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真题名著类阅读心得
名著就是指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知名度,且包含永恒主题和经典的人物形象,能够经过时间考验经久不衰,被广泛认识以及流传的文字作品。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中考真题名著类阅读心得,来欣赏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到你们.
中考真题名著类阅读心得1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述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所以,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那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仅有生存是最重要的,那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向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我结党。最终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终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终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一样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向追赶着他们,一向发泄着自我的怒火。
最终,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礼貌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礼貌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本事,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当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能够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
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进取向上的精神。
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并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我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终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欢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中考真题名著类阅读心得2
“爱所维系的生命线,在风浪中摇曳,我依然坚守这一切,老人他默默牵着线,和我一齐哽咽,也许明天也许很远很远”还记得第一次听到《老人与海》这首歌,脑海中就出现了对“老人”这个词的疑惑。之后,真正接触《老人与海》这本书就顿时被这本书的灵魂所吸引。
看《老人与海》这本书的时候,我会经常性地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男孩儿更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是他见到逃过去的自我。所以,独自在海上的那三天,他经常念叨着:“但愿那男孩在这儿就好了。”每说一遍,他就能重振精神来应付这艰苦的考验。小狮子也起着同样的作用,他“爱它们,如同爱这男孩一样”。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同时我也在想,如果没有这小男孩,老人会怎样,他会有信心干出别人不敢想像的事吗?
可老人却始终做着与别人不一样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我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仅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经过老人的努力,一条马林鱼在吃下老人的诱饵,老人灵活地握着钓丝,用他那经验与技巧同躲在海下六百英尺的大鱼做着较量。老人感觉到大鱼的重量,慢慢将手中的线放下去,经过了好一段时间,老人决定收网了,可鱼也是很精神的,在那平静无波的水上,老人与大鱼做着无声的较量。老人的汗干了,全身冷冰冰的,两方都拿对方没有办法,就这么耗着。鱼叉、短棍、舵把……老人用了各种方法,鱼肉还是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能够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终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可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梦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读完这本书,我坚定地要做一个梦想主义者,在我的眼里,尽管老人只带回了一副鱼骨,但他的精神是可贵的,他能够独自出海捕鱼就注定了他是一个胜利者。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我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人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永远值得我们敬重的。
老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此刻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我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可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期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
当我们下次遇到困难时,是否需要研究一下应不应当想老渔夫那样坚定信念,战胜一切呢?毕竟我们的困难和他遇到的相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一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能够成为挫折的东西。
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这些就能够成为我们放弃的理由吗?显然,这都是一些愚蠢的的理由,我们的字典里不能够存在“放弃”这两个字,我们能做的仅有尽自我全力拼搏向上。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能够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我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明白,一个好渔人,是拥有老渔夫的意志和精神的。我们更应当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应对一切的挫折。
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以往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我应对困难。人生之路就算再困难,有了老渔夫的精神,再苦再累,我们也有信心坚持下去。携带者老人的精神,我们也扬帆起航,奔赴我们最好的未来!
中考真题名著类阅读心得3
