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和建设局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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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和建设局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改进薄弱环节,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开创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第一篇:县规划和建设局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对2014年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县企业减负办[2014]13号)精神,我局认真领会落实,对照检查,从治理“三乱”、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入手,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开展治乱减负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涉企、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涉乱行为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了《**县规划和建设局关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监管办法》,认真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
1、按照“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对我局涉企收费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并对全县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了《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向全社会公布。同时,制订了公示牌或公示栏,在各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窗口予以公示,做到了收费公开,营造了依法收费、按章缴费的良好氛围。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2、为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建筑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建筑企业的收费负担情况,梳理涉及建筑企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制定了《**县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确除《目录》中规定允许向建筑企业收费的项目外,其他各单位、个人一律不得有向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已办和计划开办的各种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按照“三取消、一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改。严格规范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程序,办班、收费、发证都要严格依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巧立名目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加重基层负担。
3、完善收费票据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从制度建设上抓好“收支两条线”工作。目前我局“收支两条线”工作已全面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收费管理、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财务核算。根据财政、物价部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对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对乱收费、无证(收费许可证)收费、超标准收费、乱开票据、不开票据等违规收费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规范建设系统预算外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治乱减负工作。
4、抓好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的治理和整顿,重点解决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问题。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搞指定服务等行为,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彻底清理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今后,我局治乱减负工作将以抓巩固、抓提高、抓延伸、抓完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抓好国家、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降低、合并的落实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规范商品房建设、销售过程中的政府收费及企业价格行为,维护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减负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篇:2014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治乱减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将治乱减负与转变政府职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相结合,树立三先意识和与时俱进思想,开拓进取,多方配合,加大了治理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使我市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切实改善企业经营和投资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企业减负工作。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 “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使减负工作既有合作又有分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市长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把“治乱减负”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去,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减负办”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使我市“三乱”行为得到了较彻底的遏制。
二、狠抓工作重点,治标治本。
1、积极开展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清理取消不规范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乱收费项目,实行涉企收费 1
报告与年审制度。今年以来,共计取消涉及企业收费项目14项,降低收费标准8项。对涉及企业收费的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行业协会重点进行了清理整顿,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对9个协会注销了收费许可证,进一步规范了会费收取工作。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职能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抓好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和“人民满意基层机关”创建活动,通过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企业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企业收费、付费登记卡制度,有效自觉地抵制“三乱”行为的发生,推动了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深入开展。
2、进一步抓好乡镇企业和民营个私经济实体治乱减负工作。
对乡镇企业和民营个私经济实行挂牌保护和收、付费登记等制度,进一步抓好乡镇企业及民营个体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严禁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行为的发生,严禁无偿占用企业资产和搞强买强卖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公开曝光一个。今年以来,由于我市加大了治理打击力度,乡企私企及个体经济发展环境较好。
3、深入开展“三查”,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
根据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乱减负“三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上半年,由市计经贸委、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在全市范围内的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治乱减负“三查”活动。主要是《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针对企业的收费行为回头看,重点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检查落实:一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应取消的收费、基金、集资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落实情况;二是有无违规新出台的收费项目;三是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四是“九个严禁”的要求是否在企业中得以贯彻;五是“三乱”案件是否及时查处等。
4、健全制度,继续做好治乱减负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国家、省和市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坚决取消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乱收费项目,继续抓好重点部门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对集贸市场和建筑市场乱收费、乱评比、乱排序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企业技改项目乱收费以及中介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整治力度。一是抓好对重大乱收费案件的曝光和查处。二是组织企业对行政执罚执收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减负评议,由新闻单位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监督执行收费两证(收费员证、收费许可证)、两据(收费收据、收费依据)、两卡(收费员登记卡、付费登记卡)、两书(收费通知书、审批通知书)制度的落实情况。年初,物价局免费发放了2014份《企业缴费登记卡》,市减负办组织成员单位先后三次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5家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5、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工作责任制。
针对涉企收费及“三乱”行为,我市施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三乱”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三、当前企业反映的三乱突出问题。
虽然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成绩,发展环境趋向理想,但同发达地区,同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我市经济基础薄弱,财政供养人口较多,负担沉重,政府施行一些公益事业,存在向企业收费、摊派行为。二是从条条到地方单位仍存在大量的靠“收费”吃饭供养人员,这是造成“三乱”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三是存在变相收费、联带收费现象,如书报杂志征订带有硬性摊派行为。四是受利益驱动存在个别执法人素质不高,执法不文明和有时执法难,难执法现象。
四、下步打算:
1、进一步巩固治乱工作成果,认真贯彻省市减负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抓住重点,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开拓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与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沟通信息,齐心协力把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高到一新水平。
