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融资租赁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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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融资租赁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
摘要:我国在十一五规划期间,逐渐加大了对“三农”发展的投资力度。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财政对于三农的支持最近五年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环比增长。然而,财政支农支出在总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偏低,“三农”发展面临财政支农资金不足、财政资金对农村社会经济的拉动能力有限、地方财政存在巨额的政府债务等问题,而农村金融亦存在发展滞后,主体缺位、金融资源流失,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渠道单一等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融资租赁的特点和优势,为三农发展寻求新的融资方式,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关键词:融资租赁 新农村建设 农村金融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明显的金融供给不足。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许多农村中小企业因自身规模小,缺乏足够的抵押资产,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发展所需的贷款,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巨大障碍。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负债性的筹资方式,目前还不为许多人所熟悉。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原理
融资租赁指企业需要某种设备时,不用自我资金购买,而是向专门从事资本租赁的租赁公司(出租人)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需要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承租人则向出租人租入租赁物并按合同规定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赁届满后,承租人可选择退租、续租或留购。融资租赁的租期较长,一般与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同,实际上是租赁公司给予用户的一种融资
二、融资租赁的特点
(一)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它往往比自己借款购置设备更迅速、更灵活,因为筹资与设备购置几乎同时进行,可以缩短设备的购进和安装时间,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需要多渠道融资的农村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二)既解决了企业资金的不足,又减轻了企业出资购买占用资金的问题
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来已久,既有主观上农村企业资产规模小、信用级别低而难以获得信贷支持,也有客观上农村金融弱化出现的惜贷等原因。而融资租赁恰好填补了这个空白,因为该业务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另一方面,租金在整个租期内分摊,不会给企业带来偿付风险。
(三)融资租赁在许多国家可享受税收优惠
西方发达国家如美、英等国都很重视融资租赁,如美国政府早在1962年为刺激美国经济的复苏,鼓励投资,实施了税收减免法,允许投资者在资本设备投资的当年,可从企业的应纳税额中直接扣除投资金额一定百分比的税收,以减轻投资者购买价格。正因为如此,在欧美等国,融资租赁业市场渗透率非常高,达到15%-30%,成为仅次于商业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
三、我国农村融资租赁开展现状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的规模较小,专门围绕农村融资租赁业务还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缺乏对融资租赁的认知
目前,我国许多农村企业对融资租赁缺乏了解,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过分地依赖银行信贷资金。加之我国租赁业缺乏行业统一组织,对融资租赁业的宣传也不够,以至于大部分企业对融资租赁业务操作的基本原理和和优势所在不太熟悉,业务难以推向市场。
(二)融资租赁公司缺少金融机构背景及厂商背景
我国目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多数是独立类的融资租赁公司,既缺乏金融机构控股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服务优势,又不具备有厂商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能为其母公司设备销售对象提供融资服务的优势,加之专业化服务和风险控制能力不强,要拓展业务是非常困难的。
(三)融资租赁立法滞后,至今尚无专门的租赁法规颁布
我国租赁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是非常尴尬的,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租赁法》,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只能依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相关规定来加以保障。目前的《融资租赁管理暂行条例》仍有不尽合理之处难以适应当前租赁业务的发展。
(四)涉农融资租赁业务尚无税收优惠
与很多租赁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我国所给予租赁业的优惠政策还很少。以美国为例,美国为了扶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采取了税收政策优惠政策:一是10%的投资税收减免;二是加速折旧扣除。我国近年来也对租赁业的出台了一些针对流转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尚未有投资税收减免和加速折旧扣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更不用说专门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融资租赁业务的税收优惠了。
四、农村发展融资租赁的思路
201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融资租赁第一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这对融资租赁业务在广大农村市场的开展和推广无疑起到了宣传作用,我国农村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契机。
(一)组建专门的涉农融资租赁公司或在融资租赁公司成立涉农服务部
近几年,融资租赁公司蓬勃发展。在利率提高、信贷政策收紧的背景下,融资租赁作仅次于银行信贷重要金融工具之一,成为更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选择对象。为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银行出资成立了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主要服务领域就包括现代农业和中小企业,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农业服务企业的机械化进程、农村和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用机械制造商和经销商、大型农场和农垦集团等内容。但目前我国涉农服务的融资租赁公司还太少,且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门槛较高。对此,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对于涉农服务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可以酌情降低。
(二)加大在农村地区融资租赁业务的宣传力度
由于农村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融资租赁的认知,因此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行业主管部门、租赁机构都应注意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宣传报道,适时介绍租赁的基本知识和优势,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来缓解自我资金不足的困难。
(三)加强融资租赁与农业产业链的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融资租赁具有融物与融资的功能,对于整合农村各项资源,支持联合承包责任制和各种形式的农民互助社发展,促进农村企业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我国的农业产业链目前形成了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中介组织带动模式和专业市场带动模式,融资租赁完全可以渗透到生产和加工环节,帮助农村和农户提高生产效率,培育农业的机械化、专业化和产业市场化,最终提高我国农业产业的综合水平,实现共赢。
(四)政府对于涉农融资租赁应给予税收优惠
我国历来重视对三农问题,为解决三农问题,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如税收减免等,涉农融资租赁业务也理应获得税收方面的优惠。我们可以借鉴欧美等国的融资租赁税收激励政策,如出台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加速折旧能够使融资租赁业务促进设备更新换代,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五)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由于农村和农业租赁对象为较小规模的投资人,收益较低,风险相对较大。这也使得许多的融资租赁公司不愿意涉足农村。实际上,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于由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致使部分信用状况达到要求的中小企业被金融机构拒之门外。因此,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农村中小企业也应当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信用制度和普及工作,提升社会对中小企业信用的认可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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