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700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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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书1
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认真接受上级机关和我园对各部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指导和检查,并认真执行园领导及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布署的消防、治安、生产安全工作。
三、认真落实本部门的治安保卫、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其纳入本部门行政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实现安全制度考核。
四、组织贯彻落实我园有关治安、消防、生产安全等项工作计划决定和要求,保障具体落实到行政后勤、实验室、课题组、台站、车间班组和个人。
五、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以及“四防”教育,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制定的治安、消防、生产安全法规和我所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把各项安全工作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纳入承包责任制中去,实现承包经济必须承包安全工作,并按责任制贯彻奖惩制度。
七、加强本部门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思想表现情况。发现有违法和有犯罪苗头的人及时同保卫科或派出所取得联系,对有犯罪行为的人或“三类”人员,应组织党、团员和治保小组成员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八、各部门科研、教学和实验用的贵重仪器(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设备)等,及危险物品(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机密文件、科研资料和贵重图纸及票证,应有牢固的安全设施,并有安全专柜管理;存放现金的房屋门窗要牢固(必须有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规定。同时严格执行我园制定的安全制度,并由专人保管好。
九、对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电器设备等危险物品做到一周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定时定人采取措施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报告综合办公室及园级安全责任人。
十、发生案件、事件、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原因,分清责任,上报处理。
十一、加强本部门聘用人员(临时工、民工建筑队等)的管理,必须先审后用。持三证(身份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劝临时出入证”,督促其到街道办理暂住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维护所内安全、治安秩序。
安全责任书2
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我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生产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治安、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各级安全防范责任。
园领导的安全责任:
一、园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分管安全保卫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科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本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安全、促生产”先进单位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本园有关加强安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及法规政策,提出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任务和要求,指导和帮助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各部门安全、治安防范责任人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园内科研生产、治安、消防防范和安全隐患工作。重视全园安全、治安防范网络建设,组织全园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教育。
五、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各部门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对未实现本协议部分条款,有消防隐患、治安隐患,经提出不解决,由此发生火灾或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根据损失程度,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按有关国家法律追究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六、定期进行本园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出年度安保工作计划、部署重大社会的.科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组织交流园内安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审定和表彰奖励安全、治安防范工作集体个人。
八、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案件、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责任书3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公司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二、安全生产要求
1、员工自觉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车间负责人报告。
2、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职工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7、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因违反公司规定、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违反者负相应责任。
三、考核与奖惩
1、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者,给予20-200元的奖励。
3、违反操作规程,给本人和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或伤亡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规定度负相应责任。
安全责任书4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职工的家庭幸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订立责任书双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第二条: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项目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 1、自进场施工至本工种工程完工为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负责开展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比活动,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奖优罚劣。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4、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5、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指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含设备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2、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3、负责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对班组内新老职工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职工起传、帮、带作用。
4、班组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明身份者充入班组,无“三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支出相应的工资额,为职工配备劳保用品,并随时关注班组内工人的身体及心理、思想动态。
6、需认真开展好“三上岗、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工作。
7、特殊工作必须由持有本专业有效证件人员操作。禁止擅自操作其它工种的一切设备,支架。(如接电、开机、拆架等等)
第六条、奖罚
1、班组或个人获得上级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时,所得奖励全归班组或个人。
2、对一般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将予以20-100元/次处罚。一个月内3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3、对于特殊工种工人违犯操作规程,将予以50-200元/次处罚,三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4、施工班组应自觉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若不听从施工人员指挥,处以100-200元/次处罚,若影响下一工序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次处罚。
5、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否则给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
6、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乘坐者罚款200元,开机者同罚200元。
7、严禁私自接线、乱拉电线、烧电炉等,若查到,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8、严禁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若有发现,小便者罚款20元,随地大便者罚款50元,并自行清理干净。
9、高空作业,严禁向外、向下抛散杂物,如故意抛散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不准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栏杆、竹篱板、安全网等,需拆必须经过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如有擅拆者,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11、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500元罚款。
12、保护建筑产品(成品)人人有责,不得故意损坏,若有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0-1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3、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工地公物者,予以加倍处罚(以偷窃实物价值的2-5倍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本责任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至班组完工结算清并全部退场止。
安全责任书5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公司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二、安全生产要求
1、员工自觉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车间负责人报告。
2、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职工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7、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因违反公司规定、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违反者负相应责任。
三、考核与奖惩
1、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者,给予20-200元的奖励。
3、违反操作规程,给本人和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或伤亡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规定度负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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