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农村建设中环保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若水1147由 分享
时间:
推荐文章
对新农村建设中环保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摘 要:在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广大农村环境污染呈现出不断加剧的趋势,工业点源、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纵横交错,给农村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农村环境污染已严重威胁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如何遏制并切实解决好农村环境持续恶化问题,不仅是关系到新农村建设成败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环境污染 问题探源 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然而,近年来,随着工业污染、环境破坏程度日益加深,以及农药、化肥超标使用等多重因素影响,农村环境污染已严重威胁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如何遏制并切实解决好农村环境持续恶化问题,不仅是关系到新农村建设成败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
一、当前农村环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广大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也呈现出不断加剧的趋势,工业点源、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纵横交错,密若蛛网,特别是个别欠发达地区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给农村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
1.农业生产方式粗放造成的污染
(1)化肥污染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家肥迅速甚至完全退出农用肥系列,依赖化肥便成了促使农作物增收的重要途径,从而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单位土地面积使用化肥量最高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过量、过滥和低效率地使用化肥,不仅导致了土壤污染、土地板结、地力及农产品质量下降,还通过多种途径造成了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2)农药污染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着大量使用高毒低效、高残留的农药现象。农药的使用只有1/3左右被农作物正常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河流、地下水、土壤及农产品中,不仅给农村以及城市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而且严重影响到食品安全和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据林业部门统计,许多原先比较常见的鸟类,由于农药的大量使用,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
(3)地膜污染
随着大棚农业的日益普及,不可降解塑料地膜的大规模使用,农村因此而造成的“白色污染”也在加剧。农膜残留量在农业耕地中越积越多,形成不可降解地膜,不仅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降低了耕地质量,影响了农作物生长,而且在缓慢分解过程中所释放的有毒污染物,已成为土壤和农产品被普遍污染的又一个源头。原先被人们津津乐道的黄土高坡滚动的“白色革命”,转眼间成为农村土地耕种者抹不去的伤痛。
(4)农作物秸杆污染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农村中农作物秸杆有40%以上未被有效利用,或一烧了之,或弃之于村边、院落,或堆放于沟渠、行道两旁,在雨水的冲刷下,大量渗入地下水或直接排入河道,不仅浪费了大量尚能发挥作用的能源,而且污染了空气环境、河流和地下水资源。
(5)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
近年来,随着农村养殖专业户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养猪、养牛、养羊、养兔、养鸡、养鸭等养殖业方兴未艾。由于大多数养殖场污染物的贮运和处理能力不足,许多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大量畜禽排泄物、污水未经任何处理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随意堆放,给周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给农村环境保护带来了压力。特别值得警惕的是,一些水库、池塘因养殖的污染,已经变成了污水池,造成了鱼类的大量死亡,严重危及周边村民的生活用水。
(6)污、废水灌溉
由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松懈或漏洞,许多地方来自工业、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等污、废水都直接排放,使不少乡村河流和中小型水库都受到了严重污染,进而使被灌溉的土壤和农产品受到污染;有些地方的农民还直接引用工业或城市污、废水灌溉庄稼,这些污、废水因重金属超标给土壤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仅以川东地区一煤矿为例,污染源达十几个乡镇,几十万人饮用水严重受到污染。
(7)农村不规范建房造成的污染
由于农民住户分散,新建住房几乎都未建化粪设施,人畜粪便直接随污水排入河道沟渠,污染源宽,不易治理。
(8)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污染
近年来,各地利用水库、湖泊和名胜景点,大力发展旅游业。由于没有规划和规范发展,往往是一哄而上,一些水库、湖泊船满为患,餐饮业的污水排放、游人所扔弃的旅游垃圾,使一些旅游景点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了破坏。
2.工业下乡造成的污染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村生产的垃圾总量也呈现出成倍增长的趋势。但由于农村普遍缺乏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排放系统,绝大部分垃圾和污水得不到任何处理,而被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村旁沟壑或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农药瓶、塑料袋随意乱扔、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给农村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每当洪水过后,河流两边的树枝、电线杆上挂满了塑料袋、粪便纸,实在叫人恶心,不仅使农村环境质量日益恶化,而且对农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威胁也在与日俱增。
