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手抄报图片简单
编纂《民法典》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的一项重要立法活动。5月28日立法部门以高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下面是小编收集推荐的民法典手抄图片简单,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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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之意义
(一)民法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徐国栋认为财产关系作为民法所调整的对象是"以财产、行为和知识产品为客体的,具有相互性的主体际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法律制度的变化,"民法也调整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经济变革,使民法所秉承的"权利本位"的原则,逐渐融入了"社会本位"的思想,以调节与平衡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我国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的20世纪80年代,彼时民法学者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的价格-价值理论为基础,将民法定位于"调整商品经济一般条件的法律"随着经济发展,商品经济已经转向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关注的是资源配置而非劳动产品对价,在交换经济中,市场配置的不止是商品或劳动产品,而是具有稀缺性的各种资源或财货。
民法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首先就是要确定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独立的产权,又能自主进行市场决策;同时使交易行为都遵从市场规则,有效维护经济秩序。所以"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制度也应当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构建",其所遵从的价值理论也应当是当今世界经济规则下的市场经济理论。
(二)民法典的编纂
历史上第一部国家形式的民法典即1804年法国的拿破仑法典,它以成文法的方式实现了私法的统一,并形成了法国民法典体系;德国民法典虽晚于法国民法典一个世纪,但则以更为科学的体系化的方式呈现。
世界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所制定的民法典,大都受《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影响,随着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实体的发展,除了英美法系国家以外,大部分国家都已经颁布了或正计划颁布本国的民法典。
我国在《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了近三十年,许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经济与法治环境,同法国、德国的立法时代不同,我国应当依据自身情况、各个民事部门法现状,形成一部能够统领整个民事权利体系、适应与调节新经济环境下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