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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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审定批准的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分市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审定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各市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备案、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的唯一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各市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严格规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下达生源市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生源市须纳入本市招生计划并统一公布,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三、严格规范学籍注册。各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务于2019年8月20日前结束,各市招生部门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于9月1日开学前移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不得擅自延长。学籍主管部门须在开学一个月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核准本行政区域内高一新生注册学籍。高一年级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适时通报近年来查处的违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提醒学生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程序,避免上当受骗。要畅通咨询与举报渠道,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请各市将省教育厅核定的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本市确定的招生范围于高中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