4.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污染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策上的缺失,管理上的漏洞,不少地方以大量消耗资源、缩短矿山服务年限为代价,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在给矿产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的同时,也给矿区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矿产资源的过度、过滥开采,造成植被破坏、河道堵塞、山体滑坡、地表坍塌、泥石流猖獗等人为的地质灾害,不仅严重影响到矿区及周边农村的生态环境,而且威胁到附近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仅以国家发改委命名的“亚洲一号”普光天然气气田为例,原来这里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现在是山也推平了,树也砍光了,河道也填平了,机器的轰鸣声代替了鸟语声,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却下降了,住的虽然是高楼大厦,却人心思迁、人心思变。
二、影响农村环境变化的几种重要因素
农村环境污染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造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环境保护上的“重城轻乡”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农村环境保护足够的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重点一直集中在城市,而城市环境的改善又往往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在硬件建设上,城市都以政府为后盾建设有较为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而广大农村却基本处于空白。加之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和优惠政策,许多农村都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例如四川东部某地农村堆积城市垃圾爆炸案,引发当地居民强烈不满,就是比较典型的案例。尽管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农村环保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但由于地方财政实力等因素所局限,在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仍集中在城市和工业,农村环境持续滑坡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2.地方经济粗放式发展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缺乏吸引“高新尖”项目的实力,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往往凭借矿产资源优势或廉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等举措,把那些在发达国家或地区被淘汰、被禁止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引入进来,其结果往往是:引进一个项目,污染一条河流,掏空一座矿山,祸害四周村庄,殃及子孙后代。有的污染源甚至是几十上百年都不能消除的。
特别是近年来,各项硬性支出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地方政府为确保已有的支出水平不下跌,千方百计地培植“税源”,大力组织收入,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关注程度远远高于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这就使他们走上了一条很难回头的粗放式经济发展之路。以经济增长指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做法,更是一种以破坏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催化剂。这些地方经济越发展,污染越严重,环境破坏也就越大。
3.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首先,农村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但是这一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农村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或条例,现有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条款都分散在《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法规虽然都涉及到农业环境保护,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都缺乏系统的农村环境保护的内容。其次,我国对城乡“垃圾下乡”、乡镇企业及民营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环境污染现象,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造成对这些污染源依法管理上的困难。第三,有关农村环境保护如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上处于空白。尽管我国“十一五”规划、2007年中央1号文件、党的十七大报告等对农村环保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对农村环境保护缺乏具体的操作措施及立法滞后,现行法律中对农村环保规定不具体,约束性不强,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环保问题解决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4.农村环保监督制约机制缺位
农村环保问题之所以越积越多、越来越严重,与农村环保监督制约机制缺位密切有关。一是农村环保主体不明确,没有哪个政府部门能真正对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负全责,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环保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尽管各级环保系统都设有环境监察执法队,但由于执法人员少、污染企业多,存在“收费过硬、监管乏力”的现象。三是缺乏事前预防及预警机制。有关部门在环境执法上多以事后处罚为主,只有当严重的污染事件发生了,媒体关注了,相关部门才纷纷充当“灭火队”的角色,而如何从源头上消除隐患、杜绝污染、防止事故的发生,却极少有哪个部门真正当成一件大事去关心。四是农村环保体系建设滞后。环境管理体系目前主要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基础之上的,农村环境监测、监察和统计工作严重滞后,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党和政府对农村环保政策的全面落实,影响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构想与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环境保护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具有极其重要的位置,而且面临的形势也是极其严峻的。同时农村环保工作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把农村环境保护提到可持续发展战略位置的高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才能真正解决好农村建设中环境污染的问题。
