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1
透过这次学习安全生产,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潜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透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
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状况,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透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职责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2
安全生产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继续坚持我们不怕苦不怕累,无私奉献的精神。虽然我们完成了一个阶段性的胜利,但是我们仍要戒骄戒躁,进一步的提高线路质量水平,进一步的做好安全工作,为安全生产夯实基础。
在思想上,我们更应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安全危及意识,进一步的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行动上,继续坚持我们严谨的工作态度,不因完成任务而懈怠,不因完成任务而麻痹大意。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更进一步的提高,两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扎扎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何麻痹大意都可能埋下隐患,只有始终思危、如履薄冰,安全才能长治久安。我们每个人都坚守在岗位上默默地做出自己的贡献,其中凝聚着职工的心血和汗水。
同时我们经历了酷暑、严寒、山洪等恶劣自然条件的考验,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使保安全、保畅通成为了全段职工的自觉行动。
同时段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使全段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3
__供电局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训,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积极落实防范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
讨论会上,该局各部门以“反违章”为重点,认真学习了相关安全事故事件案例,对每起事故事件的违章事实、违规经过、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分析。
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缺失问题,大家分别结合本部门实际,比对了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抽查检查、现场作业违章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杜绝人身事故和防范误操作事件有针对性的措施。
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松散、安全监督缺失等问题,各部门要求大家结合本人日常工作,及时反思是否存在管理失职、错位和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流程责任等问题,并就如何改进管理环节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从达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的效果。
除此以外,该局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全程指导本辖区内的安全教育学习和专项学习活动,促进践行“治理违法违规,确保人身安全”,让安全生产理念在广大职工心中扎根。
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4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得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5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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