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开发运用工商信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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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开发运用工商信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积极探索工商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
针对上述问题,如皋工商局自2008年以来,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行政创新、服务经济发展、展示工商形象的重要举措,在高效整合工商政务信息,充分发挥工商政务信息的政策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丰富手段,加大公开力度。《条例》规定了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工商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越多越充分,依申请公开的对象就越少越满足。为此,如皋工商局以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为宗旨,积极探索便于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公开形式。一是以现实有需求、法规有要求、政策有引导、文件有规定为准则,编制了《如皋工商局政务公开目录》,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突出普遍性;二是通过在10个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公开方式,着重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突出重点;三是通过在分局办公大厅设置自助查询系统,作为及时接受公众查询、接受公众主动申请的平台,突出互动性;四是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即时公开重热点监管、典型案例、消费维权等信息,突出针对性;五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媒体公开,对涉及面广、需告知广大公民的市场主体服务、消费维权等事项适时公开,突出社会性。
(二)重抓质量,拓宽数据广度。政务信息公开的活力在于真实可信,该局致力于“四个抓”,构建覆盖全系统、全部工商职能的政务数据信息网。一是抓源头。强化职能科室、基层分局各类业务数据和文档资料的痕迹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延续性,丰富信息公开网的数据资料;二是抓基础。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现存的各类行政执法文档、资料、图片、声像进行数字化处理,逐步实现数据库与文档库一体化;三是抓硬件。配足信息公开专用电脑及其他电子设备,确保信息数据的及时采集、输入和输出;四是抓绩效。落实工作责任、流转程序、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定部门、定人、定标、定期发布,通过局服务器上安装的“数据检测软件”定期考核,提高了信息采集、加工、分析、利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统筹分析,提高利用程度。工商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包括政府及部门、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对工商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和增值性开发。该局以有效应用为目标,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出发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提高工商政务信息利用率。一是政策引导。定期搜集整理、筛选归类、深入分析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信息及其演变过程,先后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应对金融危机帮扶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开展“红盾保民生护企业促发展”专题活动的意见》等更加契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的多个政策措施,均被市政府采纳推广,营造了促进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工商政策环境。二是建言献策。及时捕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深入分析全市投资环境状况、政策措施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等动态变化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发改委、统计局报送《市场主体登记综合分析报告》,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有效避免了盲目投资、盲目招商和项目重复建设。三是例会通报。与发改委、商务(外经)、国税、地税、金融、统计等“金信工程”相关部门,建立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季度例会分析制度,每周传递一次报表、每月互换书面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提高了各部门信息获取、信息分析和信息利用等综合能力,将对微观经济的分析融入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招商引资服务体系。四是定期抄报。通过与环保、安监、质监、公安、文化等部门前置审批、证照管理关联信息的定期抄报、互换制度,整合了行政执法力量,加大了无审批、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综合治理力度,提高对市场主体监控能力和效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四)明确责任,完善公开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基层信息网管理实施办法》、《工商政务网站考核办法》及其《考评细则》等八项制度,明确了从栏目设置及信息更新、版主设置及职责、用户权利及义务、信息发布程序及要求、安全及维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环节具体责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处理模式,确保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同时,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作为全系统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岗位练兵活动同考核、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