伟大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它情节的曲折惊险刺激;更在于它塑造的人物,它揭露的事实,它反映出的人性,给人的巨大震撼。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的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样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是的,这就是她——爱斯梅拉达。
可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弗罗洛。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奇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卡西莫多。原先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弗罗洛是不幸的。他是个可怜的,可鄙的,无知的,副主教。他善,因为教会的禁欲主义,所以收养了人人唾弃的卡西莫多。然而,他不是神,是人,拥有人性,需要情爱。人性越是压抑越是反弹的厉害。没有享受过世俗之情的弗罗洛在艾斯梅拉达婀娜多姿的舞姿刺激下勃然爆发。可怜的是他完全不懂得怎样去爱。压抑的人性折磨着这个可怜的,被教会扭曲的灵魂,最终变成了畸形,最终撕破了脸皮,无耻地说:“在我和它间选择一个”。他是时代的产物,仅有当时那个畸形的社会才会造就这样畸形的人——确切地说,时代造就不了如此极端的人,可是也说明,人性永远不该如此压抑。然而哪怕此刻,学生的人性得到足够的尊重了么?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构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卡西莫多也是不幸的。自卑,把他的爱造就成只会奉献不会索取的爱——这种爱,完全享受不到爱的欢乐,是痛苦的爱。爱斯梅拉达的水壶,滴水之恩,卡西莫多干枯了的心灵便刹那间绿芽遍生。然而他是个……是个,除了心灵,其它都不属于人的人。极度畸形,形状,就像魔兽争霸中低多边形造型的人物般粗糙。所以他自卑,只能说:“如果你愿意我从那儿掉下去,你甚至不须讲一个字,只要一眨眼就够了。”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终只能经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有人说这是一对最美的情侣,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感动于这一幕,不禁想到巴金家中投湖殉情的丫头鸣凤,难到感情的终极奥义是为爱殉情?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齐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然而也有两个真实的人物,甘果瓦和弗比斯,对爱斯梅拉达没有爱的两个人。
然而弗比斯是个混蛋。多亏雨果把他描述成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模样——年轻、英俊、漂亮,定了婚还在外面找女人,多么具有讽刺意味。他和爱斯梅拉达幽会,完全不是因为爱上了爱斯梅拉达,而是为了,泡,爱斯梅拉达。一个玩弄女人的老手在此可窥一斑。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理解。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弗比斯,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因为法律不能对人的感情进行约束。唯有道德的力量。然而,弗比斯,哪怕完全没有道德,又能把他怎样样呢——他毕竟的确只是例行公事,执行任务而已。戴了这么一顶帽子,弗比斯逍遥到今日。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杯具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比较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我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职责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当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杯具曾留的记录——《巴黎圣母院》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佼佼者,雨果不愧为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
中考真题名著类阅读心得4
其实,说要读这本书时我并不是很情愿的,一位好友看我在书店挑来拣去,选了半天,还没有决定到底买哪些,就介绍了这本《窗外的小豆豆》,可看了第一段后,就不由自主地往下看了,文中的小豆豆深深地吸引了我,它讲述了一个因为上课不停地翻弄课桌盖,喜欢站在窗边不顾教师的讲课与宣传艺人打招呼;她在美术课不按教师的要求画太阳旗,而画起了各式军舰旗;她明明被罚站了却还刨根问底:“教师,我被罚站了,为什么呢?我做了什么坏事吗?”;她令正规学校所有教师都头痛;她最终因淘气,在小学一年级就被校方勒令退学的孩子——小豆豆。小豆豆因为淘气被退学了,然而一个全新的学校“巴学园”理解了她,并改变了她的一生。此刻的她已是亚洲唯一一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足迹遍及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她还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拥有观众数十亿;她被美国《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新闻周刊》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实在很难将这两个人联想到一齐,可事实就是如此。
在一般人的眼中,小豆豆是一个行为怪异的差生,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让普通人无法理解的小女孩,到了一所新的学校以后,竟然变成了一个好学生。到底是什么力量使得她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呢?一切都是因为那所与众不一样的“巴学园”,那位与众不一样的校长以及她宽厚仁慈的妈妈。
巴学园和一般的学校不一样。学校的教室是由废弃的“电车”做成的,同学们就在这些电车教室里上课。上课时没有固定的座位,喜欢坐哪里都能够;不一样年级的也能够坐在一齐;上课的资料是一开始就安排好的,想先上哪门课都能够,如果你十分努力,在上午就完成了一天的学习计划,午时就能够做自我喜欢的事,比如去寺庙或田野里散步看蝴蝶;每周都有两次涂鸦课,能够在大厅里随便乱画;每一天午餐都必须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巴学园”的运动会是校长自我策划的稀奇古怪的项目的运动会……
就是这些我们看起来很不可思议的学校生活,遵从了孩子们的天性,培养了他们的爱好兴趣,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在各种趣味的活动中学会了做人做事的道理,掌握了各种各样的知识,培养了好习惯。小豆豆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慢慢发生改变的。
应对小林校长,我很佩服他,同时也觉得很惭愧。小林校长真是一个尊重孩子、细心呵护孩子的杰出教育家。第一次见面就当了小豆豆四个小时的听众,在校长办公室,小豆豆这个喜欢说话的孩子,竟能一口气对校长讲述了长达4小时关于自我的故事,而校长先生,自始至终都坚持着微笑的面孔,并表示出极大的兴趣。我也是教师,我问自我,你有这样的耐心听一个六岁的孩子说四个小时的话吗?答案是:没有!当小豆豆心爱的钱包掉到厕所里,在上课期间,她拿了长长的舀子,坐在厕所的掏口处,把厕所里的东西一勺一勺掏出来,在身边堆成高高的小山时,校长先生竟然只说:“弄完以后,要把这些全都放回去啊。”没有惊讶没有呵斥没有嫌弃,有的仅有尊重和理解,还有信任!我又问自我,假设你班上有这样的学生,你能象小林校长这样处理吗?答案是:不能!如果是我,我肯定当场就会责骂她了。
