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简易方程单元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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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经历由天平上的具体操作抽象为代数问题的过程,能用等式的性质(天平平衡的道理)列出方程,对于解比较简单的方程,学生并不陌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解简易方程单元教学反思,望大家喜欢。

  解简易方程单元教学反思一

  新课程的改革,使得小学的知识要体现与初中更加的接轨,五年级上册第四单元“解简易方程”中进行了一次新的改革。要求方程的解法要根据天平的原理来进行解答,也就是说要通过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这一方法虽然说让方程的解法找到了本质的东西,但是也让我感到了许多困惑

  1、从教材的编排上,整体难度下降,有意避开了,形如:45-X=23等类型的题目。把用等式解决的方法单一化了。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要求学生较熟练地利用等式的方法来解方程,但用这样的方法来解方程之后,书本不再出现X前面是减号或除号的方程题了,学生在列方程解实际应用时,我们并不能刻意地强调学生不会列出X在后面的方程,我们更头痛于学生的实际解答能力。在实际的方程应用中,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很显然这存在着目前的局限性了。对于好的学生来说,我们会让他们尝试接受--解答X在后面这类方程的解答方法,就是等号二边同时加上X,再左右换位置,再二边减一个数,真有点麻烦了。而且有的学生还很难掌握这样方法。

  2、 内容看似少实际教得多。难度下降后,看起来教师要教的内容变得少了,可以实际上反而是多了。教师要给他们补充X前面是除号或减号的方程的解法。要教他们列方程时怎么避免X前面是除号或减号的方程的出现等等。

  解简易方程单元教学反思二

  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改变了小学阶段解方程方法的教学要求,采用了等式的性质来教学解方程。现将解方程的新旧方法举例如下:

  老方法:

  x + 4 = 20

  x = 20-4

  依据运算之间的关系:一个加数等于和减另一个加数。

  新方法:

  x + 4 = 20

  x + 4-4=20-4

  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1:等式两边加上或减去相等的数,等式不变。

  改革的原因(摘自教学参考书):

  新教材编写者如此说明:长期以来,小学教学简易方程时,方程变形的依据总是加减运算的关系或乘除运算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是用算术的思路求未知数。到了中学又要另起炉灶,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或方程的同解原理来教学解方程。小学的思路及其算法掌握得越牢固,对中学代数起步教学的负迁移就越明显。因此,现在根据《标准》的要求,从小学起就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导出解方程的方法。这就较为彻底地避免了同一内容两种思路、两种算理解释的现象,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

  从这我们不难看出,为了和中学教学解方程的方法保持一致,是此次改革的主要原因。

  那么,小学生学这样的方法,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这样的改革有没有什么问题? 在我的教学过程中真的出现了问题 。

  1.无法解如a-x=b和a÷x=b此类的方程

  新教材认为,利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后,解象x+a=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减去(加上)a;解如ax=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除以(乘上)a。这就是所谓“相比原来方法,思路更为统一”的优越性。然而,它有一个相应的调整措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它把形如a-x=b和a÷x=b的方程回避掉了。原因是小学生还没有学习正负数的四则运算,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a-x=b,方程变形的过程及算理解释比较麻烦;而a÷x=b的方程,因为其本质是分式方程,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解需要先去分母,也不适合在小学阶段学习。

  我认为为了要运用等式基本性质,却回避掉了两类方程,这似乎不妥。更重要的是,回避这两类方程,新教材认为并不影响学生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当需要列出形如a-x=b或a÷x=b的方程时,总是要求学生根据实际问题的数量关系,列成形如x+b=a或bx=a的方程。但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有时更 会无法避免地直接和方程思想发生矛盾。

  如“3千克梨比5千克桃子贵0.5元。梨每千克2.5元,桃子每千克多少元?”合理的做法应是“设桃子每千克X元”,从顺向思考,列出方程为“2.5×3-5X=0.5”。然而,按新教材的编排,因为学生现在不会解这样的方程,所以要根据数量关系,转列成“5X+0.5=2.5×3”之类的方程。又如:课本第62页中的“爸爸比小明大28岁,小明Х岁,爸爸40岁。”很多学生根据“爸爸比小明大28岁”列出40-Х=28,可是无法求解,所以又转成Х+28=40。

  很明显,第二个方程是和方程思想的基本理念相违背的。我们知道,方程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未知数参与进式子,使考虑问题更加直接自然。为实现这个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列式时应尽量顺向思考,以降低思考的难度。这是体现方程方法的优越性必然要求。事实上,如果学生能够列成“5X+0.5=2.5×3”“ Х+28=40”那就说明他已经非常熟悉其中的数量关系了,此时,用算术方法即可,哪还有列方程来解的必要呢?我们又怎谈引导学生认识方程的优越性呢?

  我们不难看出,根据现实情境列方程解决问题,X当作减数、当作除数,应当是很常见、很必要的现象。要学生学会解这些方程,是正常的教学要求,这是不应该回避的,否则,我们的教学就会显得片面和狭隘。

  2.解方程的书写过程太繁琐

  教材要求,在学生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时,方程的变形过程应该要写出来,等到熟练以后,再逐步省略。这样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了书写上的繁琐。

  因为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每两步才能完成一次方程的变形。这相对于简单的方程,尚没什么,但对一些稍复杂的方程,其解的过程就显得太繁琐了。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小学里学习等式的基本性质,并运用它来解方程,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许多的现实问题。那么,如果说用算术思路解方程对初中学习有负迁移,需要改革,现在改成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同样出现问题,那我们又如何是好呢?

  解简易方程单元教学反思三

  学生经历由天平上的具体操作抽象为代数问题的过程,能用等式的性质(天平平衡的道理)列出方程,对于解比较简单的方程,学生并不陌生。

  比如:x+4=7学生能够很快说出x=3,但是就方程的书写规范来说,有必要一开始就强化训练,老师规范的板书,以发挥首次感知先入为主的强势效应,促进良好的书写习惯的形成。对于稍复杂的方程要放手让学生去试一试,这样就可以使探究式课堂教学进入一个理想的境界。

  不难看出,学生经历了把运算符号“+”看错成了“-”,又自行改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体验到了紧张、焦急、期待,成功的感觉,这时的数学学习已进入了学生的内心,并成为学生生命成长的过程,真正落实了《数学课程标准》中“在数学学习活动中获得成功的体验,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的目标,在这个思维过程中,学生获得了情感体验和发现错误又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老师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也体现在耐心的等待,热切的期待的教学行为上,老师的教学行为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气息,微笑的脸庞、期待的眼神、鼓励的话语,无时无刻不使学生感到这不仅是数学学习的过程,更是一种生命交往的过程,学生有了很安全的心理空间,不然,他怎么会对老师说“老师,我太紧张了”,这是学生对老师的信任和自己不安的复杂情绪的表现。反思我们的教学行为,如果在课堂中多一些耐心和期待,就会有更多的爱洒向更多的学生,学生的人生历程中就会多一份信心,多一份勇气,多一份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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