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排查取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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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取点法
1960年,北京的初春。一个身穿灰色人字呢大衣的人停好自行车,走进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发室,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的信件,递给收发人员。
牛皮纸信封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几个红字,并注有“限5时40分前送到”的字样。
急件!收发人员立即登记收件时间:“1960年3月18日下午5时30分”,然后小跑着送到行长办公室。
行长不在,一位秘书代拆了信。奇怪,往日国务院送来的信件总是封得严严实实的,而这封信却很容易就打开了……可惜,这个念头在脑中只是一闪,很快便消失了。
信件的原文是:
“总理:
主席办公室来电称:今晚7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并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片。主席嘱:拨些款子做修缮寺庙用……根据以上情况,拟拨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下款署“西藏工委”。
“总理批示”是“请人民银行拨款20万元”,然后是“周恩来”的签名。
信中注明:“7时前送民族饭店交赵全一同志收。”
银行工作人员准时把装满两麻袋的20万元巨款,如数交给了“赵全一同志”。
6天后,银行向总理办公室请求20万元巨款如何入账,这才知道根本没有这回事。
在作案现场,案件只留下三件证物:一是伪造总理签字的证件,二是盖有伪造总理办公室印章的介绍信,三是赵全一开的收条。
据收发人员回忆及对案情的初步分析:诈骗犯35岁左右,河北口音,方圆脸,脸色黄黑,毛笔字写得熟练,钢笔字也较流利,他熟悉国务院、银行、民族事务部门的情况,能模仿首长的批文。
案犯的摹拟肖像与伪造信件已拍照、洗印出来,发到了各地区、各单位,发动群众举报。
短短几天内,就汇集了大量情况:
北京市已发现与此案件可能有关的情况达1857件,正在迅速逐一甄别。
银行这几天内一次存入500元以上的大户存款共1412笔,已查清810笔,其余继续甄别。
印有国务院红字的信封,已印制85500个,用户实际收到只有84230个,另有1270个,须逐一查清。
笔迹查对的进度表每天都有新的变化,查过的信封、信纸、函件足可装满一个8平方米的房间。
突然,发现了一张信纸,8开,红横格,每张15格,是它,就是这种纸。看看发文单位——国家对外贸易部。
市局和公安部的几位同志,在听取汇报、审阅了信纸及国家对外贸易部保卫处提供的几份可疑笔迹之后,一致认定:诈骗犯是外贸部出口局计划处干部王倬。
4月4日凌晨2时,公安战士将王倬逮捕,挖出赃款191453元,赃款被查获,王倬瘫成一团,供认不讳。那尚缺的8000多元,是因为当时风声很紧,太显眼了,先后烧了六次。
后来,王倬被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看起来,这一诈骗案十分难破,可是仅仅经过短短的17天时间,这一重大案件就侦破了。这有什么神机妙算吗?没有。这主要是有关单位认真分析、排查取点的结果。像这样运用排查线索分析情况、抽取重大疑点进行突破的方法就叫做排查取点法。
排查取点法虽然在一般人也经常用到,但用得更多的却是公安、司法部门。因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狡猾,当场被抓住或主动投案自首的是极少数,大多数犯罪分子都是在公安、司法部门的排查分析之后被抓获的。
那么,应该怎样进行排查取点呢?
第一,排查应该广泛发动群众。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了解的情况最多,单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往往考虑不周,很可能会遗漏某些重点情况。
第二,排查的范围应该尽可能全面,分析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切忌主观臆断和片面地看问题。
第三,抽查取点,重点突破。如下例中,嫌疑犯很多,单从笔迹上排查比较困难,还要考虑到罪犯熟悉国务院、银行、民族事务部门的情况。当国家对外贸易部的王倬这个排查对象出现时,应该作为重点,因为他较其他嫌疑犯更符合以上几个特征。这时,王倬就成了取点的对象,需要重点突破。
第四,要掌握排查取点的一般步骤。
排查取点法的一般步骤如下:
1报案——发现拨20万元巨款是诈骗案。
2现场查看——伪造证件,伪造总理办公室印章的介绍信,模仿总理的签名及“赵全一”的收据。
3刻画罪犯“脸谱”(面貌)——35岁左右,河北口音,方圆脸,脸色黄黑……
4翠泛搜集案情材料——发动群众举报。
5选取重要嫌疑对象。
6滠驸、验证罪犯——王倬。
7櫠犯落入法网。
如果根据以上排查取点分析的原则及步骤进行,那么,我们动脑时运用排查取点法就可能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