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车安全责任书5篇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校车安全问题若得不到学校与社会的重视,政府不进行有效治理任其发展的话,不仅会对青少年的生命安全产生威胁,而且会成为影响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的因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校车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
校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 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颁布施行)规定,切实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 特与校车管理人、驾驶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
二、管理目标
1、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前已经备案的校车,要对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承运人保险、车内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备案。
2、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3、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督促驾驶员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学校不得使用或租用报废汽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或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接送学生,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报废,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学生,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强令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
4、学校要加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撰写交通安全心得体会;设立并定期更换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5、学校要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承诺:
1、驾驶校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摒弃驾驶陋习,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
2、接送学生途中不随意停车,不抢行,起步、停车时注意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确认安全。认真做好出车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学生的安全。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交警大队和校车驾驶人各一份存查。
学 校 大武口区交警大队
责任人: 负责人:
校车驾驶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2
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乘车环境,确保孩子的安全,在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期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
2、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赌气车。每个车辆安排一位跟车老师,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3、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学生一定要按时定点按规定线路候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
4、校车行驶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严禁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点时,待车停稳后,学生方可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6、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7、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遵守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如家长不来接该生,一切安全由家长负责。
8、以上双方职责,如不按要求执行,而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校车安全责任书3
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___年2月15日—___年7月5日。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校车安全责任书4
沛县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学校要安排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接送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学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车安全责任书5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________
学生签字:___年级____班级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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