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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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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6篇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新《条例》不仅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更响应了新时代的号召,下面是6篇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请大家耐心浏览。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1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条例》修订的基础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回答了新的时代命题、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条例》修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服从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提供纪律保证。

  一、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比如,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了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相关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比如,新《条例》在第一编中就强调,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总前提。比如,在第五条,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写入到党章中后,也写入到了新《条例》。

  二、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新《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比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处分规定。

  三、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等一系列反腐败斗争,让我们也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出现了新的问题类型。比如在组织纪律中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使巡视巡察的利剑越擦越亮。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比如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中增加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行为的处分规定,提出了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和“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纪律处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提出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比如在工作纪律中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增加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行为的处置规定。此外,还规定了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在生活纪律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

  作为一名老纪检干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把《条例》放在心里,坚持以《条例》律己律人,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已奉公,坚持崇廉拒腐,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2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并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严格的党纪,治党就有了强有力的抓手,通过从严执纪可以有效肃清党内各种余毒的影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政治站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立“四个意识”,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搞“变通”,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整人”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忏悔录中反省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受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认真学习《条例》后,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警钟长鸣,对照《党章》这面镜子,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防微杜渐,坚持“六大纪律”,严于律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宣传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我还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原原本本的学、联系实际的学,我将带领全县宣传文化系统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理论学习、工作实践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县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不足,努力做到学思结合。发挥好宣传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在电视台、零距离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新《条例》一出台,便被称为“最严党纪”,备受瞩目。《条例》全文1.9万余字,百余条纪律“底线”,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内容和姿态,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历史新阶段。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更加向群众彰显出党对自身建设、素质建设的坚定决心。

  始终不渝 以学习新《条例》为契机,  强化政治自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眼于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明确告诉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彰显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树立了面向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理清了党员干部行为的负面清单,传递了严格按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的明确信号。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们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坚定政治信仰,做党的忠实追随者,严厉组织纪律,做党的政策执行者,严格廉洁自律,做党的纪律垂范者,坚持群众路线,做党生命线的保护者,培养道德情操,做党的形象维护者。要强化率先垂范,增强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服从党的组织和领导,严遵党的纪律,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联系实际情况,联系自己职责,自觉用新《条例》的各项规定指导和约束自己,时刻做到自省、自励、自警、自重,重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始终不渝 以学习新《条例》为契机,  强化思想自觉

  新《条例》就像一面镜子,使我明白了哪些事情不能逾越和触碰。作为一名基层的共产党员,我深深的感触到要不断的强化学习《条例》,认真对照修订内容学原文、悟原理,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边学边查、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提升思想认识,促进思想警醒、认识提高、观念转变,丰富自我、武装自我、完善自我。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针对思想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掌握、谈话提醒,将工作做实在日常、问题化解在平时。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在提升服务水平中切实做好贯彻落实文章。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最关心的事,千方百计办好群众最揪心的事,下大力气办好群众最担心的事,切实做到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切身的现实利益。

  始终不渝 以学习新《条例》为契机,  强化行动自觉

  刻印于心,落实于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是坚持学习引领,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新《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学习贯彻新《条例》的主体责任,把新《条例》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对党支部的考核内容,动真碰硬,严格考核。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执行,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按照新《条例》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制度机制入手,从具体工作抓起,建立适合实际的预防腐败体系,做到有制度可依。抓住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和监督,让制度刚性运行,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确保党风正、政风清。三是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基层,在任何时候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始终坚持原则立场,注重提升“内功、内修、内涵”,切实把遵守和执行党章党纪党规贯穿于思想、工作、生活全过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时刻谨记法律和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切实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管好身边的事,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4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面对8900多名党员,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记录“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通过深入学习我体会颇深。

  一、常学深思,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7万余字的条例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同时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要将学习常态化,贯穿于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但要学还要深思不断反省自我。用好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偉处分条例》条例这一武器,使执法问责得到有效落实,使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坚强的纪偉保障。贯彻落实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偉处分条例》条例的思想基础。掌握其精神实质,把握其基本要求,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指导实践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

