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担任婚姻家庭调解员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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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担任婚姻家庭调解员的几点体会
今年8月份,我有幸成为**市民政局婚姻调解委员会中光荣一员,我们总共有12位调解员,大约是2周值班一天,在此期间,通过和来访者交流、沟通,我对婚恋家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这2个半月来的调解工作来谈谈我的看到的一些现象。一、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大部分是女方提出来的。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当中,80%都是由女性提出来想要离婚,男方一般一开始不想离婚,可是如果女方一再坚持非离不可,或者表现出态度很强硬,男方就会表示“算了,算了,离婚算了,赶紧签字”。为什么离婚多是女方提出来的?其实,看似女方提出,并不是说妇女的权益提高了,很多女人离婚之后表示,离婚是最无奈的选择,是因为男方的坏习惯是在太多,无法和他过下去。
二、感情破裂的夫妻,经常将离婚两字挂在嘴边。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中,60%的夫妻都曾表示:“调解员,这次你不用调解了,没用,我们在几年前或者多久之前就已经来过这里,给了他(她)很多机会,可是你看,对方还是没有改变,没用,我真失望,现在我们是真的要离婚。”很多男同志都表示,自己最受不了的是老婆,总是动不动就说离婚。在家庭中有矛盾,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但为什么会导致离婚,我总结了一下,这些导致离婚的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一)夫妻一方未“断奶”,责任意识缺失
有一对90后的小夫妻,男方(**)对工作没有上进心,整天在家玩游戏,玩手机,连小孩都不愿意要,所以导致女方对其失去信心,导致分手。在这里我要谈谈自己的看法,什么样的人你不能和他结婚?唯一的一条原则是,“在溺爱家庭长大的孩子,你不能和他结婚”,因为这样的人,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责任,称其量只能叫做“巨婴”
(二)家庭暴力不断,大男子主义思想泛滥
受封建思想和原生家庭的影响,有的丈夫认为殴打、虐待妻子是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涉,再之女方在沟通是语言过激,就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极易产生家庭矛盾和纠纷激化。如果出现家暴事件,妇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
(三)各自家庭文化、生长环境差异,易引发成员间的“战争”
现实中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两代家庭,因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等不同,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都可能产生分歧;同时,不能很好的和对方父母和好的相处,也会进一步激发家庭矛盾。
(四)性格不合,受家常琐事困扰导致的冲动离婚
由于双方或一方个性太强,在一些非原则的细小问题上为一句话、一件事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如男方爱打、女方爱骂,有了矛盾,一触即发。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夫妻之间经常争吵,感情不融洽,经过调解双方容易和好,事后又容易闹翻,常在气愤之中轻易表示离婚,但气消之后两人又自动和好,有的离婚后又要求复婚。
在婚姻中,如果有一人愿意为关系100%负责,那这个家庭至少能够维持下去;如果两个人都能100%负责,那这个家庭会幸福美满;如果都只负责50%就有得争了,谁多点谁少点法官都判不清。对于上述四种纠纷类型,我认为前两种问题调解的效果不是很理想,而后两种情况通过对夫妻的劝说和启发,成功的几率还比较高,而且如果后两种情况的夫妻如能参加“接纳自我,接纳他人”以及“沟通技巧”等这样的课程的话,应该对建立幸福家庭有很实际的意义。
最后,我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调解工作的业务知识,增强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家庭婚姻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