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库 > 学习资料 > 教育新闻 > 石景山幼升小推新政策 学位不足按落户年限录取

石景山幼升小推新政策 学位不足按落户年限录取

若水1147 分享 时间:

石景山幼升小推新政策 学位不足按落户年限录取

  石景山幼升小推出新政策
  学位不足按落户年限录取
  本报讯 近日,石景山区教委发布了2016年学位不足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两孩”政策全面放开,对于石景山区近几年招生工作将造成巨大影响,因此,石景山区教委指出,各小学要结合本校历年实际招生情况,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若遇学位不足情况,需提前研究制定学校具体的招生录取顺序,并于5月25日上报至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
  石景山区教委公布的“2016年小学入学招生录取顺序”样式中指出,“拥有本片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全部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招生的第一顺位,在该群体学生中,按照户口迁入时间先后录取,即出生即落户在该区的优先于在该区落户满5年的,更优先于在该区落户未满5年的。此外,本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应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地址一致。

  “有房无户”的人群位于录取顺序的末位。样式中指出,本市非本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片区内,户籍不在本片区的,需由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时间的证明及在户籍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该序列人群按法定监护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先后录取。对于适龄儿童数超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未被学校录取的,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由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派位录取。
  牛伟坤
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