2、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对企业的负担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继续查处举报案件。对企业和群众举报的向企业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抓到底。并按责任追究制要求追究相关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4、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法制建设,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研究和探讨新时期减负治乱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改进薄弱环节,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开创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
第三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既是党和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实现“民营富县、环境活县”的重要措施。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对此都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今年我县为了确保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对减负工作的领导、监控、协调和联系,一是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基本上都调整充实了减轻企业负担的领导机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责任,保证了治乱减负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二是坚持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企业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并以企业减负办[2014]13号文件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单位,明确了部门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认真清理整顿收费项目,规范服务行为。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收费的通知》(府办发[2014]34号)精神,根据我县《二〇一四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有关规定,财政、物价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全县核对收费文件200个,收费项目1020项,涉及企业收费36大项,取消收费项目6项,降低收费标准2个,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行为。县物价局重点规范了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按照《省定价目录》和《省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学会协会收费管理办法》对全县33个中介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1项,做到依法行政,管理有据,引导了中介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收费服务秩序。
2、进一步清理了对企业乱排序、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报刊物、音响制品等行为。根据《2014年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我们重点加强了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的清理工作,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及企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对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管。
3、认真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制度。今年我们对有关部门的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核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县工商局在年检中“突出重点,减少环节,规范收费”,企业年检费严格按照标准收取,个体验照未收任何费用,最大限度地为经营者提供方便、减轻负担。其次,各执法部门在年检时基本都杜绝了搭车收费,乱摊派、乱订书报刊物,音响制品等行为。
4、进一步抓好了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今年我们继续对工商、质检、安监、国土、建设、环保、水利、电力等重点部门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规金额47.6万元,清退3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纠正扩大范围收费3项。
第四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2014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营利空间日益缩小的严峻形势,结合丽水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14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三、狠抓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专项检查。8月份,市纠风办、效能办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行政审批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走访了20家企业和项目,对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针对检查中企业和项目业主反映的主要问题,市物价等部门对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向市政府提出清费减负建议。12月,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取消暂停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重点行业、主要单位进行了督查,督促各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政府公布取消暂停降低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一些部门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收费检查。如10年10月,市林业局与市农负办、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林收费督查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区)对涉林收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自查,坚决纠正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行为。
3、开展行业协会及以企业为会员主体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了会费收支管理。纳入检查的154家社团,已制定会费标准的118家,未制定会费标准的36家为不收会费社团。从检查的情况看,已制定会费标准的协会,会费标准能民主制定,基本上达到会员认同,制定程序合规,会费额度和档次适当,会费收支公开透明,无明显违规行为。
4、认真开展“百日活动”、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10月份,市减负办发出《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减负办关于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加以整改。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相关单位相继报送了书面材料。10月中旬,市减负办组织检查组到青田县、龙泉市进行检查,听取减负办工作汇报,走访了几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呼声。
5、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市纠风办、效能办、减负办加强监督投诉平台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和企业信访投诉事项,对个别部门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行查。如根据群众举报和市纪委朱晨书记的批示,对雅溪交警中队违规收取22家汽校“维护秩序费”问题进行查纠。
尽管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已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到位;有的地方、部门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工作抓得不紧、力度不大等现象;行业协会过多情况还存在,有的企业会费交纳压力较大;有的企业对减负工作仍心存疑虑,不敢大胆抵制“三乱”行为,不能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等等。
第五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照《石棉县2014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石府办函
[2014]48号)精神,我局以主管的煤矿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为重点,认真开展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现将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治乱减负工作于2014年6月开始后,为了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抓紧抓好,我局成立了企业治乱减负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叶秀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刘吉林同志担任,局内其他职工为成员。主要内容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成员工作职责范围,对每位成员均提出了要求。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企业行政审批事项规章制度
按照“三取消、一不准“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我局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煤炭经营资格证”五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在政
务中心进行了公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四项行政审批项目均不收费,故我局无涉企收费项目。今年为全县4个煤炭经营资格证进行了年检,未收费。转报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11家,未收费。
三、规范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工作
企业办理涉及安全的证件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评价,由于石棉无安全评价机构,企业要进行安全评价工作,必须要到成都聘请,而成都安全评价机构较多,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为此,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安评备案制度,筛选6家安评公司在石棉内进行安全评价工作,并在政务中心进行了公示,针对每个企业的安评工作,由企业选择安评2~3家安评公司进行磋商,出价低者取得安评工作业务,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四、深入开展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水陆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涉企行业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在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检查中,排查出各类隐患10余处,对煤矿山企业的检查中,排查出各类隐患20余处,对危化企业的检查中,排查出各类隐患30余处,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未对企业做出罚款处理。指导宰羊建筑材料厂进行烟囱爆破拆除,先锋乡废弃烟囱爆破拆除对其他行业企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也要求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使各项隐患均得
到了整治,为企业的稳定发展营造了一个安全的环境。
五、严格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加强了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针对涉企事项,也对干部职工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不以创收为目的进行处罚;不强行向企业索要赞助、收取费用、摊派报刊、安插人员;不准接受企业提供的各种无偿服务,不强行要求企业接受各种有偿服务;不要求企业接受指定的服务单位提供的有偿服务; 不涉足安全中介机构利益关系;不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服务,从中牟取利益;不对企业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等。
经对照《2014年县级部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我局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计分40分,开展了专项整治,计分60分,共计100分,完成了下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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