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内容教案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王安石变法内容教案5篇,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王安石变法内容教案1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理解王安石变法各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探讨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通过对王安石具体变法策略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综合、归纳历史问题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
◇通过设置历史情境,以角色扮演形式,小组讨论、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能力。
◇运用史料分析,达到使学生全面了解王安石变法内容的目的,培养学生史论结合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王安石变法的过程和成果的了解,体会改革的曲折和艰辛,充分认识革新图强是一国强盛的根本。
◇通过王安石变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的探讨,使学生了解改革如果离开了人民的福祉,就失去了应有的社会意义。
教学重难点
【重点】王安石变法的内容。
【难点】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教学工具
幻灯片。图片。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复习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A积弱积贫局面出现;
B社会危机显现:统治危机、边患危机、财政危机
C庆历新政失败。
【讲授新课】
一、王安石
王安石,字介甫,江西临川人,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从小就勤奋好学,博闻强记,读书过目不忘,作文纵笔如飞。从小就跟随父亲游历大江南北,对当时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有所了解,从小就立下了“矫世变俗”的雄心壮志。考中进士后,担任地方官多年,在地方上推行一系列改革,对朝廷得失和民间疾苦都有了所了解,积累了丰富的地方工作经验,为他以后的变法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调到中央任职后,他把自己的一系列改革意见写成长达万言的《言事书》,进献给仁宗皇帝,要求变法改革,但未被仁宗采纳。直到1068年,年轻的宋神宗即位,才起用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为人刚正,意志坚强,以“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三不足”精神推行新法,冲破重重阻力,人称“拗相公”。在变法过程中,王安石遭到反对派的强烈抨击,曾先后两次被罢相,但却从未动摇过变法的决心。
【探究学习】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一目,回答下列问题:
1、宋神宗起用王安石的目的是什么?
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克服统治危机。
2、王安石认为国家贫困和农民贫困的原因各是什么?
国家贫困:生产过少。生产少则民不富,民不富则国不强。
农民贫困:土地兼并严重;政府徭役繁重;政府不帮农民进行生产。
二、变法的主要内容
【探究学习】阅读材料回答:王安石认为,应当如何变法?
王安石对宋神宗说:“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暇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臣固尝论天下事如弃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又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
王安石变法内容教案2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分析《宋史》等相关文献或图片资料,了解王安石变法的背景,能够客观地分析出王安石变法的必然性,以及探究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2.通过史料分析等方式,将王安石变法的措施放置在当时的时空条件下加以分析,客观地评价这些措施对于巩固北宋政权起到的历史作用。
3.通过学习本课内容,能够感悟到王安石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同时,从变法的失败中,体会到变法改革的曲折性和复杂性。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
王安石变法的措施。
【难点】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三、教学过程
环节一:导入新课
教师说出关于王安石的关键词:唐宋八大家、临川先生、改革家、《梅花》,让学生猜测人物,并提问:为什么王安石被称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顺势导入新课。
环节二:新课讲授
(一)背景
教师让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北宋的社会状况是怎样的?
学生回答:政治效率因循保守,行政效率低下;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起义不断;军事上与辽、西夏多次发生战争。
教师补充:当时的北宋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教师利用多媒体展示史料,并提问:面对积贫积弱的局面,以范仲淹为首的官员进行了改革,史称“庆历新政”,那庆历新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结果又如何?
学生分析回答:庆历新政主要以整顿官僚机构为宗旨,但是最终在反动派的攻击下,以失败告终。
教师总结:虽然庆历新政失败了,但是给王安石变法提供了可能性。
(二)措施
教师请学生结合课前搜集的资料简单的介绍王安石。
学生介绍: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又称临川先生。22岁中进士,长期在地方任职,对百姓疾苦、社会弊端有诸多了解。学问、道德、政绩多获称赞。并且王安石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人刚正,意志坚强。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进行变法,企图挽救北宋的危局,但最终失败,被罢职。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提问:王安石变法主要涉及到哪几个方面?他的原则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
学生回答:变法涉及农业、商业、水利、赋税、基层管理、军事训练、科举教育等诸多领域,基本原则是加强国家对这些领域的管理和控制,目的是富国强兵。
教师播放纪录片《中国通史》节选,提问:王安石变法的具体措施又是什么?
教师根据学生回答总结:在富国方面,采用青苗法,即政府向农民提供贷款,帮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除此之外,还有募役法,减轻农民差役负担;农田水利法,鼓励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在强兵方面,采用保甲法,对农民进行编制管理和军事训练,到达兵农合一的目的;将兵法,固定将领对士兵进行训练。
(三)结果
教师提问:王安石变法的结果如何?
学生回答:失败了。
教师追问:这次变法产生了什么效果?
学生回答:变法虽然达到了富国目的,增加大笔收入,消除了财政赤字,但强兵的效果并不明显,北宋与西夏开战,又以失败告终。
教师在多媒体展示史料,进行小组讨论:王安石变法为什么失败?
