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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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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4 结论与讨论。
  
  为了共建一个绿色且可持续发展的人类未来,我国必将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做出自己的努力,因为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完善可以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总量目标制度应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并制定具有长远目标的发展规划与发展目标,尽快出台并网技术标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落实,考虑立法的前瞻性问题,对分类电价制度与费用补偿制度进行“ 阶梯式” 立法。“ 近几年来,我国的能源消耗非常巨大,每创造1 美元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 3 倍,德国和法国的7. 7 倍,日本的11. 5 倍”[7]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能源支持重要组成部分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毕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无论是对于中国、还是对于世界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 金乐琴。 后危机时代中国新能源产业创新与发展的思考[J]。 经济问题探索, 2010( 11) : 24 - 27.
  
  [2] 赵振宇,范磊磊。 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分析及其对发电结构的影响[J]。 可再生能源,2010, 28( 4) : 5 - 9.
  
  [3] 韩芳。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和前景展望[J]。 可再生能源,2010,28( 4) : 137 - 140.
  
  [4] 薛惠锋,王海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回顾及展望[J]。 中外能源, 2010, 15( 3) : 33 - 36.
  
  [5] 唐敏,徐解宪。 新能源与电网立法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J]。 华东电力, 2010, 38( 5) : 593 -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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