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
若水1147由 分享
时间:
推荐文章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快速增长,行政成本之高,已经达到世界少有的地步,国家财政背负了越来越重的负担。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忽视经费预算监督,对其他收入的管理不到位;忽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等等。找出问题的症结,正确认识并有针对性地确定合理行政经费管理的财政政策,改革、加强行政经费管理,减轻各级财政负担,将更多的财力用于增加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对巩固国家政权建设和深化财政支出改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经费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行政事业管理费是各级党政机关维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经费开支,建国以来,为了适应各个时期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制定了各种不同的经费管理制度,目的都是为了合理分配有限的资金,增强宏观调控的能力。但是近年来,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的增长过快和管理过宽、随意性较大,导致腐败的滋生。如何管好用好各项行政事业经费,提高各项经费的使用效率,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尝试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寻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有效途径,保障财政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一、加强综合预算管理,规范其他收入的管理
近几年,财政部门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预算单位的各项收入(如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全部纳入经费预算管理。而除此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收益、进修培训收人、房租、利息以及其他项目收入等,虽然也纳入了预算管理,列入了决算表中,但却“重收轻支”,对这部分收入应该如何进行使用和管理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预算管理偏松,预算约束软化,透明度不高,缺乏监督。其他收入是经费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由于其他收入没有直接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大量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
为规范其他收入的管理,应将其他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一是要加深对其他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基本原则的认识。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更新观念,摒弃老旧的“收入自家观”、“政府抢夺观”和“财政侵权观”等,真正放弃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
理权。二是要认真做好其他收入票据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与杜绝其他收入的违纪和腐败。所有非经营性收费只能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未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取的收入,视同非法所得全额没收。三是要健全其他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收费公示、收费稽查、收费举报、违规处罚、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非税收入实行“三权”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支两条线”工作的落实。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非经营性收费擅自转作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开设其他收入过渡性账户,否则视同“小金库”处理。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物质基础。虽然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但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仍存在家底不清、账实不符、重钱轻物、产权不清等问题。“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在实际操作上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划分不清、权利和义务不对称,使得以下问题比较明显:
(一)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由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掌握在各使用单位手中,造成资产实际占用权、处置权等全部落在各个使用单位,要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资产配置基本上不可能,从而造成各单位之间资产的占有严重失衡。如办公用房,有的单位多余,闲置或出租,有的单位则全部靠租借。
(二)会计核算存在漏洞
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存在漏洞。现行会计核算上预算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磨损、实际价值逐渐递减但尚未报废之前,账面净值一直保持原始价值,导致账实严重不符,有的资产已报废,但清理前账面一直未调整,使“家底”不清;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同增同减,在基建项目完工后,由于资金来源尚未全部落实,资产长期无法入账,造成有物无账。
(三)资产的使用效益低
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账实不符现象严重,不少单位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存在资产低效使用的问题,在资产购置上存在随意性乃至盲目性,赶超消费浪潮,追求“高精尖”、“功能全”,一方面不断向财政要钱,投资兴建或购置资产,提前更新,使大量尚能使用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另一方面不及时地对设备进行保养、检修、
维护,致使许多设备无法继续使用或超常规、破坏性地使用,造成设备快速老化,影响了资产的使用效果和寿命。这大大的影响资产管理效能,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转效率。
三、加强经费的内部审计和财政审计监督,规范职务消费
目前相当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的虽然设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力量薄弱,甚至是个摆设;有的内部审计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大量时间和精力用在办案上,不能有效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有的单位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财务部门,对下级审计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对本级财务的监督就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的消费是合理的职务消费,是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其存在是必要的。问题是由于对职务消费的含义、分类、范围、标准等基本问题研究不够,管理监督不健全,使实际工作中缺乏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制度性约束,也无法进行内部审计,往往造成职务消费恶性膨胀。缺乏内部审计的职务消费在一些方面变成职务享受和假公济私的手段,极易出现以职务消费为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吞等消极腐败问题。如一些无实际内容、无明确任务的会议、出国考察,违反规定购配小汽车等等,造成行政经费的不断膨胀。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组织和单位的成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从而提高其经济效益或有效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行政事业单位要从编制上解决人员问题,把内审机构设置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中,配备素质高、业务强的内部审计人员,招聘具有审计专业技能人才充实审计队伍,加强审计力量。参照国家审计的有些做法,如审计程序、方法、对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财政监督作为经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财政政策、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保证。在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政策、制度上,逐步实现监督管理的规范化。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做到收入监督与支出监督并举,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并重,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在监督环节上,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起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发挥监督工作对财政运行的预警保障作用。
(三)
强化对职务消费的控制管理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适度从紧、量入为出的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运用科学方法管好 “人、车、会、话”等重点支出项目,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精简和分离相结合,人为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如:制定科学的小汽车管理办法,节减汽车燃修费用开支;完善会议管理办法,减少会议经费开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不断节约财政资金等。同时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对职务消费的控制管理。将职务消费划定范围,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具体到项目和人,不准超越。消费额度定量化、货币化,将职务消费定量、定额化,包干到人,公开透明。既可以节约政府行政支出费用,提高职务消费的合规性,又有利于防腐倡廉。今后应结合公务员gong资、福利制度的改革,逐步将个人职务消费部分(用车、通讯和与个人福利相关的消费)纳入公务员薪酬中去,减少职务消费的公款支出比重,在此基础上规范职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