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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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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扫黑除恶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项大考,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21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中央第1督导组对河北省开展督导工作情况汇报。郭声琨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督导试点经验,充分用好督导成果,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人民日报》8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把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铲乱”的思路,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摸清线索。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做好移送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今年中央成立了扫黑督导组并通报了“杨玉忠”与“李保振”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两起案件,表明中央对扫黑除恶违法犯罪事件的重视度日益增强。

  扫黑督导组通报的多起案件都说明黑恶势力已经渗透到各基层党组织,如:杨玉忠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采取非法手段当选人大代表,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马立辉长期以暴力拆迁、垄断砂石料为主要经济来源,非法聚敛了大量财富,拉拢腐蚀党政干部,捞取政治资本、寻求保护。

  通过扫黑督导组通报的典型案例,分析黑恶势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总结出部分党员干部由于政治思想方面丧失理想信念、淡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生活上为能够长期享受这种高品质的生活,从而自愿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使黑恶势力有机可乘。

  杜绝黑恶势力,首先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观念。思想是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反腐意识,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做到公正用权,决不能因一时的享受而利用职务之便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他们“保护伞”。

  杜绝黑恶势力,其次还要加强扫黑除恶监察力度。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以人民群众的力量,揭露、监督各类黑恶“保护伞”事件。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理腐败案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惩戒充当各类“保护伞”人员。

  杜绝黑恶势力,最后我们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及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性、危害性,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保持廉洁自律的道德底线,同时还需要增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防止党内“保护伞”现象的发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持续一段时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取得的效果显而易见,有效打压了黑恶势力,肃清了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有序发展夯实根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汇总新方法,坚决完成这次政治任务,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一要总结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深入摸排线索,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二要担当作为,主动推进专项斗争开展。要吃透“扫黑除恶”精神,明确打击重点,树立执法权威,落实责任,持续增强工作动力。

  三要更新思路,主动出击。各部门要对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广泛宣传,找准线索。剖析难题、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经发出,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开展,浙江省公安厅开展代号为“2018钱潮一号”的集中行动,河南打掉涉黑团伙3个、涉恶团伙118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81人。随着扫黑除恶的进一开展,部分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见成效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感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这一重大决策正当其时,我们也不得不惊讶,在基层、在群中身边竟然长期有这样一帮黑势力、恶势力在欺压百姓、胡作非为,严重影响了基层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通过一系列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基层黑、恶势力的长期存在与部分地区官员贪腐密切相关,与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有密切联系,一些官员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沆瀣一气、为虎作伥,更有甚者,村霸就是村书记。

  打蛇要打七寸,依法严惩基层腐败干部就是赢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七寸,所以开展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结合从严治党、结合基层反腐,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推进扫黑除恶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项大考,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扫黑除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之事,各地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建立督查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坚持问题导向

  准确把握督导重点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既是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促进督导工作事半功倍的重要抓手。对此,培训班用“三个聚焦”,为督导组准确把握督导重点提供方向指引:

  ——聚焦组织部署情况,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要通过督导,推动各地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推动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部署和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聚焦深挖彻查情况,进一步推动除恶务尽。要通过督导,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督促各地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聚焦标本兼治情况,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要通过督导,推动组织部门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讲究方式方法

  推动督导取得实效

  督导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有的放矢,直接关系着督导工作的具体成效。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上下功夫,才能做到督导工作心中有数。督导工作首先要深入到情况复杂、治安混乱的地方,近距离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此外,还要深入到斗争成果不明显的地区,帮助分析原因。对确属打击不力、工作落后的,要加强鞭策督促,帮助找准症结,使之迎头赶上。

  受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习俗等因素影响,涉黑涉恶问题在不同地区往往表现出不同特点:例如,有的地区砍杀斗殴等“硬暴力”情形较突出;有的地区涉足领域“金融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等特点则日趋凸显。督导工作应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的研究,深入把握不同地区的不同表现,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推进督导督办,推动各地完善打击思路、政策、举措。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能否将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督导优势,是衡量督导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对此,应坚持开门督导,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工作中的权重,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推动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强化协调配合

  确保督导形成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如何构建良好的督导机制,打造“一盘棋”的督导模式,以确保督导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成为此次培训班的重点议题。

  纵观10个中央督导组的人员构成,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中央和各地区政法、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各督导组在切实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督导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能力,敢于一查到底的同时,严格遵守回避等制度,不得非组织地干预被督导地方、部门正常工作。

  如果说督导组主要工作是指导、“督战”,那么被督导地区则既要积极配合督导,又要主动推进工作。做好督导工作是督导组和被督导地区的共同责任,被督导地区既要自觉接受督导,认真做好督导整改等相关工作,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又要做好资料提供、情况反映、宣传引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此外,全国扫黑办还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统筹各督导组的日常工作,把握督导工作进度,并健全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流程,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更重要的是,督导将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常态化机制。从2018年7月份开始,将组织三轮督导,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有理由相信,督导工作的不断推进,必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助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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