处积极加以改进,提高普法工作效率。二是利用“防灾减灾日”、“警报试鸣日”等重要节点,要求各级人防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人防法律法规及民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设民防课程,将有关人防法律法规融入其中,全市开课率达到100%。四是充分利用民防科普教育体验馆平台开展民防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教育,今年启动了体验馆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对馆内部分设施进行更新,与时俱进的推进阵地建设,今年市民防科普教育馆共接待参观者超10万人次,团队253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反响。五是充分利用我局今年新开通的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平台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同时我局还在《_日报》和《江南论坛》上设置专版,提升了社会民众对民防的知晓率。
2020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民防工作,严明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民防建设法制化进程。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我局拟制定出台新的《_市人民防空规定》,取代原规定和《_市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使之内容更全面,可操作性更强,确保与上位法相一致,与实践需要相一致。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完善市区联动办案机制,更高效的开展执法工作。根据省市案卷评查标准,继续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细化规范执法标准。2020年度要加强日常巡查,大力推进违规使用人防工程案件的查处。
三是进一步加强民防法制宣传和教育。继续完成全市所有小学、中学、高校100%普及人防知识教育的任务目标。结合警报试鸣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民防工作站作用,全面普及民防知识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民防应急技能。完成市民防科普教育体验馆的展区升级,更好地发挥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着力提升市民的人防意识。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3
2020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关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_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_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文件精神,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更新执法观念,提高环境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现将我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加强局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年初研究制定了《_市环境保护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_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切实推进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2020年年内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_市环境保护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局属各处室、单位任务分工,形成了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印发了《_市环境保护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环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环境监管措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七个方面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今年7月16日,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我局验收评估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了《_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_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文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决策公示等内容。同时对局中心和重点工作设立专题栏目,对重大决策或政策出台及时设立网上平台进行意见征集。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设立公众参与专栏,对重大决策或政策出台及时设立网上平台进行意见征集。
(二)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库和法律顾问作用。从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市检察院、市法院、城西区法院、树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聘请了16位法律方面专家,成立了市环保局法律专家库,并聘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市环保局开展的一些大的行政决定、行政执法、合同起草等事项时,充分咨询和听取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了法治保障。今年我局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参与立法工作12余人(次),决策咨询2次,案件咨询15次,为我局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了帮助,为助推我局依行政起到了较明显的作用。
(三)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_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对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将修改《_市环境保护条例》《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0年的立法计划。今年5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_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其中《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的18条建议,已在6月26日的《_晚报》全文刊登,扩大立法公众参与面。今年8月29日召开的_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_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9月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_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的决议,为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抓“关键少数”,提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_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第三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我局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开展了相关的清理、修改和衔接工作,近两年内市环保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全面履行环保部门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并完善了环评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明确了审批条件、权责、办理时限,将环评审批事项入驻市政府办证大厅统一运行管理,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现审批效率最大化。按照新修订的环评法要求,积极优化审批程序,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工作环节,积极强化提前接入和主动服务,对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类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尽快推进项目实施。三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提升环保机关行政效能、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全面梳理形成“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梳理“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1项。四是开展涉及证明事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消了《_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关于提供车辆维修合格证明的规定,并将《_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
(二)优化环保部门组织机构。根据《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环保局认真理顺职责分工,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编制了《_市环境保护局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权责一致,公开审批流程,做到放管结合,确保放权到位,监管到位。同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建立绩效指标,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选先进处室、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_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局党组主动向市委和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汇报请示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印发了《_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5件,办理省政协提案3件、市政协提案8件,市大人建议4件。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群众可通过网站举报、微信举报平台、12369电话、12345市政府举报电话进行环境信访案件举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新进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证件到期进行培训考试。定期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并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清理,近年来,未发现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核查并报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清单和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进一步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立标定界情况,查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协调和督促属地管理部门积极实施整改,定期对整改工作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每月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二是强化畜禽养殖行业监管,联合各辖区环保部门,对_市辖区的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加强了与农牧部门的沟通联动,准确掌握辖区内屠宰企业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等。三是开展春灌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余人次,检查涉水企业240余家次,巡查河道100余次。四是每月开展湟水河巡查工作。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河道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巡查检查100多次,尤其针对隐秘排污口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促进湟水河沿线生活污水排污口实施截污纳管工作。五是对全市46家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开展辐射环境安全现场检查,对伴生矿开展普查,逐一建立放射源和涉嫌装置种类与数量台账,对存在的档案不规范、申报系统信息不全、年度评估报告提交不及时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六是积极配合中央督察组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检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26个黑臭水体点位及_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开展排查、陪检工作,对投诉举报的7起黑臭水体案件和督查组提出的11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七是开展非特定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共检查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91家,联合城东、城北、城中环保局及辖区公安局对4起私自收集、存储废旧铅蓄电池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非法收集的废旧铅蓄电池进行了查封并交由有资质的收集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事故。