为了让孩子毫无顾忌地玩耍,小林校长请家长给孩子们穿上最破烂的衣服到学校来;为了避免学生偏食,发明了“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的趣味说法;为了让身体有缺陷的孩子洗去自卑的心理,提倡脱光了衣服在游泳池里游泳;为了让永远长不大的高桥君坚持自信,精心策划了与众不一样的运动会,让他简便地拿走了所有的第一……能够说,巴学园里的一切一切都是校长精心设计出来的,为的就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自尊自信的环境中去欢乐地学习和生活。而结果是校长成功了,“巴学园”里的孩子,都是自信自强的,除了个别英年早逝的同学外,他们长大后都成了社会上有用的人才。
同样是教师,我自问在平时的教学中,都能尽职尽责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可是这种教学是孩子们需要的吗?我真的有一切从学生出发去研究问题吗?我有认真地了解过学生的内心吗?对学生进行的细心呵护,我坚持下去了吗?尤其是应对那些差生或问题学生,我有经常向他们点头吗?有经常鼓励他们吗?还是一味的摇头或者责骂呢?应对调皮的小豆豆,校长经常对她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应对身有残疾的高桥君,他却经常对他说“你绝对能做到”。对于这样的学生,我们的鼓励是有的,可是有像校长那样经常鼓励他们,信任他们吗?我没有。和小林校长相比,我真是差太远了。
虽然在我们当今的教育教学中,“巴学园”里的很多的教学方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学他表面的教学方式,我们能够学习小林校长因材施教的方法,努力地发掘每一个学生的优点,并把这种优点发扬光大;我们也能够学习他对教育的热心,学习他对孩子们一视同仁的尊重、理解和关心。仅有发自内心地去爱学生了,学生才能感受到你的爱,才会喜欢你;仅有学生喜欢你了,你的教育才会有成效。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就是这个道理。
书本中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长篇大论的理论,用一个个小故事记载着作者的真实情感。但却让读完的人有着不一样的感受。也让我不断地在反思着自我的教学行为,期望经过反思,我能够及时纠正自我的教育行为,期望自我能够早日成为在学生心中是最最可爱、可亲、可敬的教师。
中考真题名著类阅读心得5
近几天,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著作《格列佛游记》。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奇书,它不是单纯的少儿读物,而是饱寓讽刺和批判的文学杰作,英国著名作家乔治·奥威尔一生中读了不下六次,他说:“要是要我开一份书目,列出哪怕其它书都被毁坏时也要保留的六本书,我必须会把《格列佛游记》列入此中。”在这本书中,斯威夫特的叙述事情技法和讽刺才能得到了极尽形貌的反映。
作品的主人翁里梅尔·格列佛是个英国外科医生,后升任船长;他受过良好教育,为故国而自豪,在生业和政治两方面彷佛都颇有见地,可是他素质上倒是一个平淡的人,而斯威夫特正是利用了主人翁的这种局限到达了最充分的讽刺效果。全书由四卷组成,在每一卷中格列佛都要面临凡人难于想象的特殊环境。
熬头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利立普特)的遭遇,格列佛与利立普特人的巨细比例为十二比一,那里的住民身高仅6英寸,格列佛置身此中,就像一座“伟人山”。起先他被小许多人捆了起来,但厥后由于他体现和顺并答应理解某些前提,小人国国王赞成恢复他的自由。
此时,该国正遭到另外一小人国(布莱夫斯库)入侵,格列佛涉过海峡把敌国舰队的大多船只掳来,迫使敌国遣使乞降。只管格列佛立了大功,但厥后因在几件工作上得罪了国王,国王决定刺瞎他的双眼,将他活活饿死。格列佛得知消息,仓黄逃向邻国,修睦一只划子,起航回家。
第二卷描述格列佛在大人国的遭遇。在这一卷里,格列佛又一次出海时,遭遇风暴,船被刮至一片生疏的陆地。这陆地叫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那里的住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一到这搭,由“伟人山”一下子变成了侏儒,置身大人国,本身仿佛变成了一个利立普特(小人国)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了一比十二。
在大人国的农人面前,格列佛像鼹鼠般巨细,被农人当作玩物带回家。为了挣钱,农人竟把他带到市镇,让他耍花招,供人抚玩。厥后他被皇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地,格列佛思乡之情一天比一天浓烈,在一次随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当他在岸边钻进小木箱困觉时,一只大鹰将木箱叼走。厥后木箱落入大海,被走过的船只发现,内里的格列佛得到挽救,最终又回到英国。
第三卷写的是飞岛国。这一卷比较疏松,铺得较开,写格列佛以勒皮他(飞岛)游历为中间,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第四卷描述了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的所见所闻。这是向来最为争议的部分。在那里,格列佛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充军,满心惘然地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叫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不得已地与一帮“野胡”在一齐度过本身的余生。
在这些个虚构的国度里能够找到其时英国社会形态的痕迹。作品集中反映了18百年前半期英国社会形态的种.种抵牾,对英国政治制度作了辛辣的讽刺。如小人国里的高跟鞋代表的是其时的辉格党,而低跟鞋代表的是托利党,关于打破鸡蛋是从大的一头打照旧自小的一头打的争论反映了宗教战争。主人翁格列佛勤奋、英勇、机智、善良。作品想象丰富,构思奇特,勾勒出一个五色缤纷的十分奇妙世界。
幻想与现实的有机同一是这部作品的最大独特的地方。首版在一周内售完,并立即被译成法文和荷兰文。18百年末叶出现了改编的小册子。伦敦塔巴特出版社于1805年头次出版了专门的幼童版本,并附有三幅彩色铜板插画。迄今的幼童版本一般只涉合格列佛在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意外遇合。《格列佛游记》对英国和世界幼童文学产生过重要影响,尤其是其勾想伎俩、离奇描述在英国幼童文学史上有拓宽意义。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飞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十分奇妙的国度,最终最终回到了本身的国度的工作。情节曲折、奥妙,又不缺少诙谐。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趣味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险些出神了,仿佛就是我和他一齐历险一样。可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英勇,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奸诈阴险后从新踏上本身的领土的首要缘故原由,以是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力,否则的话,若我往后遇到这种工作的话说不稳定早已与世长辞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要得我读了几遍了照旧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趣味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的这本书。怎样样?听了我的先容你是不是有心动的呢?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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