教师根据小组代表回答进行总结:一些措施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用人不当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引起了激烈争议,并且变法损害了保守派的利益,围绕变法问题,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日益严重,引发党争,最终导致变法失败。
环节三:小结作业
1.小结:教师结合板书,带领学生系统归纳本节课所学知识。
2.作业:课下思考从王安石变法失败中得到什么启示?下节课分享交流。
四、板书设计
王安石变法内容教案3
北宋中期,土地兼并剧烈,阶级矛盾尖锐,国家出现财政危机。王安石为富国强兵,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他主张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此在这次改革中,发展生产是当务之急。他提出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来发展生产。在王安石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定了诸如青苗、免役、均输、市场、农田、水利等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改革军事制度,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并改革教育制度,王安石亲自撰写了《周礼义》、《书义》、《诗义》,即《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军事实力明显提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在与西夏的交战中,取得了熙河之役的胜利。这在宋夏交战的历史上是很少见的。然而由于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王安石被迫辞职。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效的募役法也被废除。
王安石变法内容教案4
经济、农业上: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土地兼并,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改善了积贫的局面。
一、机构改革
制置三司例司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二、改革税赋
方田均税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均输法 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王安石变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三、新修水利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四、军队改革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五、改革科举
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惟才用人,凡是有志于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
编辑本段变法结果
成效
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00余里,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结果
熙宁六年(1073年)大旱,安上门监郑侠画《流民图》,图中流民或身背锁械,或口食草根,告诉皇上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神宗大受刺激,对变法产生重大怀疑。王安石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随着改革深入,变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发生动摇,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出知江宁府。变法运动由韩绛、吕惠卿等人继续执行,吕惠卿师心自用,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熙宁八年二月,召王安石回京复职,继续执行新法。熙宁九年(1076年)爱子王雱病逝,王安石求退金陵,潜心学问,不问世事。
原因
变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司马光曾经多次上书皇帝取消新法。 同时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效的募役法也被废除。 失败原因
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也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下列可就四方面论之: (一) 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的过程中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在变法的反对阵营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经过足够的宣传说服后应该是可以被吸收进变法阵营中的。 (二) 政策执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尚有可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数目,称为散青苗,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盖怕贫下户无力偿还,这还谈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才推行新法。 (三) 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安石覆书抗议,深不以为然,二人本是极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从此画地绝交。例如,苏轼本来是拥护新法的最好人选,但苏轼的很多正确的意见也未能被王安石采纳。 庆历新政失败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统治集团感到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终于掀起一次更大的变法活动。 失败的最根本原因:新法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他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根本触及核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他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征询富国强兵和制胜辽与西夏之策,他们规劝神宗,在20年内不要提及用兵二字。宋神宗从此不再倚靠这班元老重臣。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的王安石入京,用为参知政事,要倚靠他来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当时王安石已成为众望所归的人物,士大夫们大都以为只要王安石登台执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为了推动变法,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条例司废,变法事宜由户部司农寺主持),并与吕惠卿、曾布等人一道草拟新法,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推行新法。由此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王安石变法,便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1076年)的8年内,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陆续实行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 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项新法的推行过程当中,遂无例外地都遭受到他们的阻挠和反对。到宋神宗逝世之后,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此前的新法便在元祐初期全被废罢。史称元祐更化。 变法失败后四十一年,北宋灭亡(1127)。
青苗法。宋仁宗时,陕西百姓缺少粮、钱,转运使李参让他们自己估计当年谷、麦产量,先向官府借钱,谷熟后还,官称“青苗钱”。王安石、吕惠卿等据此经验,制定青苗法。它规定把以往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的钱谷作为本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随夏秋两税纳官。实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免役法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八月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颁行。此法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
农田水利法。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筑圩埠,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农户财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贷“青苗钱”,按借青苗钱的办法分两次或三次纳官,同时对修水利有成绩的官吏,按功绩大小给予升官奖励。凡能提出有益于水利建设的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均按功利大小酬奖。此法是王安石主张“治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措施。
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均输法。主要内容有:要求发运使必须清楚东南六路的生产情况和北宋宫廷的需求情况,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必须在路程较近的生产地采购,节省货款和转运费。另外,还赋予发运使一定的权力,使他们能够斟酌某时某地的具体情况适当地采取一些权宜措施。这就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原则,从理财入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264663736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
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王安石
一、机构改革
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二、改革税赋
方田均税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均输法 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王安石变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三、新修水利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四、军队改革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五、改革科举
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惟才用人,凡是有志于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
王安石变法内容教案5
课时 1课时 课型 新授课
主备人 复备人
教学目标 1.归纳王安石在“富国”、“强兵”、“育才”等方面采取的主要变法措施。
2.评价王安石变法的历史作用。
3.养育以天下为己任,为社会作贡献的担当意识。
重点难点 1.了解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及内容。
2.认识变法各项举措对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
3.分析变法失败的原因,体会改革的曲折性和复杂性。
教学方法 提问法、阅读法、讨论法等。
教学过程 教法与学法
第二节 王安石变法
【课前预习】
1. 任命王安石为宰相,让他放手实施变法。
2.王安石认为,是 而不是 。
3.王安石推行的富国措施有 、 、 、
、 、 。
4.王安石推行的强兵措施有 、 、
、 。
5.王安石育才方面的措施有 和 。
6.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要改变北宋 的局面,以巩固和加强 。
7.新法的推行使 增加,抑制了 的兼并势力。其中 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 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而且,新法的 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8.王安石变法偏重于 ,但有些违背了 ,
而且新法实行也显得过于 。
9.等到宋神宗去世, 上任宰相,新法被相继废除。
教学:
一、时间: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
二、指导思想: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
二、主要措施:
1、富国:富国就是要解决北宋的财政危机。王安石在变法之初就提出“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先”。依据这样的方针,王安石制定了一系列整顿财政,增加政府收入的经济措施。
措施 目的 内容 作用
均输法 为了革除大商人囤积居奇、控制市场,更好地保证皇室、贵族、中央政府消费物资的供应。 规定发运使了解各地生产情况和北宋宫廷的需要,就近采购,节省货款和转运费等。 北宋政府的物资需求和东南财富之区的物资供应得到了较好的配合,减轻了纳税户的负担,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还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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