(三)认真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一是印发了《_市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合理确定污染源名单和随机抽查比例,确定全市纳入随机抽查范围的污染源420余家(其中,重点污染源120余家,非重点污染源300余家),环境执法抽查人员60余名,建立了抽查对象及抽查人员动态信息基础数据库,每年年初更新一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率先建立了一套全市“共用”的随机抽查摇号系统,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组织全市摇号工作,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确定下一季度检查名单。二是积极开展现场抽查工作。2020年已完成前三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企业336家,参与随机抽查人员190余人,并及时对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平台进行公示。三是做好对区县环保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在现场抽查过程中,及时向区县环保部门反馈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属地环保部门做好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将随机抽查制度作为环境监察稽查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督促区县环保部门规范环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随机推广制度,确保随机抽查取得实效。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双公示”工作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和“信用_”网站及时上传行政处罚信息,截止2020年11月底,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0条,在“信用_”网站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69条,今年截止11月底共上传行政处罚信息30条。
(五)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根据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_市政府法治办公室关于确定2020年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单位的通知》(宁府法[2020]8号)要求,市环保局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工作,印发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并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记录实效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转发并贯彻执行《青海
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青海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将其作为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化解矛盾、宣讲环保政策法规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年内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完善环保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制度。一是印发《_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调解委员会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工作会议。二是印发《_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和《_市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坚决杜绝了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和聚众闹事事件发生。
(三)畅通环保信访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政府公开热线、“12369”环保举报电话、“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及省、市环保网站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环境信访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受理、交办、查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案件,截止2020年10月30日全年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3333件(其中:“12369”电话举报1802件,“12345”交办1003件,“12369”微信举报345件,省、市环保网站183件),受理率、查处率、结案率均为100%,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领域焦点、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保护权益,及时化解环保方面矛盾纠纷。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一是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梳理环境信访积案。自2020年6月中旬开始,_市、县(区、园区)环保部门集中1个月的时间,认真排查梳理本地的重要信访问题,包括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含领导信箱留言)、上级交办(督办)等重要信访问题共175件,并建立了全市环境信访重点问题管理台账。二是对9起重复举报环境信访问题开展现场复查和回头看,截止目前除大通县桦林德隆仔猪繁育合作社污染耕地1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外,其余8件重复举报案件已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认真办理重点督办信访案件。对生态环境部排查出的我市“湟中县启发建材厂野蛮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并延期违规开采等问题”1件重点督办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复查,并于2020年9月25日向信访人反馈办结情况,信访人证实起发建材石料厂已彻底拆除,信访矛盾已化解。同日,_市环境信息中心已在_环保门户网站将办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一是印发了《_市环境保护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制定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环保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的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截止目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2次,各处室、单位组织学法26次。11月中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我局干部职工对照试题,边学习,边答题,边讨论,通过知识测试,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学习和领会。二是借助“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认真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印发了《_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积分达到4000分以上,并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将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截止目前,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法2次,会前学法2次,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讲座2次。通过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我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四是举办全市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培训班,11月14至16日,市环保局联合市环保产业协会共同举办了为期三天的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培训班,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共计13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从环保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绿色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六个专题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培训,使企业环保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环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由局法规处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对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结合《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工业企业环境监察频次,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行政,2020年截至11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共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99起,涉案金额239.38万元。市环保局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对每一个案件都详细审查,确保依法行政,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肯定。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环保法律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的“环保法律六进”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根据不同对象的普法需求,坚持区别对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环境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主动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将普法嵌入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要将相关的环保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并主动向当事人宣讲案情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和法治宣传活动案例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将我市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件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定期上报省环保厅和市普法办进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共上报案例6个。四是加强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在利用报纸、广播、“环保之窗”电视栏目等传统媒体普法的同时,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加大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依托局门户网站、“_环保”微信公众号、_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等平台进行普法。2020年以来在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_晚报等各类报刊累计报道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27篇,刊发环保通版及专版5版,电视媒体新闻、专题及领导专访共70余期,制作“环保之窗”环保专题节目54期,发布微博信息200条、微信210余条。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4
2020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法治建设的具体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规范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监督,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深圳市_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_区片区统筹工作机制》、《_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工作规程》、《_区土地整备中心内控制度》、《_区土地整备中心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整备征收工作程序、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制度、政府合同管理等制度,通过强化管理,严肃干部职工纪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依法依规开展。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研究与执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市政府292号令)及配套文件在我区执行情况进行研究,进一步优化调整明确相关补偿政策标准。对政策未覆盖的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原村民外迁(出)户、原籍华侨及港澳台同胞货币补偿标准、多栋房屋累加合并计算安置面积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修订完善补偿安置协议范本,实现工作规范化;全面梳理总结分析疑难项目案例及会议纪要,为后续规范化处理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类似疑难问题提供参考借鉴;组织修订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估价报告范本供各街道参考使用。
