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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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自查报告

  一、通过对我镇镇、村两级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镇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镇统计站、统计站由党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管办公室组成。人员有党政办主任、政府统计员、计生统计员、经管统计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政府、计生、经管、教办、公安及9个村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员。
  3、镇、村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4、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政府专职统计员按文件要求持证上岗。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2、村级由于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情绪,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
  3、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况。
  4、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数据失真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经政府及执法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纠改措施:
  1、每月统计站对村级统计员进行一至二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3、建议上级统计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4、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体统制定政策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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