1.加大农村环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庞大系统工程。在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条件下,要完成这项工程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除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之外,还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参与。针对当前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的现状,一是应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环保、广播、电视、报社等部门联合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农村环境警示教育,让广大农民全方位了解环境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的严重性,引导农民树立较强的环保意识。只有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了,他们才会义无反顾地参与到农村环保事业中来。二是应以“绿色家园”、“绿色工厂”、“绿色学校”、“绿色单位”、“绿色环保示范户”等活动为载体,政府以少量的投资推动,就可以把农村环境保护变成一项声势浩大的全民行动,帮助农民告别陈规陋习,逐步实现农村污染垃圾的消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三是应通过文艺演出、科普知识下乡和举办农民环保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绿色养殖、绿色旅游,走生产与生态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建设“绿色环保,健康富裕”的新农村。
2.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法律手段是农村环境免遭污染和破坏的有力保障。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依法治理农村环境有很大困难,必须加快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在这方面,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尽快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针对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合资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出台与法律配套的法规、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已颁布的法律有效实施和农村环保工作有法可依。
3.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应坚持“多条腿走路”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首先,各级地方政府应将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纳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重点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倾斜,逐步改变环保投入“重城轻乡”所造成的城乡不公。同时还应按照“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原则,在排污费、土地出让金和城市维护费中划出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环保支出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帮助贫困地区的乡、镇政府解决环保中的难点和盲点。其次,应强化点源污染者的经济和社会责任,坚持“谁污染,谁埋单;谁受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对已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应责令其拿出专门资金限期治理整顿,对拒不执行环保政策又一意孤行的企业,必须出以重拳,坚决打击或取缔,从根本上杜绝污染源的泛滥。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应由地方政府向其收取一部分费用作为环境污染的风险基金,一旦其造成环境污染,便用这笔资金偿付治理费用或赔偿有关方面的损失,以此形成对污染企业的有效制约。第三,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界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环境保护上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确保农村环境保护卓有成效地进行。
4.加大环境污染源查处力度
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点源污染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愈演愈烈之势,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污染制造者的处罚力度过轻,甚至充当保护神的角色。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往往又是暴利企业。由于污染治理费用一般远远高于处罚额度,这就使其宁愿不置或闲置治污设备,舍弃高成本的污染治理而愿承担较低成本的被处罚的风险。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加大对环境污染源的查处力度,“从重、从快、从严”处罚,使处罚对污染制造者真正起到威慑作用,使其“不敢、不愿、不能”,唤起污染制造者的责任感、道德感和自律意识。
5.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功能
目前政府的惠农补贴主要包括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以及对农民种粮用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7个方面。这些惠农补贴的导向功能,主要是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但在促进农村环保方面的补贴,除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之外,其他方面基本上还是空白。为此,笔者认为,为了促进农民自觉地加入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队伍中来,我们还应进一步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积极探索对种田全部使用农家肥、防治病虫害使用生物农药、废弃农用塑料膜回收、农村沼气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让农民或有关经营者感到有利可图,促进农民由污染制造者转变为优美环境的创造者和维护者。
7.切实解决城市垃圾下乡问题
日渐增多的城市垃圾不能堆放在城市,农村便成为城市垃圾的唯一出口。这些被转移到农村的城市垃圾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不能把城市的靓丽建立在污染农村环境的基础之上。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对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处理经验,即通过再生利用,高温堆肥和焚烧发电等途径变废为宝,把城市垃圾转化为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动力。同时还应改变长期以来城市垃圾处理由政府包揽的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促使垃圾处理企业成为处理主体,逐步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和产业化,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垃圾下乡的问题。
8.把农村环保纳入干部任期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
在新农村建设中,凡环境污染治理不力或因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干部,一律不得升迁或平级使用,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予以撤换,把农村环保问题纳入干部制度管理,从而杜绝干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