3、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一是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指导中心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学法制度及学习计划。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聘请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商拓律师事务所团队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中心涉法各项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三是与区司法局联合组建_区土地整备法律服务团队和公证服务团队。制定《_区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办理司法公证的办证指引》和《区司法局、区土地整备中心关于加强土地整备律师和公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每月收集街道在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定期组织律师团队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截至目前已为宝龙街道东部过境高速公路项目、坂田一号路市政工程项目等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促进了土地整备工作规范、依法开展。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心学法计划和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整备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_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工作规程(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市政府292号令)等相关政策法规。二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3月26日,中心组织土地整备全体工作人员及各街道土地整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宪法讲座,邱勇航副主任宣讲宪法,讲解学习体会,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10月16日,朱国光主任亲自宣讲宪法和十九大精神,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素养,切实保障了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
(二)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有关规定,严格执行《_区土地整备中心班子会议重大事项议事规范》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决策做到依法有据。对于提请区政府决策的事项,充分论证,确保做到行政决策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三)积极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工作环境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做到普法宣传有平台、有阵地、有载体。一是通过_政府在线土地整备中心官网及时更新房屋征收与土地整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分享先进经验。二是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辟政策微讲堂专栏,对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最新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三是组建土地整备业务讲师团,对各街道分管土地整备工作领导、街道土地整备中心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20余人进行了利益统筹政策和征收工作流程等业务培训。四是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专题培训,组织中心职雇员开展了宪法测试考学,提高中心整备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五是组织全区土地整备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土地整备业务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六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深圳市档案馆参观“信仰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家国情怀”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进行现场法治学习。
(四)依法接受监督
1、投诉渠道畅通,自觉接受监督。在_区政府在线土地整备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采纳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受理、及时处理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事件、历史遗留问题。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开展整备工作,2020年,我中心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落实法律顾问和法制专员等工作,依法开展前置法律审查,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评价等工作。
2、依法开展土地整备工作。认真落实2020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紧紧围绕“高水平大发展、强基础补短板、调布局留空间、优环境重管理”的工作思路,以前瞻性的政策研究、突破性的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坚持先行先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马上就办”,各科室依法开展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工作进度。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强区放权事项的落实、市政府292号令政策的深入推进及利益统筹等项目的推进实施,对政策法规把握的难度加大,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政策宣传、普法培训工作的形式有待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中心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开展普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真正树立起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意识,促进依法征收、和谐整备。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严格执行“七五”普法计划,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发挥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规则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确保制定工作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行政合同管理,强化法律顾问的服务参谋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5
2020年,我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树立交通行业形象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围绕改善投资环境,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责任制是督促依法行政的一种层级监督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是保障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制度。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项目、行政执法内容、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考核奖惩标准。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确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举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等。从而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方面都有了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建立和实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落实了行政首长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所承担的责任,并将行政执法责任逐项逐条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宣传工作是宣传法律法规、行业执法职能作用、引导执法工作正确方向、激励执法人员工作热情、展示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成果,扩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局党组紧紧围绕交通行政执法主旋律,扎实作好各项宣传工作,为队伍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各执法单位干部职工对交通法律、法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今年全系统参加省海事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12次,参训人数36人,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执法的依据、标准、程序,做到业务熟练,热情服务。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三、 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是端正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中亲民、爱民、为民的工作态度,及时纠正执法人员不当行为的有效手段,也是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和职能,局党组自始自终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了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对执法单位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执法检查、监督,重点落实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确保了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保证执法的公正与公平。今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累计处理行政执法案件20起,结案20起,行政许可78件,办理78件。
四、 加强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效果明显。我们按照“思想不松、组织不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把治理“三乱”工作当作减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宣传教育,使局属执法单位能严格执行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政策规定,明确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应予以提倡,哪些应予以禁止。用已被处理的公路“三乱”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经常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重大节日细化检查内容。全年没有违规设卡、逢车必查、查车必罚、双向拦车、排队等查、违规征费等“三乱”事件。
五、 不断完善各类执法资料,争创文明执法单位。执法案卷档案是执法工作质量的直接体现,更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重要依据。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对执法案卷档案整理和管理进行专门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填写、执法资料收集、执法基础台帐及执法硬件建设,做到了填写认真、立卷及时、分类归档、妥善保管,达到一案一卷、页序规范、装订工整、摆放有序、查阅方便。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能够按规定装订成册,各类案卷项目做到了齐全有序,避免案卷混乱、缺证漏项、丢失损坏、查阅不便等问题。全年共装订各类档案案卷98卷,其中简易程序4卷、一般程序16卷、许可类78卷。使执法案卷成为展示执法工作水平的载体,复议、答辩、行政应诉的铁证。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就应常抓不懈。二是各类行政执法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的制度化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逐步提升行政执法案件网络化管理水平,按照规定的文书规范进行收集、整理,达到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县安排,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 、业务精的交通行业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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