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心得体会800字六年级作文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讲述了民国时期出洋留学的方鸿渐,回国后的感情,亲友和生活。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围城》心得体会800字六年级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围城》心得体会800字1
我坐在灯下,读着《围城》。投射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竟有了一种苦读寒士的意趣。那是一种简单的寂寞,这或许是钟书隔着文字传递给我的厚重。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夜阑,心不静。
读《围城》心得体会800字2
一
书页片片流逝,嘻笑怒骂,犹在耳边。
“婚姻就像金笼,外面的鸟想飞进去,里面的鸟想飞出来。”恍惚间,听见书低吟浅唱。
噢,这就是这篇小说的根源吧。浇着它,便出现了个方鸿渐,在苏小姐,唐小姐和孙小姐间碾转反复,被爱,痛浇得湿透。
但他依旧追逐,那理想中的美满——那个渡金描凤的笼子——却在精巧玲珑的笼门搭扣“啪嗒”合上时,后悔莫及。
二
耳边隐约又响起墙上那口跟不上时间的老钟沉闷的敲击声,正“当、当、当、当、当、当”地嘲笑那个躺在床上,黯然神伤的人。
鸟儿挣扎着要出去,羽毛凋零散乱。
但,我想说,鸟儿,你为何一定要选择痛苦呢?
这既然就是你所追逐的,何不坦然面对?
我们在自己的道路上,有那么多想得到的东西——金钱,名誉,爱情——这是在我们心中被神化的东西。
我们努力追逐。可有一天,我们逐到了,却像文中的人物,沉入无垠的金笼。
但笼中的鸟儿,请彻夜欢唱!
虽然我有了束缚,但请不要忘记最初的心愿——感到了金钱的疲累,为何不想想自己给后代营造了怎样好的环境,感到了名誉的负担,为何不想想自己曾获过多少甜蜜……我们明明得到那么多,又为何悲伤!
三
我一直在想《围城》的一个结尾,我想方先生应该离开孙小姐,然后在一个舞会或一个村路上再遇见唐小姐。
生活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面。
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一个不懂得在困境中寻觅幸福的人在哪儿也不会快乐。
我只能默默祈祷:方鸿渐,希望你在去重庆的路上能找到金笼的出口。
出口在心里。
笼中的鸟儿,请彻夜欢唱……
读《围城》心得体会800字3
围在城里的人想出去,在城外的人想进来,这便是“围城”。这是《围城》中关于人生的论述,《围城》没有哲学上生硬的说教,而是将哲理还原为生活。
小说导读部分有这样的话:“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点说,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作者对人世和人性的洞察已经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对人心已经窥探得一览无余。读着《围城》,既能刺着痛处又能挠着痒处,于是我在麻痹中被吸引了。
本书主人公方鸿渐是个留学生,家境中等偏好,于是便有了些公子哥儿脾气。那时候,出国留学已是中国的一大特色,留学生太多。物以稀为贵,留学生这样多已经不值钱,似乎连质量也大打折扣,远不如詹天佑们。方鸿渐虽无蛮横无理的脾性,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但他却是个平庸的人。他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也爱自吹自擂。这样的人经历了求学的艰难,婚姻的困惑,终于明白了:围在城里的人想出去,在城外的想进来。这就是人生的特点。
一本优秀的小说是包罗万象的,无论是谁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我就在方鸿渐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也似乎是志大才疏,放假时总是无所事事,爱好太多但都不精深,我就是生活中的方鸿渐。我想生活中的方鸿渐还不止我一人。《围城》中有这样一段话:“有九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立墓。”我也要让现在的自己死掉,让方鸿渐的灵魂从我身上撤走,把死掉的自己埋葬,立碑立墓,不用来悼念,而用来警示,让活着的自己活得更好。我会放弃自己的懒惰和自卑,重拾勤奋与自信。
《围城》中阐述的论点,不得不让人深思,人们一开始对新事物保持好奇心,然而当努力争取到了以后却已厌倦,不能适应它。所以除了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外,还要坚持下去,适应下去,包容下去。
《围城》就像一位智者,我们能从他那儿学到很多很多。
读《围城》心得体会800字4
每到周五,我们从早上起床开始,就会兴奋异常。
你整理床上的东西,我拿起穿脏了的衣服一股脑儿塞进行李箱。如果谁的饭卡里还有很多钱没有用完,大家就想着让她请客。我们知道,过不了几个小时,我们就可以走出校园,走出我们看作是牢笼一样的学校。
然而,我们谁也无法逃脱,时间滴滴答答的流逝。谁也不能如科幻片里一样,瞬间穿越时空来到二十岁,来到三十岁,那时候,我们就可以离开这倒霉的作业,离开这每天坐在课桌前乖乖听课的日子。因为,两天的休息后,我们又背着行囊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回到了这个有些枯燥的日子里,忙着操练那一道道习题。
这种轮回,让我想起了曾经读到的一本书——《围城》。
钱钟书的《围城》里,有句话,我特别记住了,那就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小说的主干是围绕着主人公的婚姻与职业而展开的,各个人物大都加入了那场令人尴尬的“围城”游戏:进去的想出来,出来的想进去,实际上却是出不来又进不去。作者藉此揭示人类根本的劣根性:人性的盲目。在这样一种进进出出而又无可奈何的生存状态中,人失去了目的性,就像无头苍蝇,最终在忙忙叨叨、糊里糊涂中结束生命。
我觉得里面的人物都带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不管是主人公方鸿渐,还是其他一些出场不多的人,因为他们都是很有特色的,都或多或少的反映着某种人的性格。其实虽然方鸿渐是一个很普通的人物,但是却代表了中国很大一部分人的性格,死要面子,有时候会有点自以为是,甚至骨子里透着某种懦弱,但是给我的感觉却是那么的真实。里面有苏文纨,对爱情过于羞涩,不敢主动去争取,有时候又带着点赌气的性质,在方鸿渐丢下她以后,他就那么迫不及待的嫁给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中国有很多女性都是这样。还有唐晓芙,方鸿渐唯一爱的一位女人,最终也还是没能逃脱一样的结局。然后方鸿渐就在赵梓楣以及其他人的流言蜚语下莫名其妙的和孙嘉柔走到了一块。
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
我是一个学生,我觉得我也正处在一所围城中,围城里有什么?是学校吧,学习和作业使我想逃出去,然后充满期盼的进入下一个围城——工作。而城外的人呢?应该是那些还未上学的小孩子吧,他们满怀期望的想进入这座围墙,正如十几年前的我们。被困城中十几年,接着就是重复我们所经历的,又进入另一所围城。
而那些已经步入新的轮回的成人们,父母老是在我们面前叨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到那童真的美好,你们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老师们总是话话儿里带着遗憾,要是能回到你们的“围城”里,我定不想留下太多的无奈。
我们茫然了,还是清晰了?
这仿佛无休止的进,出,我们永远无法逃离。
也许,我们只能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我们不必逃离,要去面对,去正视,去挑战。
读《围城》心得体会800字5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读后感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
孙小姐目前看来是单纯的,耐苦的,脆弱的,有着中国传统女人的性子,却不会突破,记忆犹新的是他被学生气的哭鼻子,仿佛还没长大一样,内心却不像一个小孩子,略微带一点心计,似对方鸿渐有意。等待它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他用尽心机和方鸿渐在一起。恐吓,威胁,逼迫,充分利用她的一切。真叫人意想不到她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独立的心。
赵辛楣,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爱慕苏小姐,不能自拔,但还是没有追到苏小姐与方鸿渐离开上海去内地教书。
赵辛楣这个人有趣的很,在其中我以为最好,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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