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对策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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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要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 吸收专业性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配备精通财务的专业人员,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加强资金使用、周转和财务核算方面的管理。
2.完善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
我国应建立起各种各样的担保体系来降低银行的借贷风险,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机会。 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主要依靠财政注入资金和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由政府出面设立永久性机构。 二是建立地方性的信用担保机构。 可由地方政府、 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如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政策性机构,也可鼓励中小企业自发组建互助担保机构,还可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资本参与担保司投资,逐步形成由全国性、 区域性和社区性担保机构组合而成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3.适应中小企业需要, 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
银行信贷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 而政府调整商业银行战略, 应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放在首位, 使商业银行尽快真正打破国家、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扭曲的金融资源配置结构, 完善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 建立一套专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 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 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 简化审批程序, 缩短审批周期, 提高审批效率, 改进和完善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商业银行战略的同时, 国家也要出台相应的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基准利率和利息率等。我国金融体系主体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其信贷份额占全部份额的 75%以上, 由于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有限, 难以承担支持众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任, 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仍是关键环节。在发挥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 还要不断发展和壮大现有中小金融机构和不断发挥民间资本优势。政府可通过对现有运行良好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公司制改造, 加快农村信用社的重组、规范、转制, 对部分暂时出现支付困难的城市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清产核资, 出台允许并鼓励民营资本和国外金融资本参股中小金融机构等措施, 发展和壮大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实力, 通过立法来鼓励民间资本的发展。另外,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 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问题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征的资本市场体系, 加快创业板的推出, 加快培育中小企业, 鼓励中小企业发行股票融资、进行集合债券融资等。第一, 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于中小企业, 进行直接融资的创业板市场。2009年 5月 1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正式实施, 意味着在我国已酝酿 10年的创业板正式开启, 创业板融资渠道的开启无疑给广大无缘国内主板市场融资的中小企业, 带来低成本直接融资的福音。第二, 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中小企业因为自身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限制, 往往难以独立发现企业债券融资。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一种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的债券, 是企业债的一种, 也就是俗称的捆绑发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直接作用是以其特有的形式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解决了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第三, 推动建立以民间投资为主的风险投资体系, 完善风险投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鼓励组建民间投资公司和职工互助投资基金。第四, 以政府财政出资为主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技术创新基金, 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创业资助、技术创新支持以及出口补贴等。第五, 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采用的金融工具, 便利中小企业融通短期资金。
总之, 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具举足轻重的地位, 特别是在这次金融风暴影响下, 我国中小企业面对资金链紧张、市场需求下降的不良状况, 千方百计保生产、保就业, 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 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从根本上解决其融资难问题, 构建长效的机制, 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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