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
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5篇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学习。
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1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2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3
在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决定》指出,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让宪法这两个深入市民的心中,并进行宣传,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刚在报纸上看到这句话,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许多毁坏我们法治中国的点点滴滴事例。
漫步在大街上,遥望天空,黑压压一片,听爸爸妈妈说他们小时候的天和现在相比真是天差地别。是啊,随着科技的发达,人们自然也越来越懒惰,把我们这个“地球村”弄得乱糟糟的。电视新闻上最常听到的就是“为了方便,许多工厂都把污水排放进河道里”,“随便排放废气”,“市民随地丢垃圾,影响了旅游场所的美丽”……这些生活新闻。听到这些新闻,许多遵守宪法的市民就会感叹:这些人也太缺德了吧,地球可是我们唯一的家园,这样去破坏它,我们迟早有一天会遭到惩罚!
还记得小时候,我家旁边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夏天,我和几个小伙伴玩好游戏,还经常去小河边泼水,水洒在我的皮肤上,凉凉的,一滴滴滑下我的皮肤,有一点享受清新的幸福,水里还有许多小鱼,平常还可以看到来钓鱼的休闲爱好者。可后来,附近开了几家化工厂,他们把废水都排放进了河里,白天如果看到人,不想遭别人闲话,他们就在晚上排放,
小河顿时失去了原来的模样,它生病了,病的很严重 ,“脸色”发黑。从此,它不再受到人们的宠爱——前来钓鱼的人不见踪影,我们也不去河边泼水享清凉。它还遭到了人们的嫌弃——人们经常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河里人垃圾,有时还有捡垃圾的来打捞,我看见这一网网被捞上来的垃圾,心想:人们怎么都变成这样了,知道化工厂在排放污水,不但不加以爱护,还“火上浇油”,这条“童年小河”是绝对救不活了,他们心中到底有没有环境保护法呀!
地球只有一个,机会不会过多,你听不听得到它在哭泣,它在不断给我们人类惩罚。为了我们自己,让宪法这两个字住进我们的心中吧!让它时刻提醒我们:遵守宪法,成为一名好市民,成为保护自己的一份子!
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__中学的__。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活在宪法》。
4月5号,武汉金银潭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又传来一个好消息:该院年纪最大的患者——85岁的余奶奶康复出院!这位同时有着新冠疫情、高血压、气管插管以及多种耐药菌感染症状的余奶奶,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度救治难度四星半的她,终于看到了明媚的春光......而早在疫情开始爆发时的1月23号,一男子周某造谣慌称长沙县一小区4人确诊新冠疫情。霎时间人心惶惶,警方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这名男子也怎么都没有想到,为这条博人眼球的谣言付出的代价,是一段行政拘留处罚。
看着这些新闻,我们的心里百感交集,倘若没有谁来保障余奶奶的治疗,这位老人能逃离危险吗?倘若人人都跟风周某的行为,全国上下能够团结抗疫吗?生命健康权,维护国家统一团结的义务......它们来自哪里?来自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它代表着责任。享有着各种各样的权利的同时,我们应恪守法定义务。这就像我们从小接受父母的抚养,反过来理应懂得孝顺,懂得感恩一样。它也代表着幸运。政府征用应急救援物资与技术支援派往重灾区,这恰恰是有人在履行义务,有人在为你遮风挡雨,从而保障了重灾区人民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权利与义务向来互相统一,不可分割。
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针对武汉新冠疫情特点,方舱医院遵循法治,尊重科学,重视实践的同时,中央指导组提出“靠前决策”、“直接决策”、“及时决策”,极大缩短了决策链条,既权威,又有效,我告诉大家一个惊人的数字:从形成决策到第一批方舱医院开始接受病患,仅用29小时。一言以蔽之,集民主决策与集中决策于一身,这就是宪法所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强大力量。
由上述两点,我们大致可以看到宪法就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宪法更本质的作用是什么呢?宪法是根本大法,有着无与伦比的凝聚力,团结力。习近平总书记手按宪法,庄严宣誓的场景,仿佛就在昨天。无论贫穷或富有,孩童或是成人,国家领导人还是平民百姓,无一不遵守宪法。2020年,为什么我们要全民奔小康?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
因为宪法规定中国960万国土上飘扬的都是五星红旗,奏唱的都是”义勇军进行曲”。全国一盘棋,宪法不会拉下每一个人。如此之凝聚,如此之团结的它,同时有一个美誉——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假如余奶奶问了我:“你说的宪法,到底是什么啊?”我想说:“宪法是伴随我们一生的健康码,它让我们每个人,我们的国家,好好活着!”
2021年以124宪法日为题的演讲稿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学校精神》,概括的说我校精神就是厚德、弘毅、诚信、敏行。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__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
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