  二、胸怀明镜,做党的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自身过硬才能百毒不侵。对于为官者来说,这就需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精神家园,不断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真正在诱惑面前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底线,做到“风吹云动星不动,水涨船高岸不移”。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意识到做党的好干部一定要把《条例》放在心中,作为时刻警醒我们的明镜高悬心头。一是要有高度正确的党性意识。条例把“负面清单”放在阳光下。有一些干部牢骚太盛,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不顺眼,发表一些有损党的名誉的言论,有的甚至“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以权谋私。此次《条例》的制定让那些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藐视党纪的干部再也没有“舒服日子”可以放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大类规定中,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党纪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无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放到阳光下。二是强化敬畏意识。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焙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撒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给子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领导于部要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签到、请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做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三是守牢纪律规矩底线。党员干部守牢纪律规矩底线重在日常,贵在永恒,这也教育我们,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在日常上下功夫,坚持长管常严,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锲而不舍整治“四风”,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起,站在新时达的历史起点上整装再出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理想信念入手,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让信仰信念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迎接新时代的检阅做合格的党员干部。

  三、身先垂范,做人民的好公仆

  海尔的张瑞敏曾说:“每一步都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个企业家如此,更何况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慎厥身修思永”,就是要做到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慎欲、慎权、慎独、慎微。心存敬畏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不做“两面人”,真正做到“诚于心,形于外”,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纪律条例抵御诱惑,用好手中的权力,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本人在党的关怀和教育下一步步成长,成为了一名主管农林工作的副县长,这是党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鞭策,因此我一定要严于律己做好党和人民的好儿女。一是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要在遵规守纪方面做出表率,以上率下带动影响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使铁的纪律成为自觉遵循。作为“关键少数”,我要带头遵规守纪,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同时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不做“老好人”。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自觉对照六项纪律要求和典型案例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把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不断增强我负责口子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一名党员,一定要体会组织的良苦用心,时时刻刻用纪律规矩的戒尺警醒自己。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党员、干部因发表不当言论受到处分的案例,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网络空间不是“自留地”,党员、干部在网络上也要时时刻刻牢记身份,切实严守各项纪律规矩要求。三是律人先律己,做守纪标杆。作为一名执政者,必须对自己要有更严格的要求。《条例》公布以来,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忠诚干净担当。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学出更加强烈的担当,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同时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决把“两面人”“两面派”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5

  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坚决拥护、严格执行中央对《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坚决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坚持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严格遵守纪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行动自觉。

  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维护核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最本质的特征和最突出的优势。从修订内容来看,新《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了一个新高度。我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定地捍卫核心、爱戴核心、忠诚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新《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并突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实现了党的政治性与纪律性的有机统一和高度融合。我将坚决把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带头遵守党章党规,自觉接受监督,定期政治体检,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使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新《条例》有关规定融入到稳定、脱贫各项工作中。特别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立场坚定,坚决同“三股势力”“两面人”作斗争,做信念坚定的明白人、表里如一的老实人、严守纪律的规矩人。

  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这次修订把党章中关于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了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确保了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驰而不息纠“四风”、整“四气”,坚决把党的纪律转化为一种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纪,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条例》的再修订吹响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再部署、再出发的号角,向全党发出“越往后越严”的信号,我将坚决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职守一域、尽忠一方,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6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的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条例》的修改,进一步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通过认真学习《条例》要求及精神,我从内心深处感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党员领导干部,我将始终把学习《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观念,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各族群众赋予的政治任务,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推进稳定、脱贫各项工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不懈奋斗。

认真学习《条例》,吃透拿准纪律要求。新《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主动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变革,直面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审时度势,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不断自我完善,增强自身免疫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扎实学习《条例》内容,彻底吃透拿准党在新时期的各项纪律要求,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同频共振,一以贯之地执行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带领分管部门深入学习,更应该时刻牢记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队伍。

聚焦核心工作,切实运用好学习成效。好的理念、制度必须付之于实际行动才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作为一名县委常委、副县长,我将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结合,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求真务实,讲大局,讲原则,讲正派,踏踏实实做好工作。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三股势力”斗争到底、血战到底,决不让“三股势力”有任何可乘之机、死灰复燃之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断加大对分管口子监管力度,尤其是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扎进制度的“牢笼子”,推动各项扶贫举措落地落细,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履实“双岗双责”,梳理援疆良好形象。作为来自江西井冈山革命老区的一名援疆干部,我将严守党规党纪,严明纪律作风,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时刻保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大力传承红色基因,继续保持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始终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在推动阿克陶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中承担更大责任。严格落实援疆干部“双岗双责”,围绕“六个坚定不移”重点任务,更加有力有效推进援疆工作,进一步发挥对口援疆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巩固团结等方面的综合效益,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创出新业绩,树立好形象,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和阿克陶全县各族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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