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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股指期货业务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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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股指期货业务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摘要】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股票股指期货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衍生产品。而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股指期货不但具有对冲风险、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金融创新的作用,在我国证券市场,它也将成为系统性的卖空机制。股指期货现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的风险,本文首先介绍了股指期推出的背景、发展概况,随后探讨了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关键词】股指期货;风险;防范措施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成交时约定好的价格进行股价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1982年2月16日,美国第一家股指期货交易所成立。24日,堪萨斯交易所退出了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平均合约。在其发展历程中,股指期货展现了极大地活力。
  一、我国股指期货业务推出的背景
  1990年,中国第一各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诞生,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日趋成熟。伴随着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我国的金融对外开放程度也日趋增大。从国际上来看,随着国际化进程的逐渐深入,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必须进一步提高,中国的金融市场必须遵循国际准则和达成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逐步开放,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股指期货一直作为基本的投资和避险工具被广泛利用。发达证券市场和新兴证券市场竞相开设股指期货交易,已形成了世界性的股指期货交易热潮。
  从国内的实际情况看,在中国证监会的推动下,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此举宣告着中国证券市场全面与国际接轨,同时也拉开了中国证券市场大牛市的序幕。2007年4月15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从法律上扫清了涉及股指期货发展的所有障碍。同时中国金融市场经过近年来快速发展,机构投资者已有相当基础。截至2005年11月28日,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数量达到52家;基金资产管理规模首次突破5000亿元,已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一半左右,而2004年同期这一比例仅为25%。
  由于国内机构投资人对股市套期保值的需求,和其他国内外因素,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正式在上海挂牌。10月30日,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启动,拉开了我国第一只股指期货品种上市的序幕。
  二、股指期货业务发展概况
  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由于股票指数基本上能代表整个市场中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把股票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交易的期货合约,并利用它对所有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规避系统风险,并且还有投机和套利的功能。目前,世界金融期货产品交易已占全部期货交易的80%,其中股指期货是发展历史最短、最快的金融衍生产品。
  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交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首开股指期货之先河;同年4月,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合约;1984年伦敦LIFFE推出金融时报100种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在亚洲也发展迅速,如1988年日经指数期货、1997年新加坡摩根台湾指数期货和1998年台湾本土的指数期货。而我国从1993年开办期货市场以来,在探索中前进、在完善中发展,出现过不少问题,也积累了一定控制风险的经验。总的来说,我国的期货市场已趋于规范化,现有期货品种的正常交易也为引入股指期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这几年的股价波幅、波频两个技术指标来看,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对回避风险提出了强烈的要求。同时,我国的期货市场从研究到试点已有十多年的历史,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整顿,已经进入规范运作的新阶段,为上市股指期货和期权提供了市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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