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
1、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篇二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三、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篇三
1、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他们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理所当然是辅导员的首责主业。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思想政治工作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是释疑解惑的过程。辅导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一个基本把握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辅导员不能陷于繁杂琐碎的日常事务中,必须加强工作研究,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让理论指导实践。
3、关注学生学业生活,做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助力者。关心关注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当好他们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帮助他们做好学习规划、职业规划,督促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关心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是辅导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4、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辅导员应该成为合格的心理健康咨询员,对学生心理健康上出现的小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应对,帮助学生尽快解决,或是协助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做好相关工作,提升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5、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辅导员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要严格规范学生管理。
6、要严格规范学生管理。辅导员对于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不能护短遮丑,隐瞒不报或是不过问不处理,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自然要由司法部门处理,其他的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篇四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
2.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坚持五抓:即抓苗头、抓倾向、抓规律、抓骨干、抓后进。并把这作为基本工作方法贯彻工作始终。
3.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要坚持三看:学习看劲头、生活看秩序(寝室和教室卫生、作息)、活动看情绪。
4.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经常深入班级,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5.模范遵守辅导员工作守则要求,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6.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共同商量搞好班级学生工作。
7.积极参加校、系、部(处)和年级的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提高水平;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建立学习工作笔记。
8.对评优、评奖的学生和班级提出表奖意见,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参加招生、毕业分配的具体工作。
9.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系、部(处)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值周工作和竞赛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10.要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1.指导团总支(支部)、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