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党员干部510思廉日学习心得,510思廉日活动优秀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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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员干部510思廉日学习心得,510思廉日活动优秀总结范文精选
廉洁是人民对政府官员的基本诉求,只有保证政府机关的廉洁,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思廉日的总结心得,供大家参考。
2019思廉日总结
最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不正之风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李自成政权维持了42天;蒋介石的国民党奉行“三洋开泰、五子登科”,三年覆灭;苏联79年后东欧剧变,政权风雨飘摇。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不正之风,听任不正之风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2019思廉日心得
习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正之风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引诱,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引诱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2019思廉日活动感想
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历来就坚守的铮铮誓言。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全党同志必须做好“两个务必”的,论述:“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对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白律,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斗争,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治党,反对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任务是要全面端正党风,把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不正之风现象逐渐侵入我们党内,侵蚀着党的肌体,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不正之风,端正党风,解决党内的不正之风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无论什么形式的不正之风现象,什么性质的不正之风行为,其本质上都是侵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是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也都是违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而不正之风行为得不到惩处,不正之风现象不能消除,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纯洁我们党的队伍,使我们的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回顾历史,不难看到,只要党风正,党的组织纯洁,党员干部能廉洁奉公,廉洁为民,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的党就会前进,就会发展壮大,就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党领导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的组织、党员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坚决反对,党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就会遭受挫折。所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的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认真自觉地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廉洁白律是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
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重要举措。作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自己做起,坚持清洁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正之风,以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和政府的崇高威望。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只要党员干部做好了,
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有了希望。党员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和形象和威望。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人,保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作风。
三、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活动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自身素质,团结干事,为圆满完成馆领导交给的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保证。我们要以开展廉洁自律活动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上,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组织建设上,积极起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博物馆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本部(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馆领导班子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本部(室)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照上级部门及博物馆廉洁自律的规定,定期进行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微杜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改造世界观,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心得体会。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牢记“两个务必”,牢记党的宗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方面的内容,及52个不准的要求去做,认真思考,认清不正之风的危害性,通过中共楚雄州纪委、州警察局编写的《警钟长鸣》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二)的学习,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要做到时刻警醒自己,不放松思想改造,严于律己,警言慎行,旗帜鲜明的反不正之风,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团结干事,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做到经受各种引诱和考验,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和廉洁形象,才能团结和带领本部室的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共同谱写廉洁自律灿烂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