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心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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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心得精选。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心得【篇一】
在全区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三个国家宪法日。西藏自治区普法办高度重视,周密动员部署,认真安排落实,紧扣“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主题,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普法办及时逐级请示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文浩同志对活动主题及活动要求做出重要指示。为更好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普法办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于11月28日联合区宣传部、区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藏司字〔2016〕344号),制定《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的方案》,对全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合理安排部署。
(一)明确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活动主题,围绕宪法宣传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反恐防恐知识以及自治区各项维稳措施,不断增强全区各族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工作措施。要求各级普法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当天,在党政机关所在地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各地市、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便民警务站、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普法讲师团的职能作用,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和影响。
(三)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12·4”系列宣传活动,专题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色,形成“统一主题、部门协调、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主题鲜明,活动形式多样
全区各级普法办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服务自治区、市(地)、县(区)中心工作大局,结合“法律七进”要求,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升级形式、明确重点,突出亮点、改进方法,通过部门联动、团结协作、全力配合,迅速掀起宪法宣传活动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12·4”系列活动期间,全区共2600余家单位参与、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万余份,展出展板10000余块,受教育群众近110万人(次),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宪法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活动效果明显。
(一)狠抓集中宣传教育。12月4日,自治区、各市(地)、各县(区)均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现场法律咨询、播放视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作为主要宣传形式,向各族干部群众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当天,全区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近70万人(次),接受现场咨询群众15000余人(次);自治区、各地(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亲临宣传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对集中宣传活动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对象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提升建设法治西藏、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日喀则市普法办举办“法治政府”专题法治讲座,以项目涉及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为切入点,讲述了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全市69家机关单位共计300余人参加;自治区质监局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全区质监系统22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有效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基层宪法宣传工作力度。“12·4”系列活动期间,我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积极利用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和便民警务站等载体,在农牧区群众、寺庙僧尼和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全区5464个驻村工作队、1700个寺庙管委会和698个便民警务站全部参与到活动当中,极大提升了活动实效。林芝市普法办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劳动、民宗、民政等部门,抽派普法宣传骨干组成法治宣讲组,深入寺庙、企业及残疾人家中,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阿里地区普法办利用举办首届冬季畜产品交易会契机,联合工商、国税、物价、安监、药监、检察、法院等部门,在交易会现场连续5天举办集中宪法宣传活动,有效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12·4”活动期间,全区各级普法办积极协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按照“谁主管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在各行业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检验检疫局将宪法宣传教育与推进边贸工作有机结合,12月份在全区各大民航机场、边境口岸,采取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将宪法知识融入行业法律法规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气象局以企事业单位、农牧民和青少年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以《宪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为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宪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
三、载体丰富,活动覆盖面广
活动期间,我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突显地方特色,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渗透力。
(一)开辟网络宣传专栏。利用西藏新闻网、西藏普法网、普法微信、手机APP等各级普法网络平台,开设“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专栏,以公益广告、动漫、Flash、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区各类活动情况,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12·4”活动期间,昌都市各级普法办在网信昌都、怒江新潮、微洛隆、网信卡诺、神奇的八宿、善妙芒康、网信贡觉、藏东察雅等APP中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宪法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二)举办专场法治文艺演出。以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为出发点,打造颇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将宪法法律知识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宣传活动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林芝市白朗县司法局邀请当地“塔布民间艺术团”,自编、自导各类法治文艺节目,采取传统歌曲、舞蹈、小品等形式,为当地农牧民群众献上一场丰盛的法治盛宴。
(三)组织深度宣传报道。自治区普法办主动作为、提早谋划、积极协调,组织区内各大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刊开辟专栏,对全区“12·4”系列活动进行了全面持续的宣传报道,掀起了宪法宣传教育的高潮。“12·4”期间,cctv新闻、西藏电视台对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西藏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广播、藏语广播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西藏日报头版专题报道,中国新闻网西藏频道、西藏新闻网等相关媒体也进行了相应报道,各市(地)主要媒体也结合实际情况,开辟专栏,多角度、全方位报道“12·4”系列活动,扩大了覆盖面,增强了渗透力,切实提升了活动实效。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心得【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民的宪法认识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构成崇尚宪法、恪守宪法、维护宪法威望的良好气氛,教工幼儿园在国度宪法日到来之际展开了系列宣传活动,全力助推全民“学法懂法违法用法”。
一、幼儿园指导高度注重
我园指导高度注重宪法日宣传学习活动。在“12.4”国度宪法日到来前,熊园长专门组织召开了行政会议,确定活动施行方案及相应的人员布置,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停止。
二、积极创立宣传气氛
为进步家长和教师们对国度宪法日的注重水平,我园充沛应用LED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12.4”是国度宪法日”“宪法是国度的基本大法”“恪守宪法就是方便我们本人”等宣传标语,营建了浓重的法制宣传气氛。
三、组织教员展开宪法学习和考试
为增强教员法制观念,普及教员法律知识,在201x年12月5日下午,教工幼儿园全园教职工还停止了宪法学习和考试。活动之初,全园教职工在熊园长的率领下,停止了宪法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维护宪法威望,实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失职守、廉洁奉公,承受人民监视,为建立贫弱、民主、文明、调和的社会主义国度而斗争!接着,全园教职工停止了宪法知识考试,考试进程中教师们仔细审题、积极作答,为宪法学习交上了一份称心的答卷。
此次活动进一步进步了家长们的法律认识,增强了教员学法用法认识,营建了浓重的普法教育气氛,为创立安全、调和幼儿园,促使幼儿高兴生活、安康生长奠定了坚实的法制根底。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心得【篇三】
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教体育局转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xx初中多举措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学校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由学校政教处负责人进行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旨在引领广大师生懂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懂得爱国守法。
二是学校团委联合政教处,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班会,或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部分章节;朗读结束后,全体学生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爱国守法的合格公民。
三是学校通过校园广播、举办“学宪法讲宪法”黑板报评比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氛围,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心得【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