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
有关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1
证 明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罗琳(女,现年42岁,身份证编号:5426212,住四川省营山县朗池镇大北街53号5幢1单元5楼1号)与蒋子全(男,现年44岁,身份证编号:5120__8,住西藏林芝县八一新村双拥路21号)于1992年11月1日在营山县济川乡登记结婚。因保管不妥,已将结婚证丢失,现前来你处申请补办结婚证,望予办理为荷!
__居委会
__年_月_日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2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___,男,身份证号: ,与___,女,身份证号: ,两人于____年_月_日举行了民俗典礼仪式,至今未领取过结婚证,现需申请补办。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月_日 注;证明中两人举行民俗典礼仪式日期,男方应年满22周岁, 女方应年满20周岁。
夫妻关系证明格式: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___,男,身份证号: ,与___,女,身份证号: ,两人于____年_月_日结婚,属夫妻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月_日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3
证 明
兹有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
年 月 日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4
__民政局:
我单位职工__(身份证号: )与__(身份证号: )系夫妻关系,二人于__年_月_日在 举行婚礼,后因保管不善结婚证丢失,今特持本证明前来贵局补办结婚证。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__年月日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5
我村(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结婚证丢失,要求补领结婚证。
特此证明。
无档可查。
乡(镇)民政办(章)村民委员会(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6
结婚证明
我单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结婚证丢失,要求补领结婚证。
特此证明。
无档可查。
乡(镇)民政办(章)单位(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7
结婚条件是什么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关于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经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先天性痴呆等。
写结婚证明的时候,可以就此问题咨询华律网律师,看看具体处理才能够更好。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范文8
证明信
兹证明我村村民 ___ (男,汉族,生于 ____ 年__月 __ 日,住__ 省__县__镇__村__ 号,公民身份证号码:__ __ __ __ __ __ )与__ (女,汉族,生于 ____ 年 __月 __ 日,住__ 省__县__镇__村__ 号,公民身份证号码:__ __ __ __ __ __ )于____ 年 __月 __ 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今二人仍是合法夫妻关系。补办结婚证证明信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__ 省__县__镇__村村民委员会
____ 年 __月 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