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实践活动感想一年级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那么你们知道关于法治实践活动感想内容还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法治实践活动感想一年级,欢迎参阅。
法治实践活动感想一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
三、强化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
四、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
(1)必须严守理想信念阵地。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树立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党建党治党的一条基本经验。
(2)必须严管党员干部队伍。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干部是党的执政力量,党员干部决定党的生命力和党的事业成败。坚持党要管党,必须严格管理党员干部队伍,特别是要选好用好执政骨干队伍。它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重点,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上下工夫,在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工夫,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求党员干部勤于学勉于思,时刻用共产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用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来警示自己,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3)必须严抓党群干群关系。党的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为民服务的实效来检验活动的成果。
(4)必须严格党内法规制度。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根本。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解决制度虚设和执行不到位问题,切实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必须严惩各类腐败分子。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严是爱,松是害。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既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现在,庸懒散奢不良风气在干部队伍中有滋长蔓延之势,一些干部不思进取、庸庸碌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为群众所不满。这其中,主要是干部自身的原因,但与组织上疏于教育管理不无关系。对干部管得严一点,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实践活动感想二
我院积极组织全院同志加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人响应院里号召,认真学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心得体会
法治实践活动感想三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会议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功能上相辅相成。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需通过法律实现,法律强调的是强制和他律。德治是通过道德教化作用来提升个人素养,道德强调的则是教育和自律。
法律通过运用强制手段着力约束人的行为,道德通过运用教育的手段着力约束人的动机。法律着重要求的是人的外部行为的合法性,思想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道德要求的不仅仅是人的外部行为,它还要求人们行为动机的高尚、善良。对人们行为的“内在”影响,是道德发挥作用的特殊机制。动机与行为,教育与强制是道德和法律的不同功能,但又是相互补充、不可分割的。
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法律和道德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法律体现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要求,体现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的手段,而是通过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使其履行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
法治与德治都具有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秩序的作用,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确保社会井然有序、充满活力。
总之,国家治理需要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既需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需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最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学习心得体会
法治实践活动感想四
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建设任务极其繁重。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拥有一整套党内规则,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是靠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把“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渗透到了骨髓里。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重器。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党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党内规则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党规党纪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目标、组织保障、行为规范、纪律约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当前,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理论研究人才匮乏,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有的党规党纪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操作性不强;有的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普通公民都要做到的事,执政党还有必要在自己的纪律里重复规定吗?
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制定党规党纪不能追求大而全,要找到最大公约数,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要求入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要着眼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把实践中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转化为党规和法律。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健全完善党规党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体系。
法治实践活动感想五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由